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一有一无不可能,无离无合而存在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 · 连讲 7 段,这是第 7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广说 › 庚一 于基道果不可分 › 辛二 别说 › 壬三 以教理抉择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一 二者双运之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7要连上下读

离常无常二谛等,建立无偏双运宗

整理立自宗:基道果远离常无常,建立无偏双运宗

所破有人对比唯识、有实宗、有人

量界、限定于究竟时

原段(6 段)

本方是故前译此自宗,基道果之诸法名, 原段 ›

本方离常无常二谛等,建立无偏双运宗。 原段 ›

转述对于二谛的分析,有说胜义重要,有说世俗重要,还有些人虽未完全舍弃胜义但仍执著世俗谛重要。 原段 ›

本方前译宁玛巴自宗对此问题如何抉择?所谓的基道果,基中观是现空无二,道中观是二资无二,果中观是二身无二,所有安立均可包括于基道果之中。于真实抉择时,基道果三者不能分开,基时胜义、世俗本体一味;修持时福德资粮与智慧资粮双运,不能脱离;得果时,法身与色身圆融一体,并非异体存在。一切基道果全部远离常、无常,并未片面耽著胜义或世俗任意一者,由此建立了无偏双运之自宗。 原段 ›

转述从宁玛巴自宗来讲,对于基道果不论如何安立,均不会堕于常、无常二边,如对如来藏的安立,并非如同唯识所许本体常有存在,也不是如有实宗所说的佛智为无常。如上偏堕于一方的任何一种说法,宁玛巴一概不作承许,远离常、无常、仅为空性非为显现、仅为显现非空性等一切偏袒执著之相,从而建立既不堕于胜义也未堕于世俗的无偏自宗。 原段 ›

转述藏传佛教诸高僧大德在显现上各有不同,有人将如来藏执为常有甚至于凡夫众生前也如是显现;有人则说包括如来藏在内的一切万法均为空性,不存在显现,此说法暂时来讲也未尝不可,但于究竟时则不合理。而前译宁玛巴不论宣讲显宗法要还是阐释密宗义理,一概以双运道进行诠解。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庚二 叙其理由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2/7

二谛脱离各自上,不能建立基道果

整理叙理由:二谛若各自脱离,单于现或空上皆不能建立基道果

所破有些人、一般人

二谛脱离不能立基道果 · 本方 · 反诘

应成:二谛如果已经各自脱离,是显现就不是空性,显现一直不能破,永远存在

基道果皆空成无色界 · 本方 · 破

有法
基也空、道也空,获得的果也是空性
所立
那这仅仅是无色界的一种境界

例地下深埋的宝藏(教学例)

原段(5 段)

本方二谛脱离各自上,不能建立基道果。 原段 ›

本方应成二谛如果已经各自脱离,是显现就不是空性,显现一直不能破,永远存在;或者是空性,所谓的显现于空性之外存在,诸如此类的说法都不合理,不论单独于显现、空性任何一者上建立基道果,都是无法成功的。 原段 ›

转述现在很多人并未通达佛陀究竟了义的说法,有些人认为一切都是空性的,基也空、道也空,获得的果也是空性,所立那这仅仅是无色界的一种境界。在实际修行过程中,首先积累资粮,如磕头等是福德资粮,若能安住于无缘当中,则由智慧资粮所摄持,如此修行之道应该是福德与智慧双运的。不论显宗密宗,所谓的基就是修行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也即本基当中所存在之法;对于这样的基,通过修行之道得以开发;最后真正通达基之本性,即已现前真正的果位了。如同地下深埋的宝藏,它本来即如是具足,这就是基;之后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去挖掘这一宝藏,即是道;最后获得宝藏,遣除了贫穷,也就是果。 原段 ›

本方因此,空性与显现不能脱离,于基时应了知其为现空双运,于道时以福德智慧资粮双运如理修持,最后得果时现前法身与色身双运。龙猛菩萨在《六十正理论》中最后也发愿:以二种资粮成就二身。以此说明,基道果都应该是双运的。 原段 ›

转述一般人都认为,《中观六论》等中观论典中只讲到了空性,而未宣说光明。实际在这些论典中也有福德资粮、色身等说法,虽然没有直接宣说,但其实间接已经承认了光明的一分并通过隐藏的方式宣说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辛一 总说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3/7

舍世俗外无胜义,弃胜义无他世俗

整理基道果无取舍:离世俗无别胜义,离胜义无别世俗

引证荣索班智达

离世俗无胜义 · 本方 · 立

有法
舍弃世俗谛以外
所立
绝对不存在一个单独的胜义谛
因
现在所现世俗谛的本体即是胜义谛
喻
王子虽然沦为乞丐

离胜义无世俗 · 本方 · 立

有法
舍弃胜义谛
所立
也绝对无有另外的世俗谛
因
有法与法性二者应是无离无合的

例王子(主论证喻)、镜中虽现影像(主论证喻)、水月(主论证喻)、柱子(举例)

原段(5 段)

