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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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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见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随顺贪欲,是谓之爱。分别执着,是谓之见。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对色声香味触五尘,贪爱染着为爱。意根对于法尘,非理筹度,起诸邪见,如计断计常,执有执无等为见。大概爱由任运而起,见由分别而起。又贪着五欲为爱,执着所见为见。又迷于事为爱,如贪欲嗔恚等。迷于理为见,如有无断常等。若穷究众生之所以缘起,不出此爱着见取二事。
  • 爱着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爱者恩爱亲爱之谓,著者执着贪着之谓。深执着恩爱之境而难离情,是谓爱着。
  • 见取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言见取者,谓于诸见之中,随执一见,及所依蕴。执为此因最胜,能得清净之果。一切斗诤所依为业,以要言之,但除三涂剧苦,其余修罗人天等蕴,皆可为见执所取也。此中依于见惑而行施善,故名见取。
  • 作业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着于爱见,则起作业。三界凡夫,所有作业,不外缘于三种:一善二恶三定。
  • 爱见行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由贪爱而取行者为爱行,由见计而取行者为见行。
  • 三行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三行者:福行、罪行、不动行。
      一、福行 为欲界之善业,当招乐果,是为福行。
      二、罪行 为欲界之恶业,当招苦果,是为罪行。
      三、不动行 为属于色界无色界之禅定意业,执持不动,不属善恶,是谓不动行也。
  • 三品十恶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十恶即一杀生乃至十邪见是。三品者,谓上品、中品、下品也。
      上品十恶 言上品者,或所对境增上,或烦恼心增上,或所作事增上。
      一、所对境增上者 如弑父母师僧,盗三宝常住物,淫净戒人及至亲,欺诳君父师长等。
      二、烦恼心增上者 如极重嗔缠,猛利贪缠等。
      三、所作事增上者 如数数杀生,数数偷盗,数数邪见,日积月累不改悔等。
      以要言之,纯从分别见惑所发恶业,名为上品十恶,故是地狱因也。
      中品十恶 言中品者,亦约境约心约事辨之。
      一、境中品者 夺人天命,盗人天物等。
      二、心中品者 烦恼不轻,亦不极猛利等。
      三、事中品者 或作再三等。
      以要言之,杂从见爱烦恼所发恶业,名为中品十恶,故是畜生因也。
      下品十恶 言下品者,亦约境约心约事辨之。
      一、境下品者 如杀鬼畜盗鬼畜物等。
      二、心下品者 微小贪嗔等。
      三、事下品者 或偶一作,或旋知悔改等。
      以要言之,但从任运烦恼所起恶业,名为下品十恶,故是饿鬼因也。
  • 五逆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言五逆者
      一、杀父母 谓父母养育,恩同天地,为子者当竭力孝养奉事,以报其恩,况行杀逆。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即堕地狱。
      二、破和合僧 谓比丘集众,行布萨时,和合作法。若后来者,当随顺寂默,或当出避。若以嗔恶之心,破其法事,令不和合,是为逆罪。
      三、出佛身血 谓佛是一切众生慈父,能令众生,悟明自心,出离苦趣。众生历劫供养,不能报其恩德万一,而况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为逆罪。(凡恶心毁坏佛像,皆即出佛身血也)。
      四、杀阿罗汉 阿罗汉为众生所应供养恭敬,况行杀逆。若行此事,是为逆罪。
      五、破羯磨僧 羯磨华言作法办事,谓比丘受具足戒,或行忏悔法时,当依和尚阿�^黎行羯磨法,作法成就,方为得戒。若有人见者,当随顺寂默,或当出避。若以恶心破其作法,令不得戒,是为逆罪。
  • 行施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行施能积世界无量福业,故多行施舍,为修世间之福。但如由我慢心而行施善,则一往正是阿修罗因。行施固善,然其差别宜知也。
