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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刹那性的相续与多体聚合,生起一个有实法的心,这仅仅是颠倒迷乱所现

中观宝鬘论释 · 第四品 国王行为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子二 破自相身乐之能立 › 丑二 破每一境是能立 › 寅二 破能立 › 卯二 破境自性成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破每一境是能立

中观宝鬘论释第四品 国王行为回应辨析连讲 1/4

因此识自性不成立,因为观待眼与色的缘故

整理先以根境互待说明身乐假立,再以依父母说子生之喻,破以识果证根境实有:识观待眼色,故自性不成立。

缘起因

识依缘非自体 · 本方 · 破

有法
识
所立
自性不成立
因
观待眼与色
喻
就像父母与儿子一样

例犹如依靠父母才说儿子出生一样,依于眼根与色境二者才说产生眼识(主论证喻)

原段(9 段)

本方此即由一根,了知一对境, 原段 ›

本方境无根亦无,根无境亦无。 原段 ›

本方在这个世界上,诸如由眼睛一个根来认知色法一个对境,色境不存在,眼根的对境也就不存在,色境也同样会因为有境——眼根不存在而不存在,单单是相互观待而体性并不存在,由于无有体性,所以由它所生的身乐受也只是依赖根、境而假立的,并无自相。 原段 ›

本方寅二(破能立)分三:一、破识自性成立;二、破境自性成立;三、破根自性成立。 原段 ›

本方卯一、破识自性成立: 原段 ›

本方犹如依父母,方说出生子, 原段 ›

本方如是依眼色,方说产生识。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境、根自本体存在,因为它的果——识存在之故。 原段 ›

本方驳:事实并非如此,犹如依靠父母才说儿子出生一样,依于眼根与色境二者才说产生眼识,因此识所立自性不成立,因为因观待眼与色的缘故,喻就像父母与儿子一样,如此宣说了缘起因(即中观五大因之一)。由此轻易便能了知依缘而生的一切仅是依缘假立、自本体不成立的道理。以眼识为例,其他所有识也应当如此理解。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卯二 破境自性成立

中观宝鬘论释第四品 国王行为回应辨析连讲 2/4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节选

不观待过去与未来的现在不可能存在

整理破以对境实有成立识实有:过去已逝、未来未得,现在也不离前后而自立。

原段(5 段,节选)

本方过去未来境,有根无外境, 原段 ›

本方此二别无故,现在亦无境。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如果对方说:识自性存在,因为它的对境存在之故。 原段 ›

转述驳:具备有为法法相的一切对境,要么是过去要么是未来,由于具有识的时间已经过去或得不到的缘故,而不超离过去与未来二者,故而无有自性。如果认为现在存在。现在也同样无有,因为现在如果在过去与未来的时间不存在,那么就有不观待这两者的过失,而不观待过去与未来的现在不可能存在。由于观待的缘故应成在有过去、未来时存在,如同长与短。如果这样承认,则由于现在不成立除过去与未来两者以外的他体,具有根而无外境,尔时,现在的对境也同样不存在,因此识自性不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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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宝鬘论释第四品 国王行为回应辨析连讲 3/4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节选

对刹那性的相续与多体聚合,生起一个有实法的心,这仅仅是颠倒迷乱所现

整理以旋火轮把多刹那现为一轮,破由现在显现便许根境识实体。

例将对境火烬前后诸多刹那误认为是一个(主论证喻)

原段(5 段,节选)

本方犹如眼错乱,能执旋火轮, 原段 ›

本方如是依诸根,能取彼对境。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如果对方又说:现在的识缘取现在的对境,因此根、境、识三者真实存在。 原段 ›

转述驳:这种观点不成立,因为,能推翻实执相续趋入的理由是这样的,比如,由于眼睛的错觉而将对境火烬前后诸多刹那误认为是一个,能将本不是这样圆形轮子的虚妄之相执著为一个轮状物,这虽然不是现在的本体,却于现在显现为一个,因为分开的每一个本体都不成立的缘故,现在的旋火轮不成立是一体。同样,一切根也并不是现在的本体,然而于现在显现,于是便能对本不成立的现在对境执著为成立,对刹那性的相续与多体聚合,生起一个有实法的心,这仅仅是颠倒迷乱所现,实际上境、根、识何者也不成立一体与多体。如圣天论师的论典中云:“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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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 破根自性成立

中观宝鬘论释第四品 国王行为回应辨析连讲 4/4回应上段要连上下读

对于眼等诸根与色等诸境,如果均承许为一切大种之果的自性,那么四大聚合与分开自性成立的外境是不存在的

整理回应以大种因有救根境果实有,指出四大分合不成及互相建立的循环。

能立与所立相同等(即能立所立等同)

例魔术存在,因为有物品、咒语之故(教学例)、梦境存在,因为有幻相存在之故(教学例)

原段(12 段)

本方诸根及诸境,许是大种性, 原段 ›

本方大种各无境,此等实无境。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根、境自性存在,因为它的因大种存在之故。 原段 ›

转述驳:对于眼等诸根与色等诸境,如果均承许为一切大种之果的自性,那么四大聚合与分开自性成立的外境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前文中进行分析已经证实它们无实有。因此,这些大种实际上绝不存在自性成立的外境。为什么呢?因为对境与有境大种及大种所造等现为有实法的这一切尽管在习气熏染的迷乱者前现为真实,但于胜义中,显现形形色色的万法均不真实,如同梦境,依靠近取因、俱生缘已经形成,但不存在实法,如同虚妄的幻术,从本性而言即是空性。这些互相建立这一点不成立,或者成了能立与所立相同等的结局。可见,(要想建立)只是徒劳无益罢了。就像有人说“魔术存在,因为有物品、咒语之故”,或者“梦境存在,因为有幻相存在之故”等等一样无有实义。 原段 ›

本方辰二、破大种自性成立: 原段 ›

本方大种若各异,无薪应有火, 原段 ›

本方和合成无相,其余定如是。 原段 ›

转述如果认为,所有四大种的两种情况各自本体真实分开,互不观待,异体存在,那么就成了无有因之薪柴而有果之火存在。如果承许合而为一,则应成各自法相不复存在,原因是,犹如没有认定有热性就不知这是火一样,法相混杂以后势必导致四大种的名言不存在。对其余三大(进行观察)也必定会有这样的过失。不仅火需要观待薪,而且,所谓“火”的事相红彤彤的颜色也是与本身的法相或能表热性相联、观待而假立的。如同火是依缘而生一样,其余三大种也都需要依于各自的法相、四大种相互观待而安立,因为热不存在,所谓的冷就不可能立足。我们应当知道,如同长短一样,缘起而生并不是由本身形成的道理,因为互不观待而说有无离不开常断。缘起遣除常边与断边,如云:“何者缘起生,汝许为空性,无有自主法,汝狮吼无比。” 原段 ›

本方辰三、故说色法自性不成: 原段 ›

本方大种二相中,无境聚无境, 原段 ›

本方聚合无境故,色法实无境。 原段 ›

本方正如刚刚所说的那样,所有大种在分开与聚合的两种情况下均无有自性成立的外境,因此聚合本身也无有自性成立的外境。由于聚合始终不存在真实的外境,所以果色——五根及五境等的法相也只是对聚合假立的。可见,如果在真实义中衡量,则自性成立的外境丝毫也不存在,因为具有虚无缥缈经不起分析的法相。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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