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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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自生有四:
一、计有神我自生,有十一:
一、计主谛神我生 即迦毗罗。计诸法自生而有神,神名为主谛。此主谛者,生于法初,遍于一切,能生诸法,立二十五谛义,为修行法门。二十五谛者:
一、主谛 为后二十四依谛之所依,诸法之主宰也。
二、依谛 依前主谛而生二十四谛:
一、冥谛 是为谛初,八万劫前,不能尽知,强名冥谛。此冥谛者,依于主谛,而能递生者也。
二、觉谛 是为中阴识,亦名为大,从冥谛生。
三、我谛 是为我心‘不同神我’亦名我慢,亦名为意,从于觉生。
四、色 是为色尘,从我生。
五、声 是为声尘,从我生。
六、香 是为香尘,从我生。
七、味 是为味尘,从我生。
八、触 是为触尘,从我生。
九、空 是为空大,从声尘生。
十、风 是为风大,从声触二尘生。
十一、火 是为火大,从声色触三尘生。
十二、水 是为水大,从色声味触四尘生。
十三、地 是为地大,从色声香味触五尘生。
十四、眼 是为第一知根,从火大生。
十五、耳 是为第二知根,从空大生。
十六、鼻 是为第三知根,从地大生。
十七、舌 是为第四知根,从水大生。
十八、身 是为第五知根,从风大生。
十九、手 是为第一业根,此下皆从大生。
二十、足 是为第二业根。
二十一、口 是为第三业根。
二十二、大遗 是为第四业根。
二十三、小遗 是为第五业根。
二十四、心 是为平等根,能遍缘故名平等。
二、计芥子神我生 即迦毗罗支流,诸自生而有神我生于心中如芥子,计能生诸法,以是为本。
三、计麦粒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细如麦粒,为心主宰,生于诸法,其本宗同上。
四、计豆皂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如豆皂大,为心主宰,能生诸法,本宗同上。
五、计半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其心中,其长半寸,为诸法因,本宗同上。
六、计一寸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长一寸许,在其心中,发生诸法,本宗同上。
七、计拇大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大如拇指神我,生彼心中,出生诸法,本宗亦同上。
八、计内身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譬如像生,有骨在形体先,彼能生法,本宗亦同上。
九、计能增长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生在最初,随身大小,能生诸法,本宗并同上。
十、计无色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神我在于体中,名为细身,非凡情能见,为诸法主,本宗亦同上。
十一、计清净神我生 此人计诸法自生而有清净神,我在于身中,莫能染污,名净色身,能生诸法,本宗亦同上。
右十一种异执,皆计诸法从神我生,其源同出迦毗罗主谛,但立说有小异耳。
二、计五阴生者有二:
一、计五阴总相生 即六师等,计诸法从自体五阴生,执五阴实有。
二、计五阴别相生 有六:
一、计色阴生 此人计自体色阴,能生诸法,执色为本。
二、计受阴生 此人计自体受阴,能生诸法,执受为本。
三、计想阴生 此人计自体想阴,能生诸法,执想为本。
四 计行阴生 此人计自体行阴,能生诸法,执行为本。
五、计识阴生 此人计自体识阴,能生诸法,执识为本。
六、计根身生 即布吒婆楼,计血肉身形,能生诸法,执身为本。
右前五种异执,皆知有五阴法。计五阴即我,计法从彼生,其源由迦毗罗依谛中来。后一种异执,但于身起着,尚不知有五阴法,何况生无生法乎?
三、计唯性生者,即执有小乘人,计诸法各从自体性生。如梨捺等,皆唯从性大能生事大。
四、计唯理生者 即执空小乘人,计诸法各从二空理生。如依虚空,有地水火风等,皆唯从理大,能生事大。
右二种异执,皆是佛法中人,禀教成迷者也。 -
执他生者,复有三辈,云何为三。
一、计从他有情生 计他有情生者,凡有三辈。
一、计从摩醯首罗生 此复有四:
一、计从摩醯首罗一体三身生 即摩醯首罗论师所执,谓彼一体三身,能生诸法。云何一体三身?
