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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害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因明 · 量理宝藏论

定义

所以火和水之间,一个事物力量强大就叫做能害,另一个事物力量薄弱就叫做所害。

量理宝藏论讲解39本论自宗:相违二法中力弱者为所害

辨析

是故所害与能害,犹如因果为异体,

量理宝藏论本论自宗:所害能害如因果为异体

我们自宗声明:所害与能害二者不可能同时,而是像因果一样前后互为他体。何法作为导致所害无有力量的因,就称为能害。

《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本论自宗:令所害无力之因为能害

凡是不并存相违,既不可能是一个本体,也不可能存在另一者是无实法的情况。因此,有实法彼此之间是所害与能害,由于这二者的相续不会同时并存,所以是相续抵触,而不该是刹那相违,因为所害与能害是所生与能生的关系。

《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本论自宗:不并存相违中的所害

那么能害所害是不是像因和果那样,能害成了所害的近取因呢?这倒不是,只不过是依靠一个,另一个就马上产生了本体的变化,这叫做能害所害。

量理宝藏论讲解39本论自宗:能害不是所害的近取因

另见能害不并存相违相违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