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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根和意识一体异体都不能成立意根生识

《楞严经》讲解 第34课 · 连讲 19 段,这是第 18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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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楞严经卷三

《楞严经》讲解 第32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19节选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

整理十八界第一(眼识界之一),破眼识因眼生:佛问眼识因眼所生以眼为界、还是因色所生以色为界;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识欲将何用,见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经文+堪布释)

量界、限定真实存在

因眼生则无可分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眼生

应成:既无色空,无可分别

唯依眼根则不见诸色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

因
作为眼识的唯一因,眼根上没有青黄赤白等颜色

应成:那么你就应该见不到青色、黄色、赤色、白色

眼识唯依眼根不成 · 本方 · 破

有法
认为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这种观点
所立
是不合理的
原段(17 段,节选)

|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原段 ›

佛陀说:“阿难,如你所知,以眼根和色法为缘,能生起眼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原段 ›

佛陀问:“这个眼识是从眼根产生、以眼为界,还是从色法产生、以色为界?” 原段 ›

对于眼识,这里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遮破。如果眼识真实存在,那么它是从眼根而生、从色法而生还是从二者和合而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眼生,应成既无色空,无可分别。 原段 ›

“阿难,如果眼识只是从眼根而生,在这种情况下色和空都不存在,那就没有眼识可以分别的对境。” 原段 ›

色和空可以含摄青黄赤白、山川瓶子等眼睛所见的一切法。没有色与空,我们就无法辨别外境的景象。如果认为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这就意味着眼识不观待色空;但若没有所取境,眼识又能分别什么呢? 原段 ›

| 纵有汝识,欲将何用? 原段 ›

“即使你有眼识,又有什么用处呢?” 原段 ›

如果眼识只依靠根而产生,与色空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就算你有眼识,它又有什么作用呢?这样的眼识是多余的,因为它无法辨别色法。 原段 ›

|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原段 ›

“如果你的所见没有青黄赤白等颜色,也就是没有任何可以表示之法,又从何安立眼识界呢?” 原段 ›

如果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应成那么你就应该见不到青色、黄色、赤色、白色,以及方形、三角形、上下左右等各种表示法,因为因作为眼识的唯一因,眼根上没有青黄赤白等颜色。既然眼根上什么表示法都没有,那又怎么建立眼识的界呢? 原段 ›

倘若眼识仅仅依靠眼根产生,那么整个世界中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现象都将化为乌有,而这显然是很大的过失。因此,认为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这种观点所立是不合理的。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32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19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整理眼识界之二,破眼识因色生:空无色时识应灭,云何知虚空;色变时识知其变,则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虚空所在(经文+堪布释)

因色生则空时识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色生

应成:空无色时,汝识应灭

识知色变则识不迁 · 本方 · 破 · 限定:若色变时

所立
汝识不迁
因
汝亦识其色相迁变

从变则界相自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从变则变

应成:界相自无

不变则恒应不识虚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不变则恒,既从色生

应成: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例瓶子(举例)

原段(16 段)

第二种观点是“依靠色法而产生眼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为什么呢? 原段 ›

| 若因色生,应成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原段 ›

“如果眼识从色而生,当你看见虚空时,虚空没有色法,那么你的眼识就应该灭尽,又如何了知虚空的本性呢?” 原段 ›

如果眼识仅仅依靠外面的柱子、瓶子等色法就能产生,那么,当你见到面前的虚空时,由于虚空本身不是色法,所以你的眼识就应该不存在。如此一来,你将永远无法见到虚空,因为眼前除了色法以外不应看到任何东西。那么,当你面对空空荡荡的虚空时,又怎能说你知道那就是虚空呢? 原段 ›

事实上,人们可以看到虚空,当所见空中没有色法时,就称之为“见到了虚空”,就像没有光明时人们会说看到了黑暗一样。 原段 ›

| 若色变时,因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所立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原段 ›

如果眼识只依色法而产生,“那么当色尘迁变之时,你也能识别色相的变化,说明你的识并没有随色迁变,这样所谓的界从何安立?” 原段 ›

这里稍微有一点难懂,是通过辩论给对方观点发了一个太过。 原段 ›

当外境的色法迁变时,比如你看到红、蓝等法变成了白、黑等法,如果你的眼识还能识别这种变化,就说明眼识并没有随着色法的变化而变化。如果色法变了,而眼识却没有随之变化,怎么能建立从色法产生眼识界的观点呢?根本无法建立。 原段 ›

| 从变则变,应成界相自无。 原段 ›

“如果眼识随着色尘的变化而变化,那所谓的界相自然不复存在。” 原段 ›

为什么?如果眼识随着外境色法而变,就意味着色法能作用于眼识;既然外境刹那坏灭,眼识也应该随之坏灭,这样二者都消失之后,所谓的界也无从建立。 原段 ›

|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成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原段 ›

“若外面的色法有变化,而眼识却不随之改变,眼识就成了恒常不变;这样不变的眼识既然从色法中产生,那就永远无法了知虚空的所在。” 原段 ›

如果说眼识不随着外境的改变而改变,那么眼识就成了恒常之法。这样恒常的眼识既然从色法当中产生,那就会有不见虚空的过失,因为色法和虚空的特性不同。 原段 ›

比如,依靠瓶子产生了眼识,而且眼识不随瓶子的改变而改变,那这样的眼识就只能见到瓶子,而永远见不到虚空,因为一旦见到了虚空,就意味着眼识已经改变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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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2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19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整理眼识界之三,破眼识眼色共生:有人认为眼识由根、色两因缘共生;若相合而生则识中离分两分,若相离而生则与二者两处相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故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经文+堪布释,引长水、蕅益)

引证长水子璇、蕅益大师

眼识二缘共生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眼识
所立
是由这两个因缘共同生起的
因
眼识的产生不能没有眼根,也不能没有色法

共生则合则中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兼二种,眼色共生

应成: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

相合而生则识分两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根色相合而生眼识

因
一为对境,一为眼根

应成:眼识中就会分出两部分

相离而生则识亦分两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根与尘分离而产生眼识

应成:那么眼识和二者各有相合的部分,如此眼识也要分为两部分

眼色生识三处都无 · 本方 · 立

有法
眼色为缘,生眼识界
所立
三处都无

例石女儿(教学例)、龟毛兔角(教学例)

原段(15 段)

