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 第53课 智诚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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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第53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诠释第二大佛陀吉祥怙主龙树究竟意趣的《入中论》。《入中论》分了四个科判:名义、译礼、论义和末义。现在在宣讲第三个科判论义,分三:造论分支、所造论体和造论究竟。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所造论体,分二:暂时地和究竟地。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暂时地,分二:分别说十地和说诸地的功德。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分别说十地,分三:极喜地等五地、现前地和远行地等四地。
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现前地,分二:真实和结尾本品。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真实,分三:略说能境地体相、广说所境空性和说此地功德而结尾。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广说所境空性,分二:空性的深义和真实宣说具深义的空性。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真实宣说具深义的空性,分三:如何传相、为谁传法和所讲之法。
现在在讲第三个科判所讲之法,分二:以理证抉择空性和空性之分类。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以理抉择空性,分二:以理抉择法无我和以理抉择人无我。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以理抉择人无我,分二:求解脱者应先破我和宣说彼破之理证。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宣说彼破之理证,分二:破许实有之我和承许假立之我。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承许假立之我,分二:虽七边无我唯依蕴立如车和其说余有事也如是假立。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虽七边无我唯依蕴立如车,分二:明真实假立和如是了知之意义。
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如是了知之意义,分二:随比喻之车而说和随意义之我而说。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随比喻之车而说,分二:名言不坏极为应理之利益和易证胜义之利益。现在正在讲第二个科判易证胜义之利益,分二:真实和除疑难。第一个科判真实已经讲完了,通过七相推理找不到一个实有我,只能安立我根本没有实有,是用七项推理的比喻找不到这个车,所以实实在在的车根本不存在。今天讲第二个科判除疑难。
未贰、除疑难
若时其车且非有,有支无故支亦无,
如车烧尽支亦毁,慧烧有支更无支。
我们讲完了前面的真实义之后,已经了知所谓的车根本不存在。他宗有一个怀疑,车虽然是不存在的,但是分支应该有,比如车拆掉之后有一大堆零件堆在地上,现量见得到。这个科判是要遣除这种疑难。
“若时其车且非有,”若时,通过七项推理分析这个车;其车且非有,这个车已经没办法获得了,车根本不存在,“有支无故支亦无,”因为有支和支二者是互相观待成立的,整体的车或者有支已经不存在了,它的支分又怎样安立呢?无法安立的。
在注释当中提到,至于你认为把这个车毁之后,零件堆在地上,你认为这个是车的零件,主要是因为以前有车和车零件的认识,相属的观点已在内心当中安立了,或者说以前知道通过零件组装之后有个车,然后车拆掉之后就是它的零件,已经有所谓有支和支这种关系的认识,所以取下来之后,我们还是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它的分支。实际上有支和支的关系必定是互相观待的,有支是分支的有支,支也是有支的分支,零件是这辆车的零件,车是这个零件组装的整体,它们之间必定有这种特殊的观待关系。现在这辆车或有支已经不存在了,就不能说这些零件是这辆车的分支了。比如有这个人的话,可以说这些手脚是这个人的手脚,如果连这个人都不存在了,这些手脚就不是这个人的手脚了。这样我们就知道,在组装成车的时候,假立有支,假立分支,各自都有显现,但都是无自性的互相观待。
