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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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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头不对马面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系从地狱鬼卒“牛头马面”衍化而成,其意义谓毫不相干,对不上号。源于《景德传灯录》卷十九:“驴唇马嘴夸我解问。”又例如《文明小史》第二四回:“尽其所有写上,都是牛头不对马面。”亦作“牛头不对马嘴”。如《警世通言・苏知县罗衫重合》:“皂隶兜脸打一啐,骂道:‘见鬼,大爷自姓高,是江西人,牛头不对马嘴!’”又如邓拓《燕山夜话・不吃羊肉吃菜羹》:“有人背诵了几篇祭文,背得烂熟。到了考试的时候,题目是祝寿的。他居然生搬硬套地把祭文抄上去,弄得牛头不对马嘴。”(李明权)
  • 牛头马面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佛教指阴间的鬼卒。《楞严经》卷八:“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驱入城门。”俗语本此而易为“牛头马面”。《景德传灯录・陇州国清院奉禅师》:“释迦是牛头狱卒,祖师是马面阿傍。”(阿傍为狱卒名。)敦煌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目连行前至一地狱……狱中数万余人总是牛头马面。”后多用来比喻凶狠丑恶的人,也作“牛首马面”。如明・赵弼《续东窗事犯传》:“阶下侍立五十余众,有牛首马面、长喙朱发者,狰狞可畏。”(常正)
  • 牛鬼蛇神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牛鬼,传说为地狱中的牛头鬼卒,又称阿傍。或连称为牛头阿傍。《楞严经》卷八谓:“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又《五句辛经》谓:“狱卒名阿傍,牛头人手,两脚牛蹄,力壮排山。”蛇神,即佛教所说“天龙八部”之一的大蟒神摩�T罗迦,相传它是人身蛇首的乐神,护卫佛法,后在俗语中衍为“牛鬼蛇神”一词,最早见于唐代杜牧对同时代诗人李贺的评价:“鲸�眵≈溃�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李长吉歌诗序》)比喻诗文、作品的虚幻怪诞。又如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牛鬼蛇神,纷然满纸,不复可以寓目矣。”也比喻歪门邪道、阴暗丑恶的东西。如《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至于外省班作幕的,真真叫牛鬼蛇神,无般不有,这都是我领教过的。”(李明权)
  • 手忙脚乱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五灯会元・三圣然禅师法嗣・镇州大悲和尚》中,大悲和尚有这样一段禅语对话。问:“如何是大悲境?”答:“千眼都来一只手。”问:“如何是境中人?”答:“手忙脚乱。”后用以形容遇事慌张,不知所措。宋・陈亮《壬寅答朱元晦秘书书》:“秘书不可不早为婺州地,临期不知所委,徒自手忙脚乱耳。”《水浒传》第二十五回中,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了武大以后,正在寻欢作乐,“听得武松归了,吓得手忙脚乱”。(李君冈)
  • 手续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手续”一词当与密教有关,多见密宗仪轨的钞本。密法的修持,最重视“次第(犹言程序)。每一种修持方法,都有加行、正行、后行,这就是“次第”。藏传密法还用“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光明次第”、“大圆满次第”,标明修持的阶梯,密乘强调“渐修”,必须循序渐进,不得躐等,次第极严,违反这种次第,谓之“违三昧耶(犹违戒)”。在每一个“次第”中,动作次序,谓为“手续”。如密法抄本中常有“其手续更问”一类字句。可以这么说,小次第即“手续”,而大手续即“次第”。“续”有继续、相断之义。密法修持重视“三密相应”。其中“身密”即结手印。手印中的后续动作,亦名“手续”。可见“手续”确与密宗仪轨的传承有关,然而在经纶方面的出处和依据,尚待查考。密宗在唐代传入中国。不久,即由日本留学僧空海和最澄分别将密法带回日本。形成空海(弘法大师)所传“东密”和最澄(传教大师)所传“台密”两大系统。“手续”一词,当随密法的流行而普及的。今查各类日语辞典,均收有“手�A”(即手续)一词。“手续”在中国古籍中查无用例,应是近代从日语中转化而来的,《中华大字典》“手续”条说:“手续,日本谓行事之次叙也。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均谓手续法。我国近作‘程序’。”这就是“手续”的语词义。例如巴金《新生・五月二十六日》:“为什么不用逮捕的手续,却用这绑票的行为?”(吴明)