本方以上分析了两种情况,从眼根产生眼识不合理,从色法产生眼识也不合理。接下来,我们分析第三种观点:眼识依色法和眼根这两者而生。 原段 ›

转述很多人认为:当所缘缘的外境和增上缘的根这两个因缘具足的时候,就可以产生眼识。若我们深入观察,就知道这种说法同样不合理,为什么呢? 原段 ›

本方|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应成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原段 ›

本方“如果说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生,那么根色二者是相合还是相离而生的眼识?如果根色相合而生眼识,那眼识中间必有缝隙而相离;如果二者相离而生眼识,那么它们与眼识应有两处相合。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眼识的体性都会杂乱,又怎能安立为界呢?” 原段 ›

对方有人可能会认为,因眼识的产生不能没有眼根,也不能没有色法,所以眼识所立是由这两个因缘共同生起的。 原段 ›

本方这样的观点也有过失,为什么呢?如果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同产生,那么眼根与色法不外乎离合两种情况。若是根色相合而生眼识,就会导致“合则中离”。理由是,因一为对境,一为眼根,眼识既然由它们共同生出,就与二者都有相合之处,应成眼识中就会分出两部分,一部分与根有关系,另一部分与境有关系。在这样的眼识中,根的部分和境的部分之间必定有所分隔,即所谓“中离”。 原段 ›

本方长水子璇和蕅益大师都认为,根有知觉,尘没有知觉,对应这两者,如果识一部分有知觉,一部分没有知觉,就完全不合理。当然,《俱舍论》中提到根属于没有知觉的无情法,与此处的意义有所不同。 原段 ›

本方前面分析了第一种情况,如果根尘合而生眼识的话,那么眼识中间应该是分离的。下面接着说第二种情况,如果根与尘分离而产生眼识,应成那么眼识和二者各有相合的部分,如此眼识也要分为两部分,这样一来,眼识的体性就会杂乱。 原段 ›

本方为什么呢?因为色是属于尘的范畴,眼根是属于根的范畴,二者共生的眼识到底是属于外境的性质,还是根的性质,抑或是这两者混合而在眼识中分为两半呢?尘是外在的法,根是内在的法,而二者所生的眼识本是一种心识,既没有根的微尘,也没有外境色法的微尘。色心的性质本来不同,如果这些法混杂在一起,就会出现很多难以解释的矛盾。 原段 ›

本方因此,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生的观点也不能成立。 原段 ›

本方|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所立三处都无。 原段 ›

本方“所以应当知道,以眼和色为缘产生眼识的说法,在详细观察之后并不成立,这三处都是无法安立的。” 原段 ›

本方以上的观察直接破了眼识,间接破眼根和色尘。眼根、色尘、眼识这三处都不能成立,就像石女儿与龟毛兔角一样。 原段 ›

本方|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本方“因此,眼根、色尘和眼识界这三者,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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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19节选

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

整理耳识界之一,破耳识因耳生:动静二相不现前则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取耳闻则无动静故闻无所成;耳形肉团杂色触尘,云何名为识界(经文+堪布释:肉团耳属身根,所生应是身识)

因耳生则根不成知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

应成:根不成知,必无所知

取耳闻则闻无所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取耳闻

因
无动静故

应成:闻无所成

肉团耳生识则杂色触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这样的肉团耳根能够产生耳识

因
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耳朵同时又属于身根,而身根的对境是触尘

应成:就会有“杂色触尘”的过失

身根触尘所生应是身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依靠触尘和身根这两者

应成:所产生的应该是身识而非耳识

原段(21 段,节选)

|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原段 ›

佛陀说:“阿难,你也明白,以耳根和声尘作为因缘产生耳识。这样的耳识是依靠耳根所生、以耳为界,还是依靠声尘所生、以声为界?” 原段 ›

耳识依靠耳根和外面的声尘而生,那么耳识究竟是由根产生的,还是由境产生的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应成根不成知,必无所知。 原段 ›

“如果说耳识是耳根所生,既然没有外在的动静两种声尘,耳根无法成为能知,同时也就不会有所知的声音。” 原段 ›

前面分析过,耳根的对境有两种,一种是动摇之声,一种是寂静之声,分别被称为动尘和静尘,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原段 ›

如果说声识是由耳根产生而不观待境尘,既然外境的动静二尘没有现前,就应该听不到声音。“根不成知,必无所知”,因为在没有对境的情况下,耳根无法成为能知;没有能知,也就没有所知,以上是总说。 原段 ›

| 知尚无成,识何形貌? 原段 ›

“如果能知的耳根都不能成立,由耳根所生的耳识如何能有形貌呢?” 原段 ›

如果没有对境声尘,仅靠耳根无法作为能知而成立,如此一来,耳根所生的耳识怎么会有形貌呢?耳识本来有缘取不同声尘后产生的行相,但此时耳根尚不成立,那么耳根所生的耳识更不可能存在,因此“耳识由根生”不合理。 原段 ›

| 若取耳闻,因无动静故,应成闻无所成。 原段 ›

“如果说耳识依靠耳根听闻而有,但因为单独的耳根上没有外在的动静声尘,所谓的听闻也无法成立。” 原段 ›

如果与外境的声音一点关系都没有,所谓的听闻也只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实际上不能成立。 原段 ›

| 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 原段 ›

如果说耳识是耳根肉团所生,但此肉团本身属于身根的范畴,身根的对象是触尘,“如何能把这种与身根触尘相混杂的耳形肉团,命名为能生耳识之界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作为属于身根的色法,耳根的外形类似于树叶或花卷。如果认为这样的肉团耳根能够产生耳识,应成就会有“杂色触尘”的过失。因为,耳根的对境本来应该是声尘,但因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耳朵同时又属于身根,而身根的对境是触尘。这样的话,同为耳根的对境,声尘和触尘就会混杂在一起,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原段 ›

| 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原段 ›

“如此所谓的耳识界又该依谁而立呢?” 原段 ›

如果认为耳识是从肉团耳根中产生的,那当我们仔细观察时会发现,耳根实际上是身根的一部分,其对境应该是触尘。依靠触尘和身根这两者,应成所产生的应该是身识而非耳识。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耳识界又该如何成立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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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5/19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整理耳识界之二,破耳识因声生: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声相所在亦亡;许声因闻有声相,则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识同声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经文+堪布释)