一、摩醯首罗本身 为六道众生天地万物生灭之因,生从彼生,灭从彼灭,是为法身。
二、那罗延果身 此身生梵天,是名应身。
三、梵天造作身 此身造作一切命非命物,是名化身。
二、计从摩醯首罗一体二身生 即月氐外道所执,谓彼一体二身,能生诸法,云何为二。
一、摩醯首罗身 此为本身。三目八臂,称为一切众生慈父,亦名真身。
二、毗纽身(即那罗延身) 此为迹身。称为一切众生悲母,亦名应身。
三、计从摩醯首罗所生八女人生 即女人外道所执,谓此八女人。能生诸法,云何八。
第一女人名阿提倒 生诸天。
第二女人名提倒 生阿修罗。
第三女人名苏罗婆 生诸龙。
第四女人名毗那多 生诸鸟。
第五女人名迦毗罗 生四足。
第六女人名摩[少/免] 生人。
第七女人名伊罗 生诸谷子。
第八女人名歌头 生一切蛇蝎蚊虻蝇蚤蚰蜒百足等。
四、计从摩醯首罗行诸苦行生 即自在经言:自在天行三品苦行,生腹行虫禽兽人天。
右四辈皆计诸法从他生,依摩醯首罗而有生灭。
二计从那罗延生,此复有二:
一、计那罗延自生 即摩陀罗人,说一切物从彼生。还没彼处,见自在天造作万物。
二、计那罗延所生梵天生 即吠檀多诸师,其生相如下:
第一、从那罗赍中,生大莲花。
第二、从赍中莲花,生梵天祖公。
第三、从梵天生大地,为祸福戒场。
第四、从梵天口中,生婆罗门种。
第五、从梵天两臂,生刹帝利种。
第六、从梵天两�@,生毗舍种。
第七、从梵天两踵,生首陀种。
第八、从梵天生一切华草,为天人供养。
第九、从梵天化作山禽野兽鳞介虫豸一切众生。
右二辈亦计诸法从他生,依那罗延而有生灭,然虽计那罗延,实仍与前摩醯首罗同出一源者也。
三、计从伊赊那生 即伊赊那论师,说本尊形相不可见。而其神遍一切处,即以无形相而能生诸有命无命一切万物,故计伊赊那能生万物。
此异计人所出,不与上二辈同。
二、计他非有情生者 凡有五辈,云何为五。
一、计从方生 即方论师说。谓方能生诸法,其生相如下:
一、最初唯有诸方。
二、从诸方生人。
三、从人生天地。
二、计从风生 即风论师说。风能生诸法,若造作,若长养,若破坏,若灭绝万物。
三、计从火生 即吉汲头说。火能生诸法,若造作长养万物等。
四、计从水生 即夷叔罗说。水能生诸法,天地万物,下至阿鼻,上至阿迦尼吒天,皆水所造。
五、计从大安茶生 即安茶人说。劫初唯有大水,大安茶出世,然非水之所生,其生相如下:
一、大安茶身形,犹如鸡子,周匝金色。
二、大安茶时熟,破为二段。
三、大安茶上段成天。
四、大安茶下段成地。
五、大安茶二段之间,生梵天,为一切众生祖公,作生一切命无命物。
右五种异执,皆计诸法从外非有情生。中三种源出迦毗罗五大,首末二种主义,则是孤起也者。
三、计他非有情非无情生者 亦有三种义。云何为三?
一、计从时生 即时节外道,说时熟一切大,时作一切物,时散一切物。帝释阿修罗为时节所盛,是故时节能生诸法也。
二、计从行生 即苦行外道,说诸法从苦行生,苦行本业尽即得道。
三、计从法生 此有六种,云何六?
一、有黑法生诸黑生 谓如屠猪、取鱼、放鹰、逐兔、捕鹿、杀牛等及余恶人,皆从黑法生。
二、有青法生诸青生 谓如尼犍子等学道者,皆从青法生。
三、有黄法生诸黄生 谓如梵志徒众居家者,皆从黄法生。
四、有赤法生诸赤生 谓如释子徒众修梵行者,皆从赤法生。
五、有白法生诸白生 谓如裸形苦行外道沙门等,皆从白法生。
六、有微妙白法生诸微妙白生 谓如难陀婆蹉讫梨舍僧讫栗垢瞿舍庐味迦梨子等,皆从微妙白法生。
右三种异执,初是毗陀人支流,次是迦毗罗支流,后是佛法中人秉教成迷者也。皆不了缘生无生之理,故皆为邪见。 -
执自他俱生者,复有二辈,云何为二?