  • 化身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为了方便地度化众生,佛、菩萨应化变现出各类众生的形象,佛、菩萨三身(法身、报身、化身)之一。隋・慧远《大乘义章》卷十九:“佛随众生现种种形,或人或天,或龙或鬼,如是一切,同世色像,不为佛形,名为化身。”五代梁时奉化岳林寺布袋和尚名契此,临终说偈曰:“弥勒真弥勒,分身百千亿。时时示时人,时人自不识。”于是人们遂称布袋和尚为弥勒菩萨的化身。明太祖朱元璋曾令全国寺庙供弥勒像,其造型亦即布袋和尚的形像,影响至今。现称事物之非原本者,也叫化身。元・鲜子枢《题赵模拓本兰亭后》诗:“兰亭化身千百亿,贞观赵模推第一。”(常正)
  • 化缘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本来是指佛、菩萨、高僧等在世间示现的教化因缘。释迦牟尼与我们这个世界和众生“有缘”,一生教化不懈,就是他的“化缘”。又如唐・白居易《上弘和尚石塔碑序》说“随顺化缘,故坐甘露坛而誓众,主盟者二十年。”这是高僧的化缘。俗亦称僧侣乞食为化缘。如宋・洪迈《夷坚志》卷一谓:“元晖,近村王大子也,即作僧,为街坊化缘。”原来,佛门僧侣比丘,意为乞士,也就是以乞食为生的人。佛教戒律谓:僧侣为了维持生命而乞食,便是“净命自居”,可以“省事修道”,“破一切骄慢”。僧侣募化乞食,广结佛缘,故称化缘。推而广之,为了佛事而举办的一切募化活动,也叫化缘。(李明权)
  • 分身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佛教认为,佛菩萨具有神通方便之力,能分身十方世界示现种种之相,普度众生。《法华经・见宝塔品》:“我分身无量诸佛”(可参见“化身”条)。后引申为用兵如神或一身分兼数事。宋・陶�b《清异录・官志・分身将》:“梁将葛从周,忠义骁勇,每临阵,东西南北,忽焉如神,晋人称为分身将。”宋・苏轼《次韵黄鲁直书伯时画王摩诘》诗:“前身陶彭泽,后身韦苏州,欲觅王右丞,还向五字求,诗人与画手,兰菊芳春秋,又恐两皆是,分身来入流。”今俗称事繁不能兼顾为“不能分身”或“分身无术”。(常正)
  • 公案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本意是官府断案的公文案牍。禅宗认为历代宗门祖师典范性的言行可以判别学人的是非迷悟,故亦称公案。明・株宏《正讹集》指出:“公案者,公府之案牍也,所以剖断是非。而诸祖问答机缘,亦只为剖断生死,故以名之。”禅宗自称“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然而从唐代始,禅门各宗就传诵着许多祖师言行和内省经验,后来陆续记载在各类语录和灯录中。如风幡、立雪、柏树子、西来意、拈花微笑、当头棒喝等,均烩炙人口。“公案”被视为禅门传法的“血脉”,祖师“直指”的法门。其作用在于对机开示,打破情识之网,进而悟入“无分别智”。正如宋・圆悟《碧岩录》第九八则评唱指出:“古人事不获已,对机垂示,后人唤作公案因缘。”禅宗的公案号称有千七百则。如果仅在字面上兜来兜去,不去悟入言外之意,弦外之音,那未公案便成纠缠的葛藤了。“公案翻腾旧葛藤”(元・耶律楚材《和裴子法韵》诗),这是不足为训的。公案不但有一针见血的机锋和理趣,而且还有诙谐活泼的语言和简洁生动的情节,对话本和公案小说的发展有其影响。此外,公案在俗语中亦指一桩事件或纠葛,如谓:了却一桩公案。(李明权)
  • 文字因缘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作为本体的“实相”,是没有文字的。然而,不凭藉文字,便无以诠释“实相”。比如说,花草不等于春天;而没有花草,也就感觉不到春天了。禅宗所说的“不立文字”,并不是摒弃一切文字,而是不执着文字,要因文字而悟“实相”。通过读经、印经、作文、写字等同佛法结下善缘,均可称为“文字因缘“。《居土传》卷十九记载,白居易曾说:“愿以文字因缘,回向实地。希于来世,赞叹佛乘,劝转法轮。”后因以称诗文等往来而结下的缘分、友谊。如清・冯桂芬《皖水迎师记》:“越三年,谒公金陵,犹纵言及之曰:‘厥后东南事,不出君一书。’亦一段文字缘也。”(李明权)