因声有则不关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生于声,识因声有

应成: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声因闻有则闻应闻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

应成:闻应闻识,不闻非界

识被闻则终如草木 · 本方 · 反诘 · 限定:闻则同声,识已被闻

应成: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例聋人(教学例)、草木(教学例)

原段(13 段)

本方|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应成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原段 ›

本方“如果说耳识是由外在的声音所生,如此因声音而有的耳识,就应该与耳闻之事无关。然而如果没有听闻,声音之相会自然消亡,耳识也就无从建立。” 原段 ›

本方本来,人们是依靠听闻来建立耳识的,但如果耳识只依靠外在的声音而产生,有声音就会有耳识,那么耳识就与听闻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如果没有听闻,怎么确定声音之相在哪里?根本没办法确定,就像聋人心前无法建立声音之相一般。 原段 ›

本方进一步说,如果耳识是由外面的声音而生,那就跟你没什么关系;既然跟你没关系,你就应该听不到声音;如果听不到声音,那么声音的相在哪里,你也根本无从得知。 原段 ›

本方举个例子,当讲法者在经堂里说法时,我听到了这个声音,也就接收到了声音的行相;但如果认为耳识是从声音中出生,那么耳识就与你的耳根没有关系。如果与耳根无关,那么声音的处所也就无从建立了。 原段 ›

本方|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应成闻应闻识,不闻非界。 原段 ›

本方“如果说耳识从声音产生,而且此声音又因为听闻才有声相,那么,若能闻则应闻于耳识,若不能闻则不能成立耳识界。” 原段 ›

本方如果认为耳识从声音当中产生,并且因为听闻而安立声音之相。那么,你听到声音的时候也应该听到你的耳识,为什么呢?因为你们认为声音是由听闻而安立声相的,而听闻又肯定离不开耳识的参与。如果没有耳识,人们就无法听到任何声音,可见耳识是闻的前提条件。既然在闻声的过程中,声音自然带有闻性,而耳识又一定会介入闻性,那么你在听闻时不但能听到声音,还应当听到耳识。 原段 ›

本方如果认为闻声时不能听到耳识,那么耳识界就无法安立,因为你们承许耳识由声音产生,如果声中无识,这样的声音就无法成为生识之界。 原段 ›

本方| 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应成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原段 ›

本方“如果说闻声之时也听到耳识,耳识就如同声音一样成为所闻,那么谁能觉知声音和耳识呢?若没有觉知者,最终将成为草木一般的无情法。” 原段 ›

本方在前面的推理上进一步思维:如果认为耳识能被听闻到,那么与声音一样,耳识在此处就是被听闻的对境,已经成为了所闻,从而失去了能闻的属性。如此一来,又是谁在觉知所闻呢?如果没有能闻的觉知者,补特伽罗就会如同草木一般成为无情法。 原段 ›

转述这里稍微有一点繁复,但只要把每一步推理都弄明白,这些法义理解起来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为什么对方观点会有以上的过失呢?因为对方承认耳识是从声音当中出生,而且声音依靠听闻才能安立。可是,听闻肯定有耳识介入,所以声音就应该与耳识密不可分,听闻声音的时候也应该能听到耳识;如此一来,耳识就变成了所闻的对境,而不再是能闻的有境;如果没有能闻者,补特伽罗就如同草木一般。最终对方不得不承认,如果耳识是从带闻性的声音中产生,就会有以上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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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6/19节选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整理耳识界之三,破耳识根声和合生:声与闻不应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从何成;故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经文+堪布释,以中观寻我于境、心、中间不可得作类比)

量界、限定究竟意义

根尘杂生则识属性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根尘混杂而生识

有法
耳识本身的属性
所立
没办法成立

耳声生识三处都无 · 本方 · 立

有法
耳声为缘,生耳识界
所立
三处都无
原段(12 段,节选)

前面分别遮破了耳识从耳根中产生和从声音中产生,下面是第三个层次,破耳识由耳根和声音二者和合共生。 原段 ›

|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原段 ›

“如果说声尘和耳根混杂在一起,成立处于二者中间的耳识界,这也是不合理的。如果中间的耳识界不成立,那么与中间观待的内耳根及外声尘之界相又该如何安立呢?” 原段 ›

如果说根尘混杂而生识,耳识对应声尘而生的是一部分,对应耳根而生的是另一部分,那么耳识本身的属性到底是什么呢?所立没办法成立。 原段 ›

在学中观时,我们也经常这样观察:外境当中没有“我”,心当中没有“我”,二者中间也没有“我”,那“我”到底在哪里?与此类似,所谓的耳识,在声音当中找不到,在耳根中找不到,由根境和合而生无法成立,在耳根和声音以外也没有其他因缘能生耳识,那么耳识应该如何安立呢? 原段 ›

|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所立三处都无。 原段 ›

“所以应当知道,详细观察耳根和声尘为缘产生耳识界的说法后,这三处都不成立。” 原段 ›

从究竟意义来讲,根境识三处都没有自性,因为耳识确实不成立,耳根的本体找不到,声尘的本体也了不可得。 原段 ›

| 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则耳根、声尘以及耳识界这三者,本非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耳根和声音二者结合起来产生耳识,这三者“本非因缘,非自然性”。道理和前面一样,在三者的本体中因缘生和自然性都无法安立,但显现不灭的如来藏妙力却是无可否认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7/19节选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整理鼻识界之一,破鼻识因鼻生(取肉形):佛问若因鼻生以何为鼻,取肉形双爪还是取嗅知动摇之性;若取肉形,肉质是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经文+堪布释)

取肉形则名身非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取肉形

因
肉质乃身,身知即触

应成:名身非鼻,名触即尘

肉团为鼻根则鼻名不立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双爪形的肉团就是鼻根

因
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肉团应该属于身根,而不是鼻根

应成:连鼻根的名称都无法安立

原段(18 段,节选)

|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 原段 ›

佛陀说:“阿难,正如你所知道的,以鼻根和香尘作为因缘产生鼻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原段 ›

“此鼻识是由鼻根所生、以鼻为界?还是由香尘所生、以香为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 原段 ›