“如车烧尽支亦毁,”如果把这个车完全拆毁,有支和支的关系就瓦解了,严格细致观察的时候,一定是这样安立的。打个比喻,如果一辆车被完全烧尽,它的分支还存不存在呢?根本不存在了,分支也烧毁。而且上师注释当中讲的很清楚,如是观察的时候,这辆车在熊熊燃烧,燃烧的材料除了这些分支之外,没有其他的能燃,说这个车在烧,和说在烧它的分支,是一回事情。在烧分支的时候,我们就说在烧车;在烧车的时候,除了烧它的轮子、架子之外,也没有一个真正的车在燃烧。所以,如果这个车没有完全烧尽的时候,车和它的分支都在烧的问题可以安立,如果这个车一旦烧尽了,分支绝对不可能再有,或者分支烧尽之后,车绝对不会再有了,二者之间是相互观待的关系。
有些修行者认为,整体虽然是没有了,但是又执著分支存在。这个颂词是要说明,有支和分支都是假立的,如果能够安立分支,就能够安立有支,互相观待的缘故,两者都无自性。如果一者不存在,另外一者就不存在,根本不会一个无自性、一个有自性,有支无自性,分支也绝对无自性。我们从两个方面观察这个问题:一方面是互相观待,分支观待有支才可以叫分支,有支没有了,也就没有分支了;第二个方面从彻底终极观察,车烧尽的时候,分支绝对会烧毁,这样更容易理解这个问题,二者都是无自性的。
“慧烧有支更无支。”通过我们的智慧火把有支烧毁之后,分支就不存在了。所谓有支就是我执,通过智慧火把我、我执完全烧尽的话,组成我的分支比如五蕴,就不能够真实成立。有时我们觉得,虽然证悟空性无我了,但是五蕴还存在。但是,你安立的我是在五蕴上安立的,就像你安立车是在支分上安立一样,要证悟无车,必须要证悟它的分支上无车,我们要证无我,必须要证悟五蕴上无我,如果我不存在了,组成我的五蕴支分,绝对也不是有自性的。
阿罗汉证悟无我空性的时候,一定要证悟粗大的法是空性、无实有的。因为安立我的时候,是在粗大的五蕴上安立的,如果要抉择无我、证悟无我,绝对要证悟五蕴的自性空。如果单单是五蕴存在,我不存在,就没办法安立我和五蕴之间的关系。证悟了粗大的五蕴空,就能够知道这个我根本不存在,证悟了我不存在,也可以证悟他的支分---五蕴,根本也是无实有、无自性的。
科判除疑难归结的时候,车和车的支分、我和五蕴都是没有自性的。我是一种有支、整体,我和我的支分组成的因缘,我观待五蕴成立,如果我或有支不存在了,我的分支也绝对不可能实有。如果证悟了分支无自性,它的有支无自性就更加容易通达了。
巳贰(随意义之我而说)分二:一、虽无自性极为应理名言;二、能现前胜义之相。
午壹、虽无自性极为应理名言
如是世间所共许,依止蕴界及六处,
亦许我为能取者,所取为业此作者。
虽然我无自性,或者蕴界处无自性,但是世间名言是可以安立的。世间名言可以把蕴界处安立成我的分支,在蕴界处上面安立一个假我;也可以把蕴界处安立成所取,把我安立成能取;也可以把蕴界处安立成作业,我安立成作者。究竟来讲虽然都无自性,但是在世俗名言谛当中,我可以安立成能取、作者,我的假名都是可以安立的,这个就是为了不失坏名言的缘故。为了引导有实执的众生,佛菩萨也如是随顺世间,安立有一个假我、能取和作者。
“如是世间所共许,”这个不是跟随胜义理论观察而得到的,是跟随世间所共许的。众生都想当然地认为有我,依靠五蕴等安立我。佛菩萨虽然已经完全证悟无我实相,但是为了调化众生,观待世间、依靠世间所共许。
“依止蕴界及六处”,依止蕴、界和处安立一个我,这句话是一个单独的意思,“亦许我为能取者,所取为业此作者。”这两句也是单独的两个意思。颂词当中安立了三个假立法,第一,依止蕴界及六处,假立有我;第二,承许我是能取者,蕴界处是所取法;第三,把所取安立成作业,把我安立成作者。
首先讲第一层意思,依止蕴界及六处而假立我。实际上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实体我,但是跟随世间共许,在蕴界处上面假立一个我。蕴是五蕴,界是六界,当然真正讲蕴界处应该是十八界。此处讲的界是眼耳鼻舌身意内六界,依靠内六界,在蕴界处安立一个我。处,有内六处和外六处,此处讲内六处,是眼耳鼻舌身意。
关于蕴界处的安立,《俱舍论》讲的很清楚。针对喜欢广说的众生,安立十八界:眼耳鼻舌身意,眼界乃至于意界,内六界;色声香味触法,色界乃至于法界,外六界;然后通过内界和外界安立眼识界、耳识界乃至于意识界。这个就是平时讲的根境识,通过眼根见到外面的法,产生一个识,每一个都有六种法,三六十八界,广说的时候就讲十八界。
对于喜欢不广不略中等者,就讲十二处,内六处和外六处。内六处是眼耳鼻舌身意,眼处乃至于意处;外六处是色声香味触法,色处乃至于法处。通过内外六处,就是一种门,产生六识,但此处只讲了十二处,内外六处相应之后,眼识等肯定生起来,所以十二处就是产生六识的门。例如通过眼处和色处相应,产生眼识。
对于喜欢简略者,讲五蕴色受想行识就够了,色蕴、受蕴乃至于识蕴。实际上这些也是一样的,色法包括六界当中的眼界、耳界、鼻界、舌界和身界;意界可以包括心识这一部分。六处也可以这样类推。十八界或者十二处其中一部分法属于色法,其余的属于心法。五蕴当中第一个蕴是属于色法,后面四个蕴属于心法,只不过四个蕴又分心、心所。
