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圆融与团结
-
不可执著某种法要唯一至上
本来轮涅所摄的一切诸法,都是自性清净并且远离一切有无是非的大空性。而佛陀所传讲的,实际上也并未偏堕、倾向于任何一方,具缘、具信之士均可择一相应法门直下修习。故而,无论内道任何派别,都应秉承佛陀之言教,不可画地为牢,执著某种法要是唯一至上之法要,并由此作出种种自他之分别。修行人亦不应将某位上师执著为专属自己之上师,或因门派之争拒绝承认及听受其他大善知识的甚深法门。目前,广泛弘扬于雪域藏地的内道体系,无一不符合佛陀教义,它们只是在如何成就暂时与究竟解脱之教理及修证方面,显现上不尽相同而已。以现有的八大主要教派而言,其创始人均为登地以上的圣者,只因所需调化的对象千差万别,故而显现的教法才呈种种互异之色。它们针对众生的不同根器,借种种善巧方便,引导与之相应的众生趋入菩提大道。例如宁玛巴祖师莲花生大士和贝玛莫扎尊者,均留下众多如意宝珠般珍贵的修法窍诀。这些窍诀与宗喀巴大师、米拉日巴尊者乃至萨迦班智达等诸圣者所传教法,其究竟意趣并无不同。
——法王如意宝《智悲精滴》·第二章 › -
以慈悲心与人和睦相处
在学习和修行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有和睦相处的理念。如果各教派之间、上师的弟子之间,以门户之见互相排斥和诽谤,就会导致整个群体都不安宁。作为修学大乘佛教的人,我们一定要以发自内心的慈悲心来与人相处,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教徒之间矛盾重重,会令人对整个教派都生不起信心。
从个人层面来讲,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尽量简单些,不应有很多复杂的矛盾。虽然人是比较复杂的动物,如果把智慧和能力用来制造矛盾,那什么样的矛盾都可以无中生有,但在学了佛之后,我们在对治烦恼方面应该有所进步。
无论属于哪个教派、有没有信仰,一个人都应相续调柔,温和地对待其他众生。如果为人粗暴,接触你的任何人都不免受伤,那就算你有上天入海的神通,这样的修行人也不值得赞叹。一个人如果跟谁都合不拢,那么不管在佛教徒还是其他群体中都很难生存。
——索达吉堪布《楞严经》讲解 第2课 › -
各教派观点究竟并不相违
虽然格鲁派个别大德的承认与宁玛巴有所不同,但他们的究竟观点与宁玛巴中观的观点无有任何差别,这一点必须注意。在座修行人,学习格鲁、觉囊、宁玛等各宗各派教法的都有,学习《定解宝灯论》的过程中,切莫产生“宁玛巴教法非常殊胜,其他宗派教法无法与之相比”的意念。为什么这样讲呢?各宗各派的高僧大德着重强调自宗观点时,必须破除他宗及自宗不太合理的部分说法,从而建立自宗无垢观点,对此不应产生任何怀疑,而且应对佛陀及诸高僧大德们的教言窍诀一字不漏地精进修持。正如前文所说,“噶当”意即将释迦牟尼佛所有的教法甘露一个字也不漏掉,全部作为调服自相续烦恼的窍诀教言进行修持,这一点相当重要。作为佛教徒,应了知各教派观点究竟并不相违,但暂时为调服某些众生而大力赞叹自宗的现象自古就有,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
——索达吉堪布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2006年版) › -
不要缘上师和教派说过失
自古以来,各大教派真正的高僧大德们是没有矛盾的,但是下面没有懂得如来密意的人,有很多分歧,争执不息,最后也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情。教主、上师们的密意同体,教徒们不知道上师们教派的密意,私下争来争去,造成非常大的分歧。其实这样的分歧、争论,如果是世间人可能情有可原,但是我们希望佛教徒不能缘自己的上师和教派,花大量的时间说过失,这样不合理。
我们一方面应该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闻思修行,这是短暂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还有一个,我们应该用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将佛法如意宝、佛法甘露与有缘的众生分享,在这方面下功夫。如果我们要说话、做事,应该将大量的时间用在这里,但可惜的是,现在末法时代,尤其是佛教不太兴盛的大城市,在佛教的教育方面去探讨、辩论和互相了解的人并不多,而为了自己的利益,有些把佛教当作商品来买卖,有些把佛教当作奢侈品,有些把佛教中传教的上师们,当作私有财产,然后产生各种各样的争论和分歧,这是非常不好的。
——索达吉堪布六祖坛经讲解34 › -
不要排斥汉传佛教的显宗
很希望法王传承下的弟子不要排斥汉传佛教的显宗。如果造了舍法罪,这将会成为获得成就的一大障碍,在藏传佛教历史上,其实根本找不到排斥显宗的密宗成就法。
有些汉地修行人可能对密宗抱有偏见,认为密宗修行人吃肉、不精进念诵,或将个别密宗行者的不当行为视为整个密宗的过失,进而加以毁谤。虽然这些现象难以避免,我们也无法完全制止,但自己应该保持清净的言行,无论见到汉地哪位大和尚或大居士,无论他们修显宗还是密宗,都要恭敬谦和、礼待有加。这样只会有利于自身修行,而不会产生任何危害。
如果彼此持对立的态度,显宗行人认为密宗行者具足一切过患,绝对不能接触;密宗行者觉得自己得了几次灌顶、学了几部密法,已远远超过显宗行人,这样只会加剧佛教内部的分歧。各教派虽然在仪轨、见解和传统上有所不同,比如格鲁派与宁玛巴在仪轨上有显著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哪个教派更为殊胜,不能因此妄加评判、取舍。
——索达吉堪布定解宝灯论讲解(2003年版) 第20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