“阿难,若鼻识由鼻根而生,那么在你心中,到底以什么作为鼻根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佛陀问阿难,如果你认为鼻识是由鼻根所生,那么请你指出你的鼻根到底是什么。 原段 ›

| 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原段 ›

“是取肉形双爪之相为鼻根,还是取嗅觉动摇的体性为鼻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佛陀问:如果鼻识是从鼻根中产生的,那么这个鼻根到底是什么?是肉团的鼻子,还是嗅闻性的知觉?本来,鼻子的知觉是鼻识,但这里专指鼻根之性,与前面的见性、听闻性等一样。 原段 ›

| 若取肉形,因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应成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原段 ›

第一个问题:“如果取双爪相鼻翼肉形为鼻根,此肉团实际上是身根,而身根的所知对境是触尘。既然叫作身根,就不是鼻根;它的对境既然是触尘,就不是香尘。如此鼻根的名称尚不可得,又如何安立由鼻根所生的鼻识界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如果认为双爪形的肉团就是鼻根,那么因作为身体的一部分,肉团应该属于身根,而不是鼻根;身根中产生的应该是身识,而不是鼻识。这样一来,应成连鼻根的名称都无法安立,又怎么能依靠鼻根而产生鼻识呢?因此,将双爪形的鼻子作为鼻根不合理。以上是对第一个问题的观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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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8/19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整理鼻识界之二,破取嗅知为鼻根(以肉、以空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是触非鼻;以空为知则空自知、肉应非觉,如是虚空应是你、你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经文+堪布释)

以肉为知则元触非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以肉为知

应成:则肉之知,元触非鼻

以空为知则肉应非觉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以空为知

应成:空则自知,肉应非觉

虚空是汝则阿难无所在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以空为知

应成: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原段(12 段)

|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原段 ›

第二个问题:“如果说以嗅闻的知觉性作为鼻根,那在阿难你的心中,到底以什么作为嗅知呢?” 原段 ›

这里我们将讨论第二个问题,将鼻子的嗅觉性当作鼻根也不合理。下面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原段 ›

| 以肉为知,应成则肉之知,元触非鼻。 原段 ›

首先,“以鼻肉作为知觉不合理,因为肉团就算有知觉也属于身根触觉之用,而不是鼻根的嗅知性。” 原段 ›

和前面的分析相同,鼻肉本是身体的一部分,属于身根而非鼻根。身根的对境是触尘,并不是香尘。因此,“以肉为知”是不成立的。这是第一个方面的观察。 原段 ›

| 以空为知,应成空则自知,肉应非觉。 原段 ›

第二,“如果以鼻子里的空间作为知觉,既然空自己有觉知,那你的鼻肉就应当没有觉知了。” 原段 ›

鼻子能感觉到进入鼻孔中的气体,但如果我们将鼻中的虚空作为知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虚空已经有了知觉,那么鼻肉就不应当有知觉了。 原段 ›

| 如是应成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原段 ›

“这样一来,一切的虚空皆应是你。如果鼻肉没有知觉,那你的全身也应该没有知觉;既然虚空是你,而虚空本无所在,那么你阿难今日也应该没有所在之处了。” 原段 ›

佛陀指出,如果以鼻子里面的虚空为知觉,那么阿难,你的身体就不应该有知觉;如果虚空是能知,那你就应该成为虚空;虚空是无所住的,所以你本身也应如虚空一样根本不存在,或者即使存在也是虚无缥缈的。这样的矛盾你怎么解释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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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9/19节选

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整理鼻识界之三,破以香为知:知属香尘则何预于你;救「香由我鼻生」,则香臭不应生伊兰、旃檀;自嗅鼻臭则非香、香则非臭;二俱能闻则一人两鼻、应有二阿难;鼻若是一,香臭无二、二性不有,界从谁立(经文+堪布释)

量界、限定实有自相

以香为知则知属香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以香为知

应成:知自属香

香臭生鼻则不生伊兰旃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香臭气必生汝鼻

应成: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

自相臭在鼻则永不闻香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自相的臭气在鼻根中存在

应成:那你永远都不能闻到香气

二俱能闻则应两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香臭二俱能闻者

应成:则汝一人应有两鼻

鼻是一则香臭无二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鼻是一

应成: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

例伊兰(举例)、旃檀木(举例)

原段(19 段,节选)

本方以上分析了“以肉为知”和“以空为知”两种情况,接下来我们将分析第三种情况:以香尘为知觉。 原段 ›

本方| 以香为知,应成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原段 ›

本方第三,“如果以香味为知觉,那这种知觉就属于作为对境的香尘,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原段 ›

本方佛陀问,如果以香尘作为知觉,那么知觉就变成了对境,而作为有境的你与之又有什么关系呢? 原段 ›

对方如果有人认为:虽然香尘是外境,但它是由我的鼻子产生的,所以并非与我无关。对此佛陀继续破斥: 原段 ›

本方|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应成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 原段 ›

本方“如果香臭之气是你的鼻子所生,那么这两种流动的气味就不应从伊兰和檀香木中产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如果你的鼻子能独自产生香气和臭气,那这些气味就不需要依靠旃檀和伊兰。 原段 ›

本方| 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则非臭。 原段 ›

本方“当旃檀和伊兰二者的气味没有传来时,你嗅自己的鼻子,到底是香还是臭?若是臭则不是香,若是香则不是臭。” 原段 ›

本方具实有自相的法,如果是一者,就绝对不是另一者。假设自相的臭气在鼻根中存在,应成那你永远都不能闻到香气;如果鼻子里有自相的香气,那其中就永远不能有臭气。 原段 ›

本方|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应成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原段 ›

本方“如果香气、臭气都能闻到,那么你一个人就应当有两个鼻识。如今向我问道的阿难若有两个,到底谁是你真正的本体呢?” 原段 ›

本方一个人如果有两个鼻识,就变成了两个补特伽罗,这是对“以香为知”发出的第三个过失。对方如果承认以香尘为知觉,而香尘有臭和香两种分类,那么同时具有香气和臭气时,鼻子就应该有两个鼻识。如果承许香尘实有存在,就会产生两个相续过失。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 若鼻是一,应成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原段 ›

本方“如果说鼻识只有一个,那么香和臭就应成为无二,臭即为香,香又成臭。这样香臭两者的体性都会失坏,所谓的鼻识界又从何安立呢?” 原段 ›

本方破鼻识从鼻根中产生分为两个问题,以肉形为鼻根还是以嗅知为鼻根。第二个问题又分三种情况:以肉为知、以空为知和以香为知,以上对这三者都已破斥完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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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3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0/19节选

