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势理
中观 · 中观庄严论
定义
因此,符合有实法之自然本性的法尔理即称为事势理。由于能无误衡量有实法的正相,因而此理是不被他夺(或颠扑不破)之义。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事势理即法尔理
分类
名言量与胜义量这两者称为事势理。“火性为热”是世俗的法性或正相,“火无自性”为胜义的法性或正相。可见,此二量兼而有之才能无误地抉择有实法的正相,而每一个孤立的量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中观庄严论释》:名言量、胜义量称事势理
麦彭仁波切在总义中也说过:名言中以名言的事势理成立,胜义中以胜义的事势理成立。
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94讲记引麦彭仁波切总义:名言与胜义事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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