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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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音译,义译为「轨范、教授」,指匡正弟子行为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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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师教导而修得解脱涅��者,另译为「阿罗诃、罗诃、阿罗呵、罗汉、无所着、至真、真人、第四果、第四沙门果」,义译为「应供(值得供养者)、应」,另译为「应真」,俗语转义为「贼杀、不生」,亦为三藐三佛陀的十号(十种称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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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没有人烟的地方」,或「不是人之众生所住的地方」,无相当的南传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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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此非我;这不是我」,参看「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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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真)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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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属于「真我」所拥有的。「真我」是错误观念的产物,事实上是不存在的,「真我」所拥有的为「真我」的延伸,所以也是事实上的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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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句为「若汝非于彼,彼亦复非此,亦非两中间,是则为苦边。」意思是若能保持看只是看,听只是听……,那么对所见所听(彼)不会生起贪�_痴(非于彼),自己就不在贪�_痴上,也不会在贪�_痴与不贪�_痴中间,这就是苦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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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我」,「神」为「我」的另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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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个季节所开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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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是被允许的时间内吃东西,参看「非时」。例如,在佛陀制订「过午不食」(参看「断过中食」)后,过午进食就是「非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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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适当的时机举发他人的犯戒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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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作「不异我」,为「异我」的否定,参看「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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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非有,参看「当」、「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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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出于对当事者有益的动机而举发他人的犯戒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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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义不明,「风」指所有具流动性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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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其能经验范围内。(相关词「非境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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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于事实而举发他人的犯戒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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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的否定,解读为「错误的邪见;戏论」,参看「缘起」。(同义词「非缘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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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余缘;没有其它的因缘」,相当的南传经文作「那田地(生长的地方)、土地(所依之处)、处(缘)、基础(因)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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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的跟随」之否定,引申为「沉浸于苦中」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