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8课对方立论自续式连讲 1/5要连上下读节选
有谓共见乃为水,见彼有境均正量
整理对方立论:共同所见为水,各道所见为水之一分,见彼有境皆正量
持论有人、宗喀巴大师对比后来诸大德
共见为水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共同所见
- 所立
- 应该是水
- 因
- 水有许多部分,饿鬼见其中一分为脓
- 喻
- 铁丸
例铁丸
原段(4 段,节选)
转述有谓共见乃为水,见彼有境均正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有人认为,共同所见应该是水,且见彼水之有境全部属于正量。持此种观点者,是藏地雪域三文殊之一的宗喀巴大师等人,大师在论著中并未明显宣说此种观点,但其于《善解密意疏》中对《入中论》“鬼见脓河心亦尔”解释时说:“如有善持明咒者,虽触炽燃铁丸而不烧手,将彼铁丸取于手中,身识虽亦缘彼铁触,然不生感觉极烧热相之识……如是烧触与不烧触,俱应许是彼一喻铁丸之触尘,二身识量,此一量所成立之触尘,非彼一量所成立者……如是于一河处,河之一分,由鬼昔业增上力故,见为脓血。河余一分,由人昔业增上力故,不现脓血,现为可饮可浴之水。彼二俱是河之一分,由饿鬼眼识量所成立义与人眼识所成立义,事体各别。”也就是说,因水有许多部分,饿鬼见其中一分为脓,地狱众生见其一分为铁水,天人见其一分为甘露……因此,一切众生的共同所见所立应该是水。 原段 ›
转述宗喀巴大师承许各自所见均为水之一分,然而后来诸大德对这一观点分析说:此水乃以人类众生而言,若从地狱、饿鬼等各自众生的角度来讲则与宁玛自宗观点无有差别,但大师并未如此承许,而许人类所见之水为共同所见,其上出现的不同支分被各道众生分别现见。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