于基道果此三者,亦无此取此舍分, 原段 ›

舍世俗外无胜义,弃胜义无他世俗。 原段 ›

对于基道果三者,没有取此舍彼的分别,比如“舍弃空性唯执著显现”,还有“显现没有任何必要,只要观空性就可以了”等等,如此种种说法根本不存在。 原段 ›

真正来讲,舍弃世俗谛以外,所立绝对不存在一个单独的胜义谛。因现在所现世俗谛的本体即是胜义谛,只是众生未能认识,就好像喻王子虽然沦为乞丐,但其本体即是王子,除此之外根本没有另外一个王子。同样,现在众生面前的不清净迷乱显现,实际就是清净的本体,镜中虽现影像但除镜面以外根本没有其他,水月虽然显现但除净水外也不存在另外一个水月。 原段 ›

因此,舍弃世俗则根本不存在胜义谛,同样,舍弃胜义谛所立也绝对无有另外的世俗谛。如果认为胜义谛不存在,将之完全抛舍,则显现的世俗谛又如何存在?万法的本体即是空性的,因有法与法性二者应是无离无合的。荣索班智达说:“若已证二谛无二,则趋法法性无二,于此则可称之为,住于大圆满之见。”意即证悟胜义谛与世俗谛无二,则已经趋入有法与法性无二之境地。何为有法与法性无二?在凡夫众生面前,唯一见到柱子之法,却无法见到柱子之法性,可是真正了知“二谛无二”这一道理之后,即能趋入有法与法性无二的境界。若能趋入法与法性无二之地,则此人已经安住于无上大圆满的真实见解之中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壬一 宣说周遍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4/7

任何显现定空性,所有空性定显现

整理宣说周遍:凡现皆空、凡空皆现;石女儿、兔角等是无有,不是自性空。

现定空 · 本方 · 立

有法
任何显现
所立
定空性
因
若现不空不可能

空定现 · 本方 · 立

有法
所有空性
所立
定显现
因
空亦不成不现故

不空则唯现此法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不是空性即已成为成实之法,倘若如此,则于十方三时唯一仅现此法,不能显现他法

例石女儿子(举例)、兔角(举例)

原段(5 段)

任何显现所立定空性,所有空性所立定显现, 原段 ›

因若现不空不可能,因空亦不成不现故。 原段 ›

一切万法的显现全部是空性,一切空性决定会是显现;如果显现必定是空性,若为空性也决定不会不显现。 原段 ›

此处所说的“空性”,是指万法的自性空,并非指相似空,比如石女儿子、龟毛、兔角等,这些是无有,并不是空性,“无有”与“空性”二者有很大差别。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教言》中说:“兔角的本体再也没有以否定与肯定而成立的他法,事实上于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而自性空则应从缘起性空这一角度进行理解。 原段 ›

藏文中依靠因明术语对此进行表述,“定”有决定、周遍之义,即任何显现的万法,决定是空性的。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有关这方面的教言非常多,也就是说,所有显现的万法,决定是空性,若非空性则决定不会显现。应成如果不是空性即已成为成实之法,倘若如此,则于十方三时唯一仅现此法,不能显现他法。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7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

有人提出疑问:既然凡是空性就必定显现,那石女儿、兔角、龟毛都应该显现

整理遣疑:无有之法非自性空,故石女儿等不须显现

所破有人、凡夫众生

空则石女儿应显现 · 对方 · 反诘

有法
石女儿、兔角、龟毛
所立
都应该显现
因
是空性之故

不存在即空则人人通达 · 本方 · 破

应成:若仅仅“不存在”就是佛所宣说的空性,任何人都可以无碍通达了

例石女儿(举例)、杯中无茶(教学例)

原段(3 段)

问者如此一来,有人提出疑问:既然凡是空性就必定显现,那石女儿、兔角、龟毛所立都应该显现,因是空性之故。 原段 ›

本方对此前文已经提到,石女儿等是无有之法,并非自性空性之法,此二者有一定的差别。凡夫众生对于离戏空性无法理解,于是认为不存在即是空性,实际并非如此,佛说万法之本性即是空性,应成若仅仅“不存在”就是佛所宣说的空性,任何人都可以无碍通达了,但这并不是佛陀的真正教义。 原段 ›

本方真正的空性并非“杯中无茶”、“经堂没人”,一般世间的称呼与佛经论典中的名词有很大差别,《俱舍论》讲到,世间人们将颜色、形状称为地水火风,比如黄色的土地、红色的火……而论典中并不如此承许;同样,人们认为一个法不存在或兔子头上没有角就是所谓的空性,实际上,这已经与空性的真正本义背道而驰,有关这方面的道理在第一个问题中已作详细阐释,此处概不繁述。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壬二 均为观待假立之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6/7节选

有实无实此二者,需作空基而空故

整理观待假立:有实无实皆作空基而空,显现与空性皆唯心假立

观待

空性亦唯心假立 · 本方 · 立

有法
空性
所立
亦唯心假立
因
有实无实此二者,需作空基而空故

无柱观待有柱 · 本方 · 立

有法
柱子不存在
所立
它是观待有柱而言的

例柱子(举例)、相对论(教学例)、精神疯狂者恢复神志(教学例)、空空的拳头(教学例)