  • 方丈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佛教原用以指禅寺的长老或住持所居之处。如《维摩诘经》载,身为菩萨的维摩诘居士,其卧室一丈见方,但能广容大众。禅寺比附此说,故名。至唐代,怀海(720-814)建立住持制度后,方丈专指住持的居室,并用为一般寺院内主持僧的尊称。《景德传灯录》卷六载怀海所制《禅门规式》:“既为化主,即处于方丈,同净名(即维摩诘译名)之室,非私寝之室也。”《西游记》第四四回:“打扫干净方丈,安寝一宿。”以后道教全真派亦采用此名,指道院的主持人和他居住的静室。(常正)
  • 方便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梵语paya的意译,犹言善巧、权宜,是利益他人、化度众生的智慧和方式,“方便”与“真实”相对而言,亦即随时设教、随机应变的“权智”。语本《法华经・方便品》佛谓:“吾从成佛以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所执。”经疏对方便的解释很多,如谓“理正曰方,言巧称便”;“众生所缘之域曰方,如来适化之法称便”。方便是导向真实之法。如唐・白居易《僧院花》诗:“细看便是《华严》偈,方便风开智慧花。”后因以泛指机会,便利。如唐・韩��《偶见》诗:“小叠红笺书恨字,与奴方便寄卿卿。”天台宗认为,《法华经》的要义是“开权显实”。隋・智者大师谓:“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法华经文句》卷三)凡用善方式说法,亦谓之“开方便门”。《景德传灯录》卷二一:“海众云臻,请师开方便门,亦真实相。”后来称提供机会便利为“大开方便之门”。如明・冯维敏《僧尼共犯》第四折:“谁想巡捕老爷大开方便之门,放俺回俗,便成配偶。”(李明权)
  • 六根清净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六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种器官,眼根与色境相对,能生眼识,乃至意根与法境相对,能生意识。由能生之义而称之为“根”。《法华经・功德品》说,菩萨消除眼等六根无始以来罪垢,以无量功德庄严,使之清净洁白。由此清净功德而六根各发“无碍妙用”。清净眼根“见于三千大千世界内外所有山林河海,下至阿鼻地狱,上至有顶;亦见其中一切众生及业因缘果报生处,悉见悉知”。乃至清净意根“闻一偈一句,通达无量无边之义”。且得六根互用自在,“于六根中悉能具足见色、闻声、辨香、别味、觉触、知法”。又《大智度论》卷十一说:“布施时六根清净,善欲心生;善欲心生故,内心清净……得一心故,实智慧生,如是等诸善法悉皆得。”后借用表示内心清净,不受外境干扰。如《水浒传》第四回:“寸草不留,六根清净,与汝剃了,免得争竟。”又有“耳根清净”,形容不受嘈杂声或是非之语的干扰,安静自在。《水浒传》第七回“智深也乘着酒兴,都到外面看时,果然绿杨树上一个老鸦巢。众人道:‘把梯子上去拆了,也得耳根清净。’”元・李文蔚《燕青搏鱼》第一折:“我出的这门来,燕顺也离了家中,可也耳根清净。”(禹振声)
  • 六贼戏弥陀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六贼”比喻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尘境,“六贼”以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为媒介扰乱人心,使人失去智慧、定力 等“善法”。正如《涅��经》卷二三所说:“六大贼者,即外六尘。菩萨摩诃萨观此六尘如六大贼。何以故?能劫一切诸善法故。”众生常在“无明”(愚痴)黑暗中,故六贼得以 乘黑暗而劫掠众生性中的善法。弥陀,即西方极乐世界教主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昔为法藏比丘时,曾发四十八愿,其中有“住正定聚愿”、“住定见佛愿”等(见《无量寿经》),可见其定力之深。再者,依恃“弥陀愿力”修习净土宗者,须一心不乱地念佛。这些都是民间比较熟悉的。因此,俗有“六贼戏弥陀”之说,谓弥陀定力深厚,外境六贼不能扰动其心。比喻某人不受外境干扰。亦用为调侃语,《古今小说》第二七卷:“七八个老妪、丫环扯耳朵、拽胳膊,好似六贼戏弥陀一般。”(李明权)
  • 六道轮回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轮回,梵语Samsara,又译为轮转、流转。轮回的原始思想产生于古印度婆罗门教,而佛教则发展了这一理论,谓“轮回”的主体是虚妄的“执持识”,“轮回”的动力是“业感”,“轮回”的结束是“解脱”。佛教认为,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即在“六道”中轮回,循环往复,如车轮旋转不息,造善业得乐报,如天、人二道,造恶业得苦报,如地狱、饿鬼、畜生等“恶道”。正如《观佛三昧经》卷六所说:“轮回六趣,如旋火轮。”“六趣”即“六道”,是生死轮回的六个去处:地狱、饿鬼、畜生、天、人、修罗。俗语中常用“六道轮回”。如元・李寿卿《度抑翠》第一折:“我著你脱离生死,免却六道轮回。”又如元・无名氏《蓝采和》第一折:“则你那六道轮回怎脱免,使不的你九伯风颠。”反映出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之说在民间影响之大。(李明权)