一、于有情计自他生 即尼犍子人,说未有天地万物已前,唯一男一女和合,即生天地万物一切诸法。
二、于非有情计自他生 即�@世崽人说,天地万物从二微尘和合而生,由是彼和合体,能生诸法。
右二种人,皆迦毗罗支流,计诸法自他和合而生也。 -
执非自他生者,亦有四辈,云何四辈?
一、计虚空生 即口力外道说。虚空是万物,因虚空生诸法,其生相如下:
一、最初唯有虚空。
二、从虚空生风。
三、从虚空有风生火。
四、从虚空风火生��。
五、从火��生水。
六、从水冻凝冰作地。
七、从地生种种药草。
八、从药草生谷。
九、从谷生命生诸有情。
二、计自然生 即无因外道,执一切法无因而生。如风起息,如河弥竭,如木荣�x,无有作者。
三、计强伏生 即强伏论师,执随物欲生。如大水泉涌,草木枝叶,堕中聚作一抟,此是强伏随风飘鼓,或吹向升,或复东西,如是种种,随所欲起。
四、计无所有生 即无所有论师,执空尽无所有,有何相应,都无所有。
右四种异执,皆计非自他生诸法者也。 -
于一切法执灭者,略说亦有四种。云何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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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从自灭者,凡有三种。云何三种?
一、于身计灭 如布吒婆楼,计色身四大六入,父母生育,乳�J长成,衣服庄严,无常磨灭。此灭自灭,昧缘成理,是为于身计自灭也。
二、于阴计灭 如小乘外道,计诸受阴尽,自然坏绝。如灯火灭。种坏风止,即得涅��。
三、于业计灭 此有二种:
一、现世灭 此有二类:
一、计现世苦灭得乐 如鹅鸠外道,计现世并受苦尽,苦灭得道,以如是故,常以二指拾米脐食。
二、计现世不灭未来必受报 如尼干外道等,惧现世不灭,而堕苦报。亦立种种苦行名目,所谓永坐、大发行、断食、长倚、视日、五炙、眠剌、投岩、赴火、陨水、挑筋为琵琶弦以供养天。
二、未来灭 此亦有二类:
一、未来八万劫灭 如删�^夜毗罗胝子,计人生诸苦,不假修道,历经生死,八万劫后,苦际自尽,即得道果。譬如登高山而纾缕丸,转转而下,缕尽自止,劫满苦灭,亦复如是。
二、六百千俱胝劫灭 如优楼迦,计世间人等,各有我心,逐外尘和合,起诸非法。却后度三百千俱胝劫,中间灾满,至火灾时,复经三百千俱胝劫,世界尽灭,我心方与外尘相离而住,是时非法即灭,暂时得解脱。 -
计从他灭者,只有三种,云何三种。
一、从他有情灭 此有三种:
一、婆薮灭 如婆罗门修马祀者,取一白马放之,或百日,或三年,迹马所在,市以黄金,用施一切,遂杀此马,唱言婆薮杀汝,汝得生天。
二、鸠摩罗伽灭 如鸠摩罗伽人,计鸠摩罗伽爱之,令所愿皆得,恶之,则七世皆灭。此以众生虽有罪,鸠摩罗伽不加恶必不灭,加恶乃灭,是亦为从他有情灭。
三、摩醯首罗等 即摩醯首罗人,计如前例。
二、从他非有情灭 此有二种:
一、境灭 如诸凡夫,随情逐境,受贪爱系缚等苦,不能自由。说流浪生死,是为应得。如云山羊被杀因作声,飞蛾投灯由火色,水鱼悬钩为吞饵。世人趣死以境牵,凡夫执心外有境,故甘从境灭。
二、风等灭 如外道执方风水火等,有能灭力,与生为对待,说灭为从彼等。
三、计从他非有情非无情灭者 此有三种,云何三种。
一、咒术灭 如韦驮外道经说,以韦驮语咒杀羊,羊死生天。此妄执羊罪不得灭,从韦驮咒术灭。
二、法灭 如牛行外道,计从据地啮草,伏岸饮水,效牛所为,得灭罪生天。此妄执罪不从修灭,从效牛行法得灭。
三、时灭 如时节外道,前执中已说。 -
计共灭者 如胜论师等,计二微和合生,乃至分分离散,如是灭为自他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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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不共灭者 如自然强伏无所有等,说灭非自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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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切法执常者,大分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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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计常者,有二十二种。云何二十二?