原段(7 段,节选)

因有实无实此二者,需作空基而空故, 原段 ›

显现仅是假立已,空性所立亦唯心假立。 原段 ›

凡夫分别念前所抉择的法均为心所假立,这样一种法在究竟智慧面前完全不合理,比如柱子、瓶子等能起作用的法称为有实法,兔角、龟毛等不能起作用的法即为无实法,不论有实法还是无实法,实际来讲,它们都需要作为空基而空。 原段 ›

所谓的空基也仅于有法方面有所不同,比如“柱子”是有法,柱子的空性是依靠其有实法来空的;“柱子不存在”即称为无柱,所立它是观待有柱而言的。一切有实法均为假立显现,而所谓的空性——柱子不存在则是心假立的,世间的一切有实无实、长短等都是观待假立的,这一点不要说学习中观的人,世间研究相对论的科学家也是非常清楚。爱因斯坦刚刚发明相对论的时候,有人问他:“相对论究竟是怎样的?所谓的相对论应该在物质的本体上存在吧?”他回答说:“并不在本体上存在,全部是相对而言的。比如你对喜欢的人说话时,会觉得时间非常短暂;若对讨厌的人说话,就会感觉时间很漫长。真正意义上并不存在一个时间的长与短,但以心假立了二者之间的差别,这就是相对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同理,空与不空也是由心假立的,所谓的显现只是一种所缘,若能真正认识,逐渐就会见到它的本体,这时才会真正了知——原来所执著的仅是一种假象,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就像精神疯狂者恢复神志以后,才知道自己原本执著的黄金只是一块牛粪。 原段 ›

佛经中说,佛在众生面前暂时宣讲了万法空性的道理,其实空性也是不存在的。这种说法在凡夫心识前确实很难接受,但是,就像一个哭个不停的孩子,母亲把空空的拳头紧握着,对小孩说:“你不要哭,我这里有糖。”小孩以为真的有糖,于是不哭了,实际所谓的糖根本不存在。凡夫众生也是如此,佛说“一切诸法都是空性的,不要执著”,他们也认为“万法都是空的,不用执著、不用执著……”,真正到达一定程度时即会了知,所谓的空性也是不存在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壬三 以教理抉择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33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7/7节选

一有一无不可能,无离无合而存在

整理二谛方便方便生、无离无合;分开认识而实际不可分,故名双运

引证堪布根华

二谛无离无合 · 本方 · 立

有法
世俗与胜义二者
所立
不可能一者有一者无
因
此二方便方便生
喻
火与火的热性

红色热性分开不成火 · 本方 · 立

有法
将火的红色、热性二者单独分开
所立
根本无法成立

例火与火的热性(主论证喻)

原段(11 段,节选)

以理分析定解中,因此二方便方便生, 原段 ›

一有一无不可能,无离无合而存在。 原段 ›

真正以中观教理进行分析观察时,可以得出一种定解,在这样的定解当中,所谓的世俗与胜义是方便与方便生的,依靠世俗之方便可以出生胜义,《入中论》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世俗与胜义二者所立不可能一者有一者无,二者应是无离无合、无二无别而存在,如同喻火与火的热性,其本性一直都是如此。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是故显现与空性,尽管分开而认识, 原段 ›

实际始终不可分,因而称之为双运。 原段 ›

所以,暂时将显现与空性分开进行认识,比如第二转法轮宣说了空性,第三转法轮宣说了光明。众生体认这一道理时,也是首先抉择了万法的空性,之后才对如来藏的光明本体有所了认。 原段 ›

《等持王经》、《无尽智慧经》中都说:最了义的即是第二转法轮。《解深密经》驳斥这种说法:第三转法轮才是最了义的。实际针对众生根基不同,第二转法轮和第三转法轮都可以说为了义,因为二者分别着重强调了空性与光明,而空性、光明就如同火与火的热性一样,是不能分开的。暂时宣说时,或者说空性或者说光明,而真正认识万法的实相本体时,空性、光明二者其实是一味一体、无离无合的。分开时仅是反体不同而已,无碍通达其本义时,二者是无别双运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修习无上大圆满时,也同样先将本来清净、任运自成分开认识,而实际所认识的本体无有丝毫差别,完全是圆融一味、无别双运的。中观乃至无上大圆满均是如此,在认识、抉择、宣说或者修行时,可以将其分开,“这是空性”、“这是显现”,实际二者一味一体、无二无别,就像火的红色与火的热性,在宣说或抉择时可以分开来讲,但实际将火的红色、热性二者单独分开能不能成立火呢?所立根本无法成立。这是名言当中非常简单的一个比喻。堪布根华也说:“现空二者根本不是像黑白绳子搓在一起或者一个后面出现另一个那样,而是如火与其热性般无二无别。” 原段 ›

显现与空性在万法的本体上即无别存在,于基时现空二者本体不可分,道时福德智慧不可分,最后得果时色身法身不可分,这一点无论在宣说时还是修行时都是至关重要的。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