如果鼻识依香尘而有,就应该不能自知其香

整理鼻识界之四,破鼻识因香生及和合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则香界不成;根生、香生都不成,中间的识就不能安立,既无中间则不成内外,闻性毕竟虚妄;故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经文+堪布释)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

因香有则应不知香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香生,识因香有

喻
如眼有见,不能观眼

应成:应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识 · 本方 · 破

所立
知即非生,不知非识

香非知有则香界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香界不成
因
香非知有

识不知香则界非从香立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识不知香

应成: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根境皆不生则中间识不立 · 本方 · 破

有法
中间的鼻识
所立
就无法安立
因
既然鼻识从根生不成立,从境生也不成立

既无中间则不成内外 · 本方 · 破 · 限定:既无中间

所立
不成内外

鼻香生识三处都无 · 本方 · 立

有法
鼻香为缘,生鼻识界
所立
三处都无

例如眼有见,不能观眼(主论证喻)、石女儿(教学例)

原段(20 段,节选)

|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 原段 ›

“如果说鼻识由香尘所生,依靠香而有。” 原段 ›

总的来说,如果鼻识仅仅依靠所燃之香或不净粪等外在的香尘而生,那就不需要鼻根了。香尘在这里是指鼻根的对境,香和臭两种味道都包括在其中,对此藏文中有不同的解释。 原段 ›

| 喻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成应不知香。所立知即非生,不知非识,因香非知有,所立香界不成。 原段 ›

“就像人依眼根能见色法,但不能返观自眼;同样的道理,若鼻识依香尘而有,就不能自知其香,所以如果鼻识能知香,那它就不是由香尘所生;如果不知香,则不具足鼻识的法相;香如果没有能觉知者就不能成立,如此香界亦无从安立。” 原段 ›

接下来,佛陀举了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眼是能境,可以看到对境,眼识依靠眼睛而有,但无法见到眼根自身。同样,如果鼻识依香尘而有,就应该不能自知其香。 原段 ›

所谓由香而生的鼻识,对于香有没有知觉?如果说知香,那鼻识就不可能是从香中产生;如果说不知香,那就不能安立为鼻识。可是,如果不被鼻识了知,香界也就无法安立了,就像声识界、味觉界需要通过耳朵、舌头感知才能安立一样。 原段 ›

| 识不知香,应成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原段 ›

“如果鼻识不知香,所谓因香而成立鼻识界的说法也无从安立。” 原段 ›

一般来说,鼻识是依靠了知香而安立的。如果识对于臭和香的气味都不能觉知,那么十八界中的鼻识界就无从建立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前面破斥了鼻根生鼻识和香尘生鼻识。下面破和合生,即从根境两者和合而产生鼻识也不合理。前面已经分析过,因既然鼻识从根生不成立,从境生也不成立,那么中间的鼻识所立就无法安立。 原段 ›

| 既无中间,所立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原段 ›

“如果中间的鼻识不成立,则与之观待的内在鼻根和外在香尘都不可能成立。所谓的嗅闻性,究竟而言是虚妄的。” 原段 ›

用鼻根闻香气的说法,只不过是在名言中未经观察的情况下,如梦如幻地假立而已。经过上文的详细观察之后,我们可以了知,鼻识、鼻根和香尘都是世俗的幻相。 原段 ›

|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所立三处都无。 原段 ›

“因此,所谓以鼻根和香尘为因缘而产生鼻识界的说法,通过对根、尘、识的观察可知,这三处都了不可得。” 原段 ›

这里是总结,三者与石女儿和空中的鲜花一模一样。 原段 ›

| 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鼻根、香尘和鼻识界这三者本非因缘而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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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1/19节选

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

整理舌识界·破舌识因舌生:舌识若唯从舌根生,世间诸味都应无味;你尝自己的舌头是甜是苦,舌性若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谁为知觉;舌性若非苦则味自不生,云何立界(经文+堪布释)

因舌生则诸味皆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舌生

应成: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

舌不自尝则舌性无人知 · 本方 · 破

有法
舌的本性是苦或是甜
所立
没办法知道
因
舌头也不能品尝自己的味道
喻
眼睛不能自见

舌性无味则识非舌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舌头的本性没有酸、甜、苦、辣、咸、涩之味

应成:那么舌识就不是由舌头所生

例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举例)、眼睛不能自见(主论证喻)

原段(15 段,节选)

|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原段 ›

佛陀又问:“阿难,又如你所知,以舌根和味尘这两者为因缘产生舌识。此舌识是由舌根产生、以舌根为界?还是由外境的味尘而生、以味尘为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舌生,应成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 原段 ›

“阿难,如果舌识是由舌根而生,那么世间中甜的甘蔗、酸的乌梅、苦的黄连、咸的食盐、辣的细辛、姜和肉桂等都不应该有味道了。” 原段 ›

如果舌识由舌根产生,那么对味道的觉知就只与舌根有关,而与外境没有任何关系。这样一来,酸甜苦辣等所有食物的味道就应该不复存在。 原段 ›

| 汝自尝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尝舌? 原段 ›

“你尝一尝自己的舌头,到底是甜还是苦?如果舌性为苦,那又是谁来品尝舌头的苦性?” 原段 ›

大家可以观察一下:如果用舌头尝自己的味道,你的舌头到底是什么味道?酸、甜、苦、辣、咸、涩六种味道当中,假设舌头是苦的本性,那又是谁在品尝苦味的舌头呢? 原段 ›

| 舌不自尝,孰为知觉? 原段 ›

“如果舌头不能品尝自身,那由谁来觉知它的本性呢?” 原段 ›

如前文所说,喻眼睛不能自见,同样因舌头也不能品尝自己的味道。可是,如果没有品尝者,那么舌的本性是苦或是甜,这是由谁来觉知的呢?所立没办法知道。 原段 ›

| 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原段 ›

“若舌性不是苦的,也就是没有味道,那么舌识自然不是舌头所生,又如何安立识界呢?” 原段 ›

前面分析了舌头有味道的种种过失,现在反过来说,如果舌头的本性没有酸、甜、苦、辣、咸、涩之味,应成那么舌识就不是由舌头所生。然而,按对方的承许,味觉既与外境无关,现在又不从舌头所生,那么该如何安立舌识界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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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2/19节选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整理舌识界·破舌识因味生:舌识若唯从味尘生,识自为味,如舌根不能自尝,怎能识知是味非味;诸味非一物所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则咸淡甘辛、和合俱生变异诸味应同为一味而无分别,无分别则不名识(经文+堪布释)