一、即阴是我常 如僧�胰耍�计五阴中有我,说我我所,皆有自体,是故为常。
二、异阴是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异阴别有我体,以此为常。
三、诸阴有我常 此人计诸心所法,随应所计,有我我所,是故为常。
四、有二种我常 如僧�胰肆�,并有二种我常,二种者:
一、有知我 此我即常,我常故,此为能作,故能作常。
二、无知我 此我即一切法,一切法故,此为所作,故所作常。
五、无能所我常 邪见外道,谓我常故,诸法亦常,二者合并,无有能所,如是为常。
六、通计我常 此人于五阴中,通计有我,而不能分别即离,但漫执故,以此为常。
七、的计是我常 此人于现世五阴中,随取一阴为我,的计是我,彼有二义,执为是常。
一、我定在现世有。 二、我定在一阴中有。
以此二障,故于一阴中即见有我,如一种坐禅人,有其五病,计有我为常故。
一、有人计色为我,忽于定中得光明相,见身中神,如净珠中缕,即说此色为我,以是为常。
二、有人粗思惟者,计受是我,说木石等,中无受故,可知受即是我,以是为常。
三、有人中思惟者,计想是我,以苦乐受虽过,犹有想,想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四、有人细思惟者,计行是我,以瓶等想虽过,犹有思流行,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五、有人深思惟者,计识是我,知思亦粗,以思虽过,犹有识,识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八、根中人我常 此外道说根中别有人,是能执种子。不知五根等,是色法摄。妄于根中执有人我,以是为常。
九、眼中人我常 此外道如前执,说我证智所知,眼根中有我,说为四分。
一、眼根之中白精是月,月是母所造。
二、白精中间赤精是日,日是父所造。
三、赤精中间青精是空,空是自在天所造。
四、青精中间人子是我,我非因造,故我是常。
十、我意常 此外道不知心法无我,意为八心法之一。妄谓一切事,皆可由我意得,如是意为我常。
十一、我作意常 如摩醯首罗人,不知心所有法无我。心所有法中有五遍行。其一曰作意,彼妄执一切事皆从我意心生者。如无明体,别有作意。能生于行,如是我作意常。
十二、我正思常 如萨婆多部,执八圣道中,正思为是般若,不知彼未离遍行境,如是谬执正思为常。
十三、思即是我常 如胜论师,亦计我从思所成以思为常。
十四、因思有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有我体者,思等因思有所得故,亦执思是常。
十五、我觉成思常 如僧�胰耍�计有彼觉体,成一思相,我及觉体,次第不坏,思亦非无,故思是常。
十六、影像我常 此人计有现思觉影像生,及彼觉体影像所生。随诸方分,皆有其思。所依影像,如镜照面,故有我体,有我我所。此以遍行之思,及所现色法,执为我常。
十七、大丈夫我常 如韦驮人,说冥初时,大丈夫神,色如日光。若人知此,能度生死,更无余道。小人则小,大人则大,住身窟中,以是为常。
十八、离散我常 诸外道辈,通执一切法,因我得生,故执我见。此我有九次第,故修戒施苦定,冀得解脱,执我离散为常。所谓九次第者:
一、法 从我生法,令心共我和合。
二、非法 法生故,即有非法生,法非法俱令心共我和合。
三、知 和合故能有所知‘别有以知为第一位,法非法为第八九位者,义亦同。’
四、乐 知故有乐。
五、苦 乐故有苦。
六、欲 由乐故生欲。
七、嗔 由苦生嗔。
八、功 欲得于乐所以厌苦而修身。
九、念 功力故有正念,与诸法离散,名得解脱。
十九、解解脱人我常 计人我论师说,若见性得解脱者,是义不然。由人我解脱,故死活等自在,是故解脱人我常。
二十、藏识常 相应论师立八识常,误解唯识无尘,说识定常。
二十一、我有边常 如前十一种神我外道,皆计神是色法有分,皆言神有边故常。
二十二、我无边常 如有外道说,神我遍满虚空,无处不有。得身处能觉苦乐,是为神我无边,无边故常。 -
于法计常者,有十一种,云何为十一。
一、计诸有见常 如外道贪着诸见,说法因集皆是实有,以诸有见为常。
二、计诸有法常 如萨婆多人执法有我无,如是故诸有法常。
三、计世谛法常 如成实人执真谛无我法,而世谛是有,执有故常。
