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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势理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中观 · 中观庄严论

定义

因此,符合有实法之自然本性的法尔理即称为事势理。由于能无误衡量有实法的正相,因而此理是不被他夺(或颠扑不破)之义。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事势理即法尔理

分类

名言量与胜义量这两者称为事势理。“火性为热”是世俗的法性或正相,“火无自性”为胜义的法性或正相。可见,此二量兼而有之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而每一个孤立的量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名言量、胜义量称事势理

麦彭仁波切在总义中也说过:名言中以名言的事势理成立,胜义中以胜义的事势理成立。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94讲记引麦彭仁波切总义:名言与胜义事势理

另见法尔理名言量胜义量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