  • 火中生莲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比喻虽身处烦恼中而能得到解脱,达到清凉境界。源出佛教《维摩诘经・佛道品》:“火中生莲华,是可谓稀有,在欲而行禅,稀有亦如是。”谓火中生莲是难得的,在有欲的世间行禅亦是难得的。俗语中常比喻稀有难得的事物。唐・罗虬《比红儿》诗之三五:“常笑世人语虚诞,今朝自见火中莲。”宋・苏轼《陆莲庵》诗:“陆地生花安足怪,而今更有火中莲。”(李君冈)
  • 火宅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典出《法华经・譬喻品》:有一大富翁,家宅广大,而唯有一门,忽然火起,诸子在宅中游戏,全然不觉。富翁心急,对诸子说:门外有羊车、鹿车和牛车,可以游戏,你们快出来吧!于是,诸子争先恐后地奔出火宅,上车而去。经上用这个譬喻说明如来“但以智慧方便,于三界火宅,拔济众生。”佛教以火宅比喻众苦充满的“三界”(欲界、色界和无色界,即众生生死轮回之处)。如《心地观经・序品》谓:“了达三界如火宅,八苦充满难可出。”八苦,指众生八种基本的苦难: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和五阴盛苦。唐・白居易《赠昙禅师》诗:“欲知火宅焚烧苦,方寸如今化作灰。”即用此佛教典故。火宅亦特指烦恼牵缠的俗世家室。如明・妙叶《念佛直指》:“如俗在家,火宅方煎。”民间亦贬称私畜妻室的破戒僧人为火宅僧。诗中亦用火宅比喻荒年乱世。如清・魏源《北岳五台看雪行》诗:“各号清凉奠震旦,欲易火宅为宁坤。”(李明权)
  • 火烧眉毛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源于《五灯会元》卷十六:僧问:“如何是急切一句?”蒋山法泉禅师答:“火烧眉毛。”《心地观经》卷五指出:“精勤修习,未当暂舍,如救头燃。”谓佛教徒欲求出离生死苦海,当以急迫之心精进修持,不容懈怠。火烧眉毛之意与此相似。情势紧迫,必须立即设法去解决眼前的因境,俗谓之“火烧眉毛,且顾眼前”。如《镜花缘》第三五回:“小弟此番揭榜虽觉孟浪,但因要救舅兄,不得已做了个‘火烧眉毛,且顾眼前’之计,实是无可奈何。”也指缺乏长远的眼光,只图眼前的利益,得过且过。如李六如《六十年的变迁》第八章:“(他)何去何从,没有了主意,背着手,踱几步,咳!火烧眉毛顾眼前嘛。”(李明权)
  • 火葬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古印度四种葬法(水葬、火葬、土葬、鸟葬)之一。梵语名荼毗或�^维,译为焚烧。《涅��经》下:“尔时如来,以大悲力,从心胸中,火踊棺外,渐渐荼毗,经于七日。”我国古代基本用土葬,佛教传入后则火葬渐行。清・顾炎武《日知录・体制・火葬》:“火葬之俗,盛行于江南,自宋时已有之。”宋・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十三:“民俗火葬,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于此可见佛教对民俗影响之大。又作“火化”。宋・洪迈《夷坚丙志・赵缩手》:“据榻趺坐,傍人怪其不言,就视,已卒矣……越三日火化,其骨钩联如锁子云。”车若水《脚气集》:“今贫民无地可葬,又被他说火化上天,葬礼亦被夺了。”我国长期受儒家文化影响,因此对火葬之俗总的来说是排斥的,甚至是禁止的。宋太祖建隆三年曾下诏禁之,明、清两代亦悬为厉禁。近代受西方各国影响,人们的看法才有较大的转变,现在更成为我国大力提倡的主要葬法。(常正)
  • 认贼为子 [俗语佛源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原文
    认盗贼作儿子。如《圆觉经》卷下:“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佛家用以譬喻人本性昏昧,以妄见为真觉。又如《楞严经》卷一:“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无常,故受轮转。”后亦泛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宋・朱熹《答陈同甫书》:“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断千故之是非,宜其指铁为金,认贼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