四、计一因具果常 如两际外道,计因中常有果性,不待缘成,说一因常。
五、计从缘相常 如数论师,计一切法体,因中本有果性,但须从众缘显。非缘则因果不见,故计从缘相常。
六、计声相常 即声论师,如上计,说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由于宣吐方得显了,如是执声相常。
七、计生死法乐故常 如尼犍子等,妄于生死中起乐见,说生死真实是乐,涅��真实是苦。加人肢体,有坏即苦,若都无五阴,即是极苦。故云生死是乐,说为可常。
八、计生死法难断故常 如不定聚人怖生死故,见生死法,难可断故,计生死常。
九、计三世常 如萨婆若帝婆,执三世常。故云因果异体,生死皆实。因果非转变,种子与芽各异体,果性在未来,移出至现在。现在谢过去,如是若蝉联,故三世常。
十、计三际常 如伊师迦依静虑力,计三际常。
一、计前际常 依静虑中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于过去诸行,不如实知,计为前际,发起常见。
二、计现际常 依天眼见现在诸识,依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世间,不如实知,计为现际,发起常见。
三、计后际常 依静虑中,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我自相差别,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住,以后际为常。
十一、计自然力常 此人执无明无力能生行,无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无明无力生行,能生行者,乃自然力,如是说自然力常。 -
于他有情计常者,略有三种:即摩醯首罗人,那罗延人,伊赊那人等,各计所从生者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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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他非有情计常者,略有六种:
一、计世界常 此有五种:
一、无终常 此人计世界无始。若有始则无因缘,如是后亦无穷。即常受身,是则无涅��,此以无终为常‘此义与佛说世间无尽相似而不同。’
二、十方无边常 此人计国土十方无边。若有边则因缘有尽,如是决定无边,无边故常‘此义与佛说世界无量相似而不同。’
三、八方常 此人计国土上下无边。八方有边,如是八方有边,故八方常。
四、上下常 此人计国土八方无边。若上至有顶,下至十八地狱。皆属有边,如是上下有边,故上下常。
五、有始有边常 此人计世间常。初以求世间报本,不得其始。不得其始,则无中后,无中后故,则无世间。是故计世间必有始,有始故即有边,有边故常。
二、计方常 如方论师,计生灭皆由诸方,立方是常。
三、计风常 如风论师,计风能生杀成坏万物,立风是常。
四、计火常 如事火外道,计火为天口,能变异净不净物,立火是常。
五、计水常 如服水外道,计水是万物根本。水能生天地,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阿鼻地狱,皆水为主,立水是常。
六、计虚空常 如口力论师,计虚空是万物因,立空是常。 -
于一切法执断者,亦有七种,云何为七。
一、计三世断 此有三家:
一、如路伽耶陀人所计,诸行及众生,无往来者,实无他世来生此世,亦无此世复还他世。如颂言:汝今且观如是人,诸根圆具及所行。又若说彼有多闻,或为恶兽所食啖,恣他所食为所弃,过去他身彼即无,不还后世无怖心。应知此身为行聚,如是坚执邪见,拨无轮回,计三世断灭,堕于断见。
二、如七入论师,计有现在,无过去未来。如偈云:譬如岸崩,不更还本。乃至冢间,体不再来。唯根境界,是名众生。此谓合集诸法,共立一名,散则无有,故堕断见。
三、如世入外道,即阴计我,阴尽我尽。谓身是一物,一物是我。不彼知有三世五阴,说命尽更不再生,故亦堕断见。
二、计七种断 如七断论师,计欲界人天,色四静虑,粗四大色,如病如箭,四无色处,细色如痈,若死后断灭无有。