  • 戒取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言戒取者,谓于随顺诸见之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此因最胜,能得清净之果。无利勤苦所依为业,谓牛狗等戒,及投灰、拔发、五热炙身、断绝饮食、乃至虽受佛戒,志求生天作轮王等,皆属戒取所摄。
  • 三品十善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十善者,即前一不杀生,乃至十不邪见。又一救护生命,乃至十正信因果是也。言三品者,即上中下三,与前十恶三品同。
      下品十善 言下品者,亦约境约心约事辨之。
      一、约境者 普于下中上境,能护三业,名上品善。唯于中上二境,能护三业,名中品善。仅于上境能护三业,名下品善。
      二、约心者 悠悠缓缓,或夹杂烦恼,名下品善。
      三、约事者 偶尔为善,不广大,不久积,名下品善。
      以要言之,虽行善戒,烦恼尚多,故是阿修罗道因也。
      中品十善
      一、约境者 如前可知。
      二、约心者 善念淳熟,但未猛利。
      三、约事者 或数为小善,或偶为胜善。
      以要言之,有施有戒,故是人道因也。
      上品十善
      一、约境者 亦如前说。
      二、约心者 淳至猛利。
      三、约事者 广大久远。
      以要言之,虽属善业,犹属散善,故但为欲天因也。
  • 五戒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五戒者,戒为戒止不为,五戒乃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也。饮酒以其过在纵逸狂乱愚痴不明也。五戒之上四戒,皆与十善中同。但五戒仅粗能束身,不同十善,惟人能持五戒,不堕三途,是又善之最初步矣。
  • 邪定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以邪见心,修习诸定,故名邪定。如西土九十五种外道,乃至一切狐畜鬼神,亦能敛念习坐,皆邪定之类也。
  • 味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大毗婆娑论,具明四禅之中,各有三种差别:若与出世智慧相应,名无漏初禅等。若与五支四支等功德相应,名为净初禅等。若与各各自地烦恼相应,名为味初禅等。
  • 根本四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共名十二门禅,亦名世间净禅。今先明四禅也。此四禅法,各有方便中间,今但论色界正定,不取方便中间,故名根本四禅。
  • 初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初禅者,行人先须趺坐调息,从粗住细住,阶欲界定。次后身心泯然虚豁,失于欲界之身,坐中不见头手。床敷犹若虚空,是为未到地定。此定能生初禅,即是初禅方便,亦名未来禅。得此相已,初勿惊恐,亦勿欢喜(惊喜皆能招魔),勿向人说(说则永失不可复得,譬如种树,不可露根)。若于未到地中,入定渐深,身心虚寂,不见内外。或经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定心不坏,守护增长。忽觉身心凝然,运运而动。当动之时,还觉渐渐有身,如云如影动发。或从上发,或从下发,或从腰发,渐渐遍身(上发多退,下发多进)。动触发时,功德无量。略说十种善法眷属,与动俱起: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悦,五乐,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脱,九境界现前,十心调柔软。如是十种胜妙功德庄严动法,此则略说初动触相。如是,或经一日,或经十日,或一月四月,乃至一年,此事既过,复有余触,次第而发(然亦无定前后)。故名初禅。言余触者,即前动触为一,二痒,三凉,四暖,五轻,六重,七涩,八滑。复有八触:一掉,二猗,三冷,四热,五浮,六沈,七坚,八软。此八与前八虽同,而细分别,不无小异。此十六触,随一发时,悉有十种善法功德眷属。行者因未到地,发如是等诸触功德善法,故名初禅初发。并是色界清净四大,依欲界身中而发。从此舍离欲界五欲五盖(五欲者:一色,二声,三香,四味,五触。五盖者:一贪欲,二嗔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得初禅五支功德(一觉,二观,三喜,四乐,五一心)。
      一、觉支 初心在缘名觉。谓行者依未到地发初禅,色界清净色法,触欲界身根,心大惊悟,尔时即生身识,觉此色触,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觉支。
      二、观支 细心分别名观。谓行者既证初禅功德,即以细心分别此禅定中色法诸妙功德境界分明,无诸盖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观支。