识从味生则识成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既然舌识从外境的酸甜苦辣之味中产生

因
因为互为异体的法不能成为能生所生

应成:那么舌识的本体就应变为味尘

识成味则不能辨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识已经变成味尘,而味尘不能品尝自己

喻
同于舌根应不自尝

应成:味和非味也没办法分清楚了

味多生则识多体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味既多生

因
一切味,非一物生

应成:识应多体

识一体则诸味同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识体若一,体必味生

应成: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

无分别不名识 · 本方 · 破 · 限定:分别既无

所立
则不名识

例舌根(主论证喻)、甘蔗和食盐(举例)

原段(14 段,节选)

|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原段 ›

“如果舌识唯由味尘所生,识自然成了味,如同舌根不能自尝,味也不能品尝自己,那又如何觉知是什么味道、不是什么味道呢?” 原段 ›

如果说舌识不是从舌根所生,而是由对境味尘产生,这也是不合理的。既然舌识从外境的酸甜苦辣之味中产生,应成那么舌识的本体就应变为味尘,因因为互为异体的法不能成为能生所生。 原段 ›

“喻同于舌根应不自尝”,如果舌识变成了味,就像舌根不能品尝自己一样,味尘也不可能品尝自己;“云何识知是味非味”,这样应如何了知某种食物是什么味道、不是什么味道?比如这是糖,很甜;这是巧克力,很好吃;这是麻辣豆腐,很辣;这是糌粑,没什么味道……如果识已经变成味尘,而味尘不能品尝自己,那么世间的这些美味由谁来品尝呢?应成味和非味也没办法分清楚了。 原段 ›

| 又因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应成识应多体。 原段 ›

“而且,酸甜苦辣咸涩等所有味道并非从一个物体中产生,味既然由多法所生,那么味所生之识也应成为多体。” 原段 ›

如果舌识依靠味尘产生,还有很多过失:比如,甜味和咸味分别来自甘蔗和食盐,不同的味道是由不同的外境所生;如果味是多体,味尘所生的舌识也应该变成多体。 原段 ›

| 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应成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 原段 ›

“如果认为舌识的本体是一,而且此一体之识由味尘所生,那么外境上的咸、淡、甘、辛以及和合、俱生、变异所成的各种味道,都应该成为一种味道而无有分别。” 原段 ›

如果认为舌识是由外境的味尘所产生,并且舌识是一体的法,那么这个舌识就应该由一体的外境产生,因为所生之识是一体,能生之味也应该是一体,但事实上,外境却有酸甜苦辣的和合、俱生及变异等各种各样的味道。有些味道是和合而生的,比如甜味和酸味混合形成酸甜味;有些味道是俱生的,比如甘蔗生来就是甜的;还有些味道是经过变异而生的,比如变生为熟,通过炮炙煎煮等手段令食物的原味变为别的味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分别既无,所立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 原段 ›

“既然没有分别,舌识就不能称之为识。那又如何能依此命名为舌味识界呢?” 原段 ›

内在的舌识肯定能觉知不同的味道,如果无法分辨酸甜苦辣等味道,又怎么能将其命名为品尝味觉的舌识界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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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3/19节选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整理舌识界·破舌识因虚空生、因和合生:虚空是无知之法,不能生有知之识(引圆瑛法师);舌根味尘和合生识,则识分属身与非身两分、失去独一自性,界不得生;结成舌、味、舌识三处都无,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堪布引憨山大师:十八界中依根生、依尘生、依虚空生、根尘和合生,分别是破自生、他生、无因生、共生,与《中论》破四生同(经文+堪布释)

整科破四生(即破四边生因)

引证圆瑛法师、憨山大师

虚空不生识 · 本方 · 破

有法
中间的虚空
所立
也不可能产生识
因
因为虚空是无知之法

和合则识失独一自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二者和合生识

应成:这样的识就变成了两部分,失去了独一的自性

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 本方 · 立

有法
舌与味及舌界三
所立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11 段,节选)

以上遮破了舌识由根生及由味生,接下来分析第三种情况——舌识由虚空产生,这在前文的略说中没有提及。 原段 ›

|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 原段 ›

除了根生和境生以外,“也不应当认为是虚空产生了你的舌识。” 原段 ›

除了外境和舌根以外,中间的虚空所立也不可能产生识,因因为虚空是无知之法。正如圆瑛法师所说,无知之法怎么会生出一个有知觉的心识呢?这是不可能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原段 ›

“如果舌根和味尘和合而生识,舌识于其中就失去了体性,所谓的界怎能依之而生呢?” 原段 ›

这里的破法跟前面一样,舌根与味尘和合也不可能产生识。如果二者和合生识,这个识就必须既有相应味尘的一部分,又有相应舌根的一部分;一为身体所摄,一为非身体所摄,应成这样的识就变成了两部分,失去了独一的自性。既然如此,又怎么会产生舌识的界呢? 原段 ›

憨山大师提到,在十八界中,分析依根而生是破自生,分析依尘而生是破他生,分析依虚空而生是破无因生,分析根尘和合而生是破共生。《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可见,《楞严经》和《中论》都是通过破四生来抉择诸法无自性。 原段 ›

|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所立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所以要知道,所谓以舌根和味尘为缘而产生舌识界,这三处皆为无有。舌根、味尘、舌识界这三者本非因缘,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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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19节选

若因身生,必无离合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整理身识界·破身识因身生:身识若单从身根生,不观待离合二种所觉观之缘,身识还能识知什么;没有外在触尘,单靠身体生不出身识的觉知,身识界不成(经文+堪布释)

因身生则不待触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身识单单依靠身体而产生

应成:那它就不需要离合、冷热等所觉观的触尘

无触尘则身识不生 · 本方 · 破 · 限定:在没有外在触尘的情况下

有法
单单依靠身体
所立
是无法产生身识的种种觉知的
原段(6 段,节选)

|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原段 ›

佛陀说:“阿难,又如你所知道的,以身根和触尘作为因缘产生了身识。这个身识是由身根而生、以身为界?还是由触尘而生、以触为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离合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原段 ›