三、计四大断 如佛涅��时,四神所计。
一、地神计地中无水火风。 三、火神计火中无地水风。
二、水神计水中无地火风。 四、风神计风中无地水火。
四、计涅��断 如小乘外道,计诸阴尽,种坏风止,名为涅��,计涅��是断。
五、计因缘断 如富兰那迦叶计无因无,缘众生有垢,无因无缘,众生清净。又云:诸法断绝,无忠孝之道,此计染净诸法等断。
六、计果报断 如空见外道,依于寻伺,或静虑等,计无因果,无有施与,无有祠祀,定无妙行及与恶行,二业果报,乃至世间,无真阿罗汉等,是为计果报断。
七、计因果断 如�@崽计,因中无果,因灭于前,果成于后,果非因成,因果不相属,不相属故断。 -
于一切法执一者,亦有六种,云何为六。
一、计因果一体 如僧�o部人,计因果为一,如受种子为芽等。
二、计身神一相 如外道计神我即身,以分析此身,求此神我不可得故,说身神为一。
三、计我阴一体 如僧�胰耍�计我与阴一。说云我觉,二法是一。以我离觉我不可得,觉离我觉不可得,觉灭我灭,我灭觉灭,如是我觉为一,故一切因果法等亦为一。其喻有二:
一、我觉 如火热本一体故。
二、觉我 如白毡不相离故。
四、计我阴一异俱故一体 如尼干子外道,计我阴为一异具。说云一切法俱,所谓非一非异,亦一亦异。如我觉不可说一,不可说异。复有说一说异,皆各有义,是二皆可通。立一异俱,如是立俱,还堕一故,其喻有三。
一、我觉不可说一 若一者,如白毡入蓝靛,毡存白不存,是不可说一。
二、我觉不可说非一 若非一者,如白毡入火,毡毁白应留,是不可说非一。
三、我觉一异俱 以非若牛马二离,可得云一,以如炷火相合,可得云非一,如是故说为俱。
五、计总聚一 如学教人,闻佛说有补�欤�谓于一时有多法聚,随顺世间,以一性说,如身林等。彼不知佛密意故,起计一想,遂堕一见。
六、计相续一 如学教人,闻佛说有羯罗罗,谓于异时,因果不绝,随顺世间,以一性说。如羯罗罗等位,名之为人,如芽等转异,名之为谷。彼不知佛密意故,起计一想,亦堕一见。 -
于一切法执异者,亦有六辈,云何为六。
一、计因果异体 如上座部,计因果为异。说种灭于前,芽生于后,种与芽非一体等。
二、计身神异相 如外道计身异神异。说神我微细,五情所不得,亦非凡夫所见,摄心清净,将禅定人,乃能得见。又若身即神我者,则身灭神亦灭,如是神我身灭不灭故,执身与神异。
三、计我阴异体 如毗世师弟子,迦那陀外道,计我阴异。说我与觉异,如说白毡,此是白,此是毡,是为异。我与觉亦如是,我若是觉,即不名觉,觉若是我,亦不名我,如是我觉为异,故一切因果法亦异,其例如下:
一、我觉 如火热,二名别故。
二、觉我 如白毡,质色二故。
四、计我阴一异不俱故异体 如若提子外道,计我与阴为不俱。说云一切法不俱,所谓一切法不可说异,不可说非异,不可说俱,以三者俱有边见遇故。说有不俱,不说无不俱,如是立不俱,还堕异故,其例如下:
一、我觉异不可说 如毡白若异者,离白即别有毡,是应有毡非白,有白非毡。
二、我觉非异不可说 如毡白若非异者,异白应更无毡,是白灭毡亦应灭。
三、我觉俱不可说 如柱若与火俱,则火中应无复有炷,火若与炷俱,则炷外应不复见火。今炷火历然,故说为不俱。
五、计有边无边异体 此复有四:
一、三世异体 如有等修禅那人,行阴中迷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去未来,名为有边,唯相续心,名为无边。如是三世法名异体。
二、初、后异体 如前执人,或能观八万劫,见一切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如是劫初劫后,各执异体。
三、彼我异体 如前执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而彼一切众生,皆现我遍知中。不知彼一切众生知性,与我同等。如是我知无边,彼知有边,彼我知性,判然异体。
四、生灭异体 如前执人,穷生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如是世界众生,各各兼二,为其异体。
六、计体相各异 如优娄迦人,计物唯自生。物不生德,德唯自生,相不生物,二者非类,非类故异。 -
于一切法计来者,略说有十二辈,云何十二。
一、于如来计来,此有二十种:
一、净五阴和合中计 如犊子部计,清净五阴和合,别有人法,名为如来。
