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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并存相违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因明 · 量理宝藏论

定义

我们自宗声明:所害与能害二者不可能同时,而是像因果一样前后互为他体。何法作为导致所害无有力量的因,就称为能害。

《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本论自宗:不并存相违法相中能害的安立

凡是不并存相违,既不可能是一个本体,也不可能存在另一者是无实法的情况。因此,有实法彼此之间是所害与能害,由于这二者的相续不会同时并存,所以是相续抵触,而不该是刹那相违,因为所害与能害是所生与能生的关系。

《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本论自宗:有实法相续上的能害所害

从总的方面来讲,违品有实法实际上是不并存相违。意思就是说:这两个事物是存在的,比如火和水,火的微尘和水的微尘两个都存在,这两者都是有实法,这两个有实法互相不会并存,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存在,这叫做不并存相违。

量理宝藏论讲解39讲记解释本论自宗

诸家

有些论师承许说:不并存相违的法相是存在于两个有实法的能害所害关系。

《量理宝藏论释》第七品 观相违有些论师(讲记谓鄂译师等因明前派)之说,本论破斥

另见相违互绝相违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