“阿难,如果身识是由身根而生,不观待离合这二种所觉观之缘,那身识又能有什么觉观的所缘境呢?” 原段 ›

如果认为身识单单依靠身体而产生,应成那它就不需要离合、冷热等所觉观的触尘,但如果没有这些所缘,身体又怎么会产生触觉呢?在没有外在触尘的情况下,单单依靠身体所立是无法产生身识的种种觉知的。这样一来,身识界就不能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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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5/19节选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整理身识界·破身识因触生:身识若唯从触生则不待身根,可谁能离身知合离;物不触知、身知有触,若触能生身识,则知身即触、知触即身,而即触非身、即身非触,境与有境混淆;身触二相元无处所;触合于身即成身体自性,离身即同虚空。堪布:有注释说「合身离身」一段是破和合,也可以有其他理解,大家可以自己理解(经文+堪布释,引长水子璿)

引证长水子璿

因触生则身识与身无关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身识仅依靠外境的冷、暖、离、合等触尘产生

应成:那身识就跟你的身体没有任何关系了

触生身识则身触相混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认身识依靠外境触尘而产生

应成:那么你的身根就应该变成触尘,触尘也应该变成身体

身即触则身非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身体即是触尘

因
因为触尘是外在的对境,而身体是内在的有色根

应成:那么身体就不再是身体

触即身则触非触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触尘即是身体

应成:那么触尘也不再是触尘

触合身则成身自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触尘与身体和合

因
和合不是二体

应成:触尘就应成为身体的自性

触离身则同虚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触尘离开了身体

应成:触尘就应该是虚空的自性

例桌子(举例)

原段(21 段,节选)

下面分析第二种情况,身识依靠外境触尘产生也不合理。 原段 ›

|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原段 ›

“如果身识是由触尘而生,那就无需观待你的身根,但有谁不依靠身根而能觉知离合等触尘的呢?” 原段 ›

身识的觉知本来需要借助身根而有,但如果认为身识仅依靠外境的冷、暖、离、合等触尘产生,应成那身识就跟你的身体没有任何关系了,而实际上,这世间哪有不依靠身体就能了知离合等触尘的情况呢?因此,完全抛开身体而说身识依靠外境产生,这也是不合理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 原段 ›

佛陀说:“阿难,物体本身没有触觉,只有当身体接触外境之后才有。” 原段 ›

任何一个外在的物体,就其自身而言,对于冷、热、离、合等触尘是没有知觉的。那谁有触觉呢?身体在触碰物体以后就能产生触觉,这一点大家都清楚。比如,你的身体碰到桌子,桌子作为无情法没有触觉,但你的身体却有。 原段 ›

| 知身即触,知触即身; 原段 ›

“如果触尘能产生身识,那么有知觉的身根即是触尘,有知觉的触尘即是身根。” 原段 ›

这里有几种解释方法,长水子璿认为:如果承认身识依靠外境触尘而产生,这样有知觉的触尘就应该与身根没有差别,应成那么你的身根就应该变成触尘,触尘也应该变成身体。然而不能这样承认,否则境与有境混为一谈,名言就全都错乱了。 原段 ›

| 即触非身,即身非触。 原段 ›

“如果身即是触,那么身根就不再是身根;如果触即是身,应成那么触尘也不再是触尘。” 原段 ›

从各自的反体来说,触不是身体,身体不是触,因因为触尘是外在的对境,而身体是内在的有色根。如果身体即是触尘,应成那么身体就不再是身体;如果触尘即是身体,那么触尘也不再是触尘。 原段 ›

|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 原段 ›

“因此身体和触尘本来没有安立的处所。” 原段 ›

前文破十二处时也讲了身处和触处都不成立。如果身和触都没有处所,那么二者所生的身识更不可能有了。 原段 ›

| 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 原段 ›

“如果与身体和合,触尘就成了身体的自性;如果离开身体,触尘则与虚空无有差别。” 原段 ›

在这种情况下,触尘与身体究竟是相合还是不相合?如果触尘与身体和合,因和合不是二体,应成触尘就应成为身体的自性;如果触尘离开了身体,应成触尘就应该是虚空的自性,但触尘不可能脱离身体而成立,如果离开身体又怎么触呢?触就应如虚空般无可安立。 原段 ›

有注释里说的这里是破和合,但也可以有其他理解方式。古文中常常缺乏主语,这里大家可以自己理解。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6/19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整理身识界·破身识因和合生:内根外尘既不成,中间身识云何立;中间不立则内外性空,身识从谁立界;结成身、触、身识三处都无,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经文+堪布:此是破共生)

中识不立则内外亦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中间的身识不复成立

所立
内外根尘的体性也应无法成立

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 本方 · 立

有法
身与触及身界三
所立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5 段)

|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原段 ›

“内在的身根和外在的触尘如果都不成立,中间的身识又如何成立呢?如果中间的身识不复成立,所立内外根尘的体性也应无法成立。如此一来,你身识之产生,是依靠谁而成立为界的呢?” 原段 ›

这以上是破共生。 原段 ›

|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所立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所以应当知道,所谓以身根和触尘为缘产生身识界,其实这三者都是不成立的。身根、触尘及身识界这三者,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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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7/19节选

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整理意识界·破意识因意生(一):意识若唯从意根生,意中必有所思法尘来发明意根;无现前法尘则意根无所生,离开所缘意根无形,根尘俱无,意识将起何用(经文+堪布:以根尘存亡、根境观待之理破)

根境观待(属观待)

无所缘则意根不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认为意识仅由意根产生,没有所缘之法

因
因为离开了所缘法尘,意根本身没有任何的形相

应成:那么意根自身也无法成立

根尘俱无则识无用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根尘都不存在

有法
这样的意识
所立
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原段(11 段,节选)

|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原段 ›

佛陀说:“阿难,又如你所知道的,以意根和法尘作为因缘产生意识。这个意识是由意根产生、以意为界,还是由法尘产生、以法为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 原段 ›

“阿难,如果意识由意根所生,那么在你的意根之中,必定有所思的法尘来生发和显明你的意根。” 原段 ›

破意识由意根所生,首先以根尘存亡之理进行分析,也就是抉择根境观待的道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这里说到,意识如果只依意根而生,那么意根中一定具有所思的法尘,令意根存续。 原段 ›

| 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原段 ›

“如果没有现前的法尘,意根也无从产生。因为离开了所缘的法尘之后,意根本身无形无影,这样根尘双泯的意识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原段 ›