二、假名中计 如成实人计,以假名行人为如来体,此依假名行人,名为如来。
三、体用中计 即前执人所计,别于假名,体用中增上起执,凡有三类。
一、计假别有体有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来,有体有用。
二、计假别无体无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来,无体无用。
三、计假别无体有用有名 此以假名如来,无体有用。
四、有漏五阴中计 如阿毗昙人计,有漏五阴,为生身如来。
五、无漏五阴中计 如前执人计,无漏五阴,为法身如来。
六、五时教中计 如此土成论师所计。初教五阴身为如来。第二时教,以种智为如来,寿八十年。第三时教,无量劫修行为如来。第四时教,久劫修行,过去过尘沙,未来倍上数,为如来。第五时教,佛常住而无有色,但有圆智,与总御用,至欲度物,则应作色,此为如来。
七、世谛中计 有五时教师,谓第五时如来,但世谛摄。
八、真谛中计 如前异执人,谓第五时如来,唯真谛真如所摄。
九、二谛中计 即此方北智论师,计佛有三身,法身真如体摄,报化二身世谛所摄。
十、非二谛中计 或有人计佛果灵智,非二谛摄。体非虚假,故非世谛。不可即空,复异真无,是名法身。法身超乎二谛,名为如来。
十一、无常中计 如执小乘人,计无常为如来。
十二、常中计 如执大乘人,计常中有如来。
十三、常无常中计 此人计亦常亦无常为如来。
十四、非常非无常中计 此人计非常非无常为如来。
十五、有边中计 如小乘人,计有边,以寿尽一期为如来。
十六、无边中计 如执大乘人,但计无边,如寿常为如来。
十七、边无边中计 此人计有边无边俱者为如来。
十八、非有边非无边中计 此人计边无边俱不可说为如来。
十九、无中计 此人计佛离一切名言,于无中说为如来。
二十、有中计 此人计若无为如来,则不可安立,因谓如来实有,但不可说如是为如来。
前二十种异计,皆各依所见,谓有如来。以自为实,斥余说为虚妄,不知于决定来计如来,即堕来倒故。
二、于无明计来 如此方旧地论师,执八识为真实,七识为虚妄,即以无明从七识中来。
三、于来者计来 如吠夜迦罗��人言,去法能去,非物体去,物体由去者故。如是说有去法,以有去者故。以去者去故,知来亦有来者来。
四、于来法计来 如胜论师,计物中有性,故有去者。用彼去法,动发行往方处等相,以有去法去故。知来亦有来法来。
五、于来处计来 如玷牟留外道,计有法来故,常疑苦乐自作或他作,或自他共作,或非自非他,无因而作,以不知唯心因缘法尔故。妄计有苦乐从四句中来。
六、于现在计来 如现因现缘外道,计无宿作,但现在造作故,如是以果从现在来。
七、于处计来 如摩醯首罗人等,计苦乐等果,由彼主宰所定。是果无他因,从主宰处来。婆罗婆实人、干婆人、三水人、及老声闻大声闻等外道同。
八、于诸缘计来 如成实人,计木无火性,但假缘生,但缘生故,是果无因,唯从缘来。
九、于妄计清净中计来 此类最多,略举十种:
一、计净法从河水沐浴中来 如有等外道,说��伽河水中沐浴,能除宿罪,道从彼来,孙陀利河沐浴外道同。
二、计净法从灰水沐浴中来 如有等外道,计灰水沐浴,能灭罪障,净法从彼来。
三、计净法从咒食来 如违驮人,计净洗浴后,以违驮语咒饮食而得清净,说净法从彼来。
四、计净法从但断荤酪来 如有等外道,计但断荤辛酥酪,不假余修,道从彼来。
五、计净法从受持灰戒来 如涂灰外道,计常卧灰涂灰为净法,道从彼来。
六、计净法从受持粪秽戒来 如尼犍子人,以髑髅盛食牛粪,计道从彼来。
七、计净法从受持畜生戒来 此有四类:
一、牛戒 此外道妄计自身前世从牛中来,即食青草,说道从彼来。
二、鹿戒 此异执同前说。
三、狗戒 此外道啖秽说如上。
四、乌鸡戒 此异执大意如前。
八、计净法从舍身中来 如尼犍人,计舍系水火中及登崖自坠,说道从彼来。
九、计净法从自苦中来 略举八类:
一、拔发 如尼犍人,石灰涂身,或拔发都尽,以净法为从彼来。
二、灸身 如前执人,天大暑时,日中三灸,受焦灼苦,谓净法从彼来。
三、冻肌 如前执人,冱寒之日,三浴恒河,受冰冻苦,谓净法从彼来。
四、卧棘 如前执人,多积土木,卧荆棘中,说净法从彼来。
五、不食 如前执人,断粒饮水,一切不食,以剧苦为道,以净法从彼来。
六、翘足 如前执人,虽不甘剧苦,然不谋安逸,或常立不坐,及翘足而立,计净法从彼来。
