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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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者,烦恼之异名。烦恼能系缚于人,不得自在,故曰缚。缚有三,即:
一、贪缚 二、嗔缚 三、痴缚
何缘唯说此三为缚?由随三受,说缚有三。谓于乐受,贪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于苦受嗔,于舍受痴,应知亦尔。虽于舍受,亦有贪嗔,非如痴故。约自相续,乐等三受,为缚所缘,作此定说。 -
随眠有六、或十、或九十八,如前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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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诸烦恼,亦名随烦恼,以皆随心为恼乱事故。复有此余异诸烦恼,染污心所。行蕴所摄,随烦恼起,故亦名随烦恼。不名烦恼,非根本故。彼相云何?数有十六:
一、嫉 二、悔(即恶作) 三、忿 四、恼
五、害 六、恨 七、悭 八、谄
九、诳 十、眠 十一、覆 十二、�x
十三、无惭 十四、无愧 十五、昏沉 十六、掉举 -
缠即缠缚,使人心身不自在,及缠缚有情,系于三界之欲,故云缠也。根本烦恼,亦名为缠。经说欲贪,缠为缘故。然品类足说有八缠,谓无惭、无愧、嫉、悭、悔、眠、掉举、昏沉。毗婆沙宗说缠有十,谓于前八,更加忿覆,一切众生被此十法缠缚,不能出离生死之苦,证得涅��之乐。
一、无惭 二、无愧 三、嫉 四、悭 五、悔
六、眠 七、掉举 八、�赋痢 【拧⒎蕖 ∈�、覆 -
所说烦恼随烦恼中,有依异门。佛说为盖,盖即盖覆之义。谓诸众生,此由贪等五惑,盖覆心识。而于正道,不能明了,沉滞三界,不能出离也。五者:一、贪欲盖,二、嗔恚盖,三、睡眠盖,四、掉悔盖,五、疑盖。此之五法,能盖覆心性,使不能生善法。
一、贪欲盖 贪欲者,引取无厌曰贪,希须乐慕为欲。谓诸众生,贪爱世间男、女、色、声、香、味、触、法、及财、宝等物,无有厌足。以此贪欲,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不得出离,故名盖也。
二、嗔恚盖 嗔恚者,即忿怒之心也。谓诸众生,或于违情境上,或追忆他人恼我及恼我亲,而生忿怒。以此嗔恚,盖覆心法。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不得出离,故名盖也。
三、睡眠盖 睡眠者,意识�甘煸凰�,五情��冥曰眠。谓诸众生,以此睡眠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盖也。
四、掉悔盖 邪心动念曰掉,退思忧悴为悔。谓诸众生,若纵无明,谬取则戏论,掉动心生,既所为乖失,退思则有忧悔。以此掉悔,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盖也。
五、疑盖 疑者犹预不决之义,即疑惑也。谓诸众生,无明暗钝,不别真伪,犹豫之心,常无决断。以此疑惑,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盖也。
五盖
六随眠 十随眠 九结 三缚 十见惑 四思惑 十六随 十缠 五盖
│ │ │ │ 所具 所具 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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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
│ │ │ │ │ │ │ │ │
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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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 │ │
│ │ │ │ │ │ │ │
慢────○───○──○──────○───○ │ │ │
│ │ │ │ │ │ │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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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 │ │ │ │
�唷 々Α 々Α 々Α 々Α 々Α 々�
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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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 │ │ │
│ │ │ │ │ │
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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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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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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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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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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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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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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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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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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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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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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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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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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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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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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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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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举─────────────────────────○───○──Θ -