      三、喜支 欣庆之心名喜。谓行者初发禅时,乃有喜生,但分别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观心分别,所舍欲界之乐甚少,今护得初禅,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则欢喜无量,故名喜支。
      四、乐支 怡悦之心名乐。谓行者发初禅时,乃即有乐,但分别喜,动涌心息,则恬然静虑,受于乐触怡悦之快,故名乐支。
      五、一心支 心与定一,名为一心。谓行者初证禅时,乃即着定,而心犹依觉观喜乐之心,故有微细之散,若喜乐息,自然心与定一,故名一心支。
      若在人中坐禅,得此根本初禅,不失不退,则命终已,随初禅力深浅,必生梵众等之天中,是初禅天因也。
  • 二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次二禅者,若于初禅定中,厌离觉观,入中间禅。从未到地,专心不止,于后其心豁然,明净皎洁,定心与喜俱发,具足四支功德(一内净,二喜,三乐,四一心)。
      一、内净支 心无觉观之浑浊,故名内净。谓行者欲离初禅时,种种诃责觉观,觉观既灭,则心内静,心与静色法相应,豁尔明静,故名内净支。
      二、喜支 欣庆之心名喜。谓行者初得内静时,即与喜俱发,而喜心未成,次心自庆得免觉观之患,获得胜定内净之喜,欢喜无量,故名喜支。
      三、乐支 怡悦之心名乐。谓行者喜涌之情既息,则怡然静虑,受于内净喜中之悦乐,故名乐支。
      四、一心支 心与定一,谓之一心。谓行者喜乐心息,则心与定一,澄�s不动,故名一心支。
      名为根本二禅,若人坐禅得此,随其浅深,命终必生少光等之天中,是为二禅天因也。
  • 三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次三禅者,若于二禅定厌离喜相,入中间禅。从未到地,澄静其心,泯然入定,不依内外,与乐俱发,具足五支功德(一舍,二念,三慧,四乐,五一心)。
      一、舍支 离喜不悔名舍。谓行者欲离二禅时,种种诃责二禅之喜,喜既灭谢,三禅即发。若证三禅之乐,则舍二禅之喜,不生悔心,故名为舍,亦名三禅乐。初生时,是乐三界第一,能生心着,心着则禅坏,故须行舍。
      二、念支 念名爱念。谓行者既发三禅之乐,乐从内起,应须爱念将养,则乐得增长,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爱念将养,故名念支。
      三、慧支 解知之心名慧。谓行者既发三禅之乐,此乐微妙,难得增长,若非善巧解慧,则不能方便长养此乐得遍身也。
      四、乐支 怡悦之心名乐。谓行者发三禅乐已,若能善用舍念慧,将护此乐,乐既无过,则增长遍身,怡悦安快。三禅为最乐,若离三禅,则余地更无遍身之乐也。
      五、一心支 心与定一,名曰一心。谓行者受乐心息,则心自与定法为一,澄�s不动也。
      名为根本三禅,若人坐禅得此,随其浅深,命终必生少净等之天中,是为三禅天因也。
  • 四禅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次四禅者,若于第三禅定,厌离乐法,深见过患,入中间禅。心无散动,得未到地,于后其心豁然开发,定心安隐,出入息断,具足四支功德(一不苦不乐,二舍,三念清净,四一心)。
      一、不苦不乐支 不苦不乐,中庸之心也。谓行者欲离三禅时,种种因缘,诃责于乐。乐既谢灭,则不动之定,与舍俱发,故内心湛然,不苦不乐也。
      二、舍支 离乐不悔名舍。谓行者既得第四禅,不动真定,则舍三禅难舍之乐,不生悔心,故名舍支。亦云:证四禅不动定时,不应取定起动念心,若心行舍,则无动念之乖也。
      三、念清净支 念即爱念。谓行者既得四禅真定,当念下地之过,复念自己功德,方便将养,令不退失,进入胜品,故名为念。亦云:是四禅中,有不动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 心与定一,名一心支。谓行者既得四禅之定,复用舍念将护,则心无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犹如明镜不动,净水无波,湛然而照,万象皆现。
      名为根本四禅,若人坐禅得此,随其浅深,命终必生福生等三天中,是为四禅天因也。
  • 四无量心 [佛学次第统编 - 明・杨卓] 原文
    四无量心,亦名四等,谓慈、悲、喜、舍也。有凡夫人,虽得四禅,以乐高胜,求作梵王,更修四无量心。
      一、慈无量心 爱念众生,常求乐事以饶益之。
      二、悲无量心 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
      三、喜无量心 欲念众生,从乐得欢喜。
      四、舍无量心 舍三种心,但念众生,不憎不爱。
      由善修此四无量定成就,命终得为四禅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