七、倒悬 如前执人,或以卧立为放逸,即夜常倒悬深林间,以修苦行,说净法从彼来。
八、裸体 如前执人,离服裸形,犹如驴马,说净法从彼来。
十、计净法从火中来 如祀火外道,见诸天口中有光,谓言是火。故就朝暝二时,再供养火,说道从彼来。
十、于大力鬼神处计来 如有等外道,计有大威力鬼神持想来,故有想念生,如是执想有来。
十一、于阿修罗王处计来 如是阿修罗人,计福德从罗刹、罗�T婆梨及毗摩质多、罗��婆利等处来。
十二、于所依谛计来 如优楼迦人,以地水火风空时方神意九法为主,名所依谛,计万物从彼来。 -
于一切法执出者,亦有十二辈,云何十二。
一、于生死计有出 如小乘人,迷于性起,随诸妄见,说实有生死可出。
二、于觉计出 如数论师,计因中有果出,亦于觉计有出法。
三、于出者计出 如吠夜迦罗��人,所说与来为对待,见有出法。
四、于出法计出 如胜论师,计有去法可用,即见有出法。
五、于出处计出 如玷牟留外道,计苦乐从自他四句中出。
六、于宿生计出 如宿作外道,计苦乐之果,皆从往因,不须现缘,而自增长,此执从宿生出。
七、于我慢计出 如我慢人,计现见万法皆从我出,此执一切从我慢出。
八、于性计出 如阿毗昙人,计木中有火性,从于火性,以成事火,此计法但依性出。
九、于妄计中计出 如种种妄计人,各执所计为有果出。
十、于想计出 如外道以想从大力鬼神持来,即计想从彼出。
十一、于福德计出 如阿修罗外道,计福德从罗刹等来,即彼能出德福。
十二、于世性计出 如迦毗罗人,计冥谛为世性,说一切法从世性出。 -
三藏法数明大智论十六知见,谓未见正道之人,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计我之心,历于诸缘,即有十六知见之别也。
一、我 谓于五阴等法中,无明不了,妄计有我我所之实,故名为我。
二、众生 谓于五阴等法和合中,妄计众共而生,故名众生。
三、寿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受一期果报,命有长短,故曰寿者。
四、命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命根成就,连持不断,故名命者。
五、生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生起众事,及计我来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养育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养育他人,及计我从生已来,为父母养育,故名养育。
七、众数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众法有数,故名众数。
八、人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是能修行人,异于不能之人,及计我生人道,异于余道,故名为人。
九、作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役使于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起造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
十二、使起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令他起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之后身,当受罪福果报,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当令他受诸苦乐果报,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
十六、见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眼根能见一切色相,又计我能起邪见正见,故名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