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七 真如品立论观察连讲 1/2
各别自证的真如法相是远离有、无、一、异四边
整理立真如法相离有无一异、无生灭增减、非净不净:三性非一非异,若他体则依他起应不空二取
对比中观宗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非有
三性非一 · 本方 · 立
- 有法
- 遍计所执性、依他起与圆成实
- 所立
- 它们不是一体
- 因
- 遍计法是颠倒的,实际无有,依他起是显现遍计二法之基,圆成实无有颠倒,以二法而空
非他体 · 本方 · 破
- 所立
- 依他起自性中远离所取能取遍计法,就是圆成实,此外无有任何所谓的圆成实
- 因
- 有法是依他起,它的法性是圆成实
- 喻
- 火与热性
他体则依他起不空二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这两者是他体
那么依他起需要以所取能取不空
圆成实无生灭 · 本方 · 立
- 有法
- 胜义圆成实
- 所立
- 原本无生无灭
- 因
- 自本体本来不是因缘所生
无增减 · 本方 · 立
- 所立
- 永远不减不增安住真如中
- 因
- 轮回与涅槃位前后无有差别
- 喻
- 虚空有云无云时无增无减
例火与热性、虚空
原段(4 段)
非有无同异,无生灭减增, 原段 ›
无净成清净,彼为胜义相。 原段 ›
各别自证的真如法相是远离有、无、一、异四边,指什么呢?胜义真如不是像遍计所执性与依他起性一样有,圆满成性并非无有,所谓一切法除甚深内缘起依他起法以外不存在,耽著它似现所取能取般成立是遍计所执性。如是显现,如显现般,异生凡愚耽著如是成立,但实际所取能取二法本来不成立的圆成实,是实相或胜义,名言中某法无有某法,以彼而空,空性是肯定成立的,因此有。所谓遍计所执性、依他起与圆成实所立它们不是一体,因此并非同性或无别,不是他体,故非异。对此,如《解深密经》中云:“诸行胜义相,远离一异相”等。因遍计法是颠倒的,实际无有,依他起是显现遍计二法之基,圆成实无有颠倒,以二法而空,因此它们不是一体,它们是有法与法性。 原段 ›
若问:那么是他体吗?不是,所立依他起自性中远离所取能取遍计法,就是圆成实,此外无有任何所谓的圆成实,因为因有法是依他起,它的法性是圆成实。假设这两者是他体,应成那么依他起需要以所取能取不空,但那是不合理的。因此,要了知就如同有为法与无常或者喻火与热性无有他体一样。胜义圆成实所立原本无生无灭,因自本体本来不是因缘所生,岂能有灭?因轮回与涅槃位前后无有差别,因此所立永远不减不增安住真如中,如喻虚空有云无云时无增无减一样,真如不是以染品减、净品增而减增,或者说自本体自性清净,也无有重新清净的,如同虚空、纯金、水、水晶自性清净一样。从自性侧面,无有所遣垢染,也如虚空离开骤起之云、纯金离锈、水无浊、水晶离垢般,圆成实依靠遣除客尘二障的力量得以清净垢染,那就是胜义的法相。以五义宣说胜义无二,即非有非无、不一不异、无生无灭、无增无减、非净不净。按照中观宗的观点,缘起显现的一切法在世俗名言中非无,胜义中非有,也不是有无二俱,是胜义中无、名言中有的诸法法尔,因此这两者仅以名称分类,实际上不成立异体二法,如同火的热性与糖的甜味。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