二见者,一有见,二无见。
一、有见 固执实有物之见也,又增益实性之妄见也。
二、无见 固执实无物之见也,又损减实性之妄见也。
此有无之二见,通于一切法,边见中之断常二见,人身之有无二见也。 -
四见有三种,单四见,复四见,具足四见也。
一、单四见。
一、执有。
二、执无。
三、亦有亦无。
四、非有非无。
二、复四见。
一、有有有无。
二、无有无无。
三、亦有亦无有,亦有亦无无。
四、非有非无有,非有非无无。
三、具足四见。
一、有有有无,有亦有亦无,有非有非无。
二、无有无无,无亦有亦无,无非有非无。
三、亦有亦无,有亦有亦无,无亦有亦无,亦有亦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
四、非有非无,有非有非无,无非有非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非有非无。 -
六十二见,或以断常,或以有无为根本,成六十二见。但分二种,一身边二见所摄,二边邪二边所摄。
一、身边二见所摄。
一、以断常二,或有无二为根本。
二、五蕴色受想行识,各具四句,成二十。言四句者:
一、阴大我小,我在阴中。
二、我大阴小,阴在我中。
三、离阴是我。
四、即阴是我。
三、历过、现、未三世,成六十见,加根本二,成六十二。
二、边邪二见所摄。
一、以常无常二,或有边无边二,或如去不如去二,为根本。
二、五蕴色受想行识,各具四句,以三种分别之如下:
一、常无常。
一、常。
二、无常。
三、亦常亦无常。
四、非常非无常。
二、边无边。
一、有边。
二、无边。
三、亦有边亦无边。
四、非有边非无边。
三、如去不如去。
一、如去。
二、不如去。
三、亦如去亦不如去。
四、非如去非不如去。
常无常者,推过去时,为常、为无常也。边无边者,推现在空际,为有边、为无边也。如去不如去者,推将来世,为如去、为不如去也。
三、历过、现、未三世,成六十见,加根本二,成六十二。 -
言百八见者。
一、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各有三受,(苦、乐、不苦不乐)成十八。
二、对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各有三境,(恶、好、平)成十八,合前即三十六。
三、历过、现、未三世,为一百八。 -
八万四千尘劳者,八万四千之烦恼也。尘劳为烦恼之异名,以烦恼污人之真性,使人烦劳也。以烦恼譬众生之病,则亦曰八万四千病。西土之法,显物之多者,常举八万四千之数,略云八万。颂曰:
十使互具成一百, 历十法界成一千, 身口七支为七千,
三世共成二万一, 四心各具二万一, 共成八万四千数。
┌一、贪、嗔、痴、慢、疑、身、边、见、戒、取,十使各具贪、嗔
│ 、痴、慢、疑、身、边、见、戒、取,成一百。
八万四│二、在地狱、畜生、饿鬼、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
千尘劳┤ ,十界成一千。
│三、历杀、盗、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七支成七千。
│四、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成二万一。
└五、历多贪、多嗔、多痴、等分四分成八万四千。 -
观一切法究竟之义,是为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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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所生之法,究竟无实体,故谓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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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诸法各无体,借他故有,是名为假。说假有三:
一、因成假 因他而成,是因成假。
二、相续假 相续而有,是相续假。
三、相待假 与他对待而有,是相待假。 -
观法既明,于义亦立,自有决定的择取,故曰决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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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成就者,即事前之目的,事后之归结也。小乘既明业感,故求脱离,至得成就解脱入灭之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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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者寂静,灭者灭无,择灭无为,即体涅��。涅��者,生死之因果灭无,故谓之灭,是小乘之所归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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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者,解、谓解释,脱、谓脱离。解释苦因,脱离苦果。解已脱已,即大自在。小乘目的,即为成就其解脱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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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既求脱离世间而得解脱,故有对治世间系缚,获得解脱之法。广说甚繁,兹略标义,详参见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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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脱者,解脱自在之义。门者能通之义,谓由此三解脱门,则能通至涅��也。一曰空,二曰无相,三曰无作。
一、空解脱门 因缘所生之法,毕竟无实体,故谓之空。观一切法皆从因缘和合而生,自性本空,无我我所。若能如是通达,则于诸法而得自在,故名空解脱门。
二、无相解脱门 绝众理之众相,离涅��男女等之诸相,谓之无相。知一切法空,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能如是通达诸法无相,即得自在,故名无相解脱门。
三、无作解脱门 无作者,无因缘之造作也,如言无为是。又无作者,为心无造作于物之念也。又不假身口意之动作,继续自然之法也,如无作戒无作色等。又云无愿,谓若知一切法无相,不于三界有所愿求。若无愿求,则不造作生死之业,即无果报之苦,而得自在,故名无作解脱门。 -
断者断除,修者修习,断除一切烦恼,修习一切善法,然后可获解脱,即小乘之出世法,断集修道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