从尘的角度来讲,意根的对境就是法尘,它必须要以法尘作为所缘。如果认为意识仅由意根产生,没有所缘之法,应成那么意根自身也无法成立,因因为离开了所缘法尘,意根本身没有任何的形相。如果根尘都不存在,这样的意识将起什么作用呢?所立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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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8/19节选

意根和意识一体异体都不能成立意根生识

整理意识界·破意识因意生(二):意识与具思量了别性的意根为同为异——同则意识即意根,云何所生;异则意识应无所识,无所识云何意生;若异而有所识,云何分识与意;同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经文+堪布释,依温陵戒环禅师解「思量了别」为意根)

引证温陵戒环禅师

同体则自不生自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你认为意识和意根一体

应成:那么二者本来是一,自己就不可能产生自己

异体则识如无情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二者体性不同

因
意根是心识的本性

应成:意识就应该如无情法那样没有知觉

一体异体都不成意根生识 · 本方 · 破

有法
意根和意识一体异体
所立
都不能成立意根生识
原段(16 段,节选)

|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 原段 ›

“另外,你的意识和具思量了别性的意根,是一体还是他体?”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温陵戒环禅师在《楞严经要解》中说:“识心,意识也。思量了别,意根也。”他认为思量和了别是意根的特性,这种说法与《俱舍论》有一点不同。在《俱舍论》中,六识灭尽无间阶段的心识为意根。 原段 ›

此处按照戒环禅师的解释:意识与意根到底是同体还是异体? 原段 ›

|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原段 ›

“如果二者同体,意识即是意根,那又怎能说意识是由意根所生?” 原段 ›

如果你认为意识和意根一体,应成那么二者本来是一,自己就不可能产生自己。 原段 ›

|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 原段 ›

“如果意识不同于意根,意识就应当无所识知;如果意识无所识知,又怎能说意识是意根所生的呢?” 原段 ›

因意根是心识的本性,如果二者体性不同,应成意识就应该如无情法那样没有知觉,又怎么能说意识是从意根中产生的呢?因为意根产生的法肯定是有知觉的。 原段 ›

| 若有所识,云何识意? 原段 ›

“如果认为意识有知觉,那么意根与识都有了别性,又应当如何区分意识与意根呢?” 原段 ›

| 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原段 ›

“因此,无论意识和意根是同是异,二者的本性都无法成立,所谓的意识界又如何安立呢?” 原段 ›

总之,意根和意识一体异体所立都不能成立意根生识。如果二者是一体,那么自己不能生自己;如果二者是他体,那么一者具知觉性,另一者就不能再有知觉性,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法,怎么会由一者产生另一者呢?如果认为意识和意根既是他体又具了别性,那该怎么区分二者呢?因此,依靠意根产生意识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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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讲解 第3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9/19节选

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整理意识界·破意识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色声香味触相状分明、各对五根、非意所摄;意识若决定依法尘生,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等相,生灭法尘终无所得,生则与色空诸法同生、灭则同灭;所因既无,因之而生的意识作何形相,界云何生;结成意、法、意识三处都无,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经文+堪布释)

五尘非意所摄 · 本方 · 立

有法
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
所立
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自相五尘非意识对境 · 本方 · 立

有法
真正具有自相的色法和声尘等
所立
并不是意识的真正对境

离五尘相法尘无得 · 本方 · 破 · 限定: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

所立
终无所得

法尘无单独自性 · 本方 · 破 · 限定:除开五尘的影像之外

有法
法尘
所立
没有单独的自性
因
因为生和灭必须安立在色等诸影之上

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 本方 · 立

有法
意与法及意界三
所立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23 段,节选)

|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 原段 ›

“如果意识由法尘产生,那么,世间诸法不外乎色、声、香、味、触五尘的自性。” 原段 ›

| 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所立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原段 ›

“你观察色法、声法、香法、味法和触法,它们的相状分明,分别对应眼、耳、鼻、舌、身五根,而且五尘并非意根所摄。” 原段 ›

眼、耳、鼻、舌、身根的对境分别是色、声、香、味、触尘,这五尘的特征是泾渭分明的:色尘不是声尘,声尘不是香尘,香尘不是味尘,味尘不是触尘。作为五根的对境,色法对应眼根,声尘对应耳根……五根与五尘一一对应,互相之间不会错乱取境。 原段 ›

此外,五尘也不是意根的直接所缘,虽然在意识中可以思维好看的色法或好听的声法,但这些都是意识中的总相。真正具有自相的色法和声尘等,所立并不是意识的真正对境。 原段 ›

|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 原段 ›

“如果认为你的意识一定是由法尘产生,那你现在仔细观察,种种法尘到底是什么相状?” 原段 ›

藏文本中,“法法”意为种种法。既然五尘都是五根的固定对境,而不是意根的对境,那就请你用智慧来观察,除了五尘之外,意根的对境法尘到底是什么样的? 原段 ›

| 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所立终无所得。 原段 ›

“如果离开了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等五尘的相状,最终也得不到生灭的法尘。” 原段 ›

眼根对境色尘的相状是色空,耳根对境声尘的相状是动静、鼻根对境香尘的相状是通塞、身根对境触尘的相状是合离。 原段 ›

生灭是不相应行法,属于意根的对境法尘。生灭离开了色声香味触等前五尘之外,找不到自身的相状,所以法尘的本体终不可得。为什么这么讲呢? 原段 ›

| 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原段 ›

“法尘若生,则与色空五尘之法同生;法尘若灭,则与色空五尘之法同灭。” 原段 ›

除开五尘的影像之外,法尘所立没有单独的自性。如果意根的对境法尘有一个单独本体存在,那倒是可以承认,但是在那么多的法当中,你能否把一个生灭的法尘找出来看一看?做不到,因因为生和灭必须安立在色等诸影之上。除了意识中的影像以外,还有独立的生灭本体吗?没有。 原段 ›

| 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原段 ›

“既然意识所因的法尘不成立,那么因之而生的意识又能以何种形相而成立呢?法尘的相状都没有,意识界又怎能依法尘而生呢?” 原段 ›

|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 原段 ›

“所以应该了知,所谓以意根和法尘为缘而产生意识界,其实这三处都不成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 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所立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原段 ›

“因此意根、法尘和意识界,这三者本非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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