所以,根据广、中、略,安立了十八界、十二处和五蕴,它们的本性没有大的差别。只是这里面还有一些比较微细的支分,《俱舍论》当中有广讲,今天我们不多说。主要是说依靠五蕴、六界或者是六处,如是在自相续上面安立我,依靠蕴界处可以假立有一个我,这是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亦许我为能取者,又可以承许我是能取者。谁是所取呢?五蕴等这些法可以是一种所取。上师注释当中讲的很清楚,比如车是一个能取,所取是车轮、车厢等,这个车能摄取其他轮子等,车是主体,其他轮子等是它的所取。当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能取所取,没有一个真实意义上面堪观察的,但在世间名言当中,可以把车安立成能取,它的轮子等安立成所取。同样的道理,我可以作为能取,五蕴等作为所取,或者蕴界处作为所取法,名言可安取能取所取。
第三层意思,安立作者作业。颂词讲得很清楚,所取为业,蕴界处作为它的作业;我作为作者,我能够取蕴界处。车能够取其他的轮子、发动机的作用,所以所取的法可以作为一种作用、作业。谁是作者呢?我可以可以假立成作者。
虽然没有自性,但是极为应理名言。真实义当中,我不存在,我和我所之间能取所取也不存在,作者和作业都不存在。前面有些观点认为,五蕴和我完全是一体。你的能取所取、作者作业成一了,又怎么能安立呢?而我们依靠蕴、界、处假立有我,假立的缘故,就没有前面的过失,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和五蕴是一体,在一体上面无法安立能取所取、作者作业。所以我们说,有自性就会有过失,虽然没有自性,但是可以合理地安立名言。这个地方的名言,就是我的名言、能取所取的名言、作者作业的名言,在假立我的角度,完全可以安立的。
午贰(能现前胜义之相)分二:一、证见远离常断之边;二、明得解脱之果。
本科判能现前胜义之相。一方面世间的名言可以安立,不坏世间;第二个方面可以安立假我,了知了假我,不是单纯地了知名言谛,而是能够现前胜义谛,意味着能够真正断除我执,趣入真实的解脱道,是阐明胜义谛当中怎么获得解脱。
第一个科判证见远离常断之边,可以说是一种见或者修行方式;第二个科判,明得解脱之果,远离常断边之后,完全可以获得解脱之果。
未壹、证见远离常断之边
非有性故此非坚,亦非不坚非生灭,
此亦非有常等性,一性异性均非有。
“非有性故此非坚,”非有性故,是主要根据,因为我没有自性的缘故,这个我非坚。“亦非不坚非生灭,此亦非有常等性,一性异性均非有。”后面在我上面或者依靠我安立的这些差别法:我是坚固或者不坚固、我是生灭不生灭、我是常有无常、我和五蕴是一性还是异性?这些问题全部都没有,因为我没有自性。如果我有自性,就可以在我上面安立:坚固不坚固、常不常、一性异性。因为我没有自性,是假立的法,就没有必要安立这些问题。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
此非坚,此指我,我不是坚固性,因为我不是一个常有的法。坚固是不动摇、不变化的含义。如果我是一种坚固的法,那么此生的我、前生的我、乃至于后生的我就应该是一样了。离开五蕴之外没有我的缘故,前世的五蕴、今世的五蕴和后世的五蕴应该成一个。但是我们在转生的时候,一定是抛弃了前世的五蕴之后,才来取今生的五蕴,也必须把今生的五蕴抛弃之后,才去取后世的五蕴。比如我们前世是一头猪,作为猪时有猪的一套五蕴、形状、感受、想法以及习气等,当猪的习气灭尽要转人了,舍弃猪的五蕴,转成人的形状,然后又跟随人有一套感受、想法、习气。从这方面观察,从此道到彼道,或者从前世到今世,前世的五蕴和今世的五蕴绝对不是一个。如果你承许坚固的话,应该前世的我和今世的我应该成一个。所以,此非坚,这个我不是所谓的坚固。
亦非不坚,也不是不坚固的。如果我存在实有的自性,可以说这个我不坚固,但是我无实有的缘故,也不可以说是不坚的。虽然从一个角度来讲,我是刹那生灭的,依靠五蕴而假立我,但只是假立而已,而不是说五蕴是我。如果五蕴是我的话,我和五蕴一体,五蕴刹那生灭,我就刹那生灭,前一刹那存在的我,在第二刹那就不存在了,是不坚固的。但是,也没有这样的安立方法。所以,也不是不坚的,主要根据还是非有性故,没有自性的缘故,也不能说它是不坚的,叫做亦非不坚。
非生灭,这个我不是生灭的。我如果存在,可以说我生灭或者不生灭,但是我不存在自性的缘故,也不能安立我是生灭法。非生灭、非不坚和下面的非无常,都可以如是如是地去对应,都有相似或相同的意义。
此亦非有常等性,我也没恒常的自性。只有离开五蕴之外有我,才能安立成恒常。但是离开五蕴之外没有我的缘故,我也不是恒常的。还有,如果我是恒常,我就不变化了,可是平时我们说,我好苦、我造业了、我解脱了等,就无法安立,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在变化的,如果我是常有的,这些变化的法无法安立,所以我不是恒常。我也不是无常的法,有的时候我们觉得我是无常的,但是,如果我实有或者我存在,可以说我无常,但是我不存在自性的缘故,我也不存在无常的自性。
一性异性均非有,我和五蕴既不是一性也不是异性。如果我和五蕴是一性,五蕴在变化,我就变化,最后证悟的时候,五蕴一但灰身灭智,我就不存在了,这样就有前面讲的过失。也不是异性的,如果是异性的,应该离蕴有我,但是离开五蕴之外找不到我的缘故,我和五蕴也不是异性的。所以一性异性均非有。
颂词的意思是远离常断。恒常的意思是一直有一个常我在相续,如果是这样,会有很多过失。也是离开断的,如果我有自性,我和五蕴是一体的,五蕴一中断,我也就中断了,前面也讲了断我的过失。因为我不存在自性的缘故,不能说恒常或者断灭。
以前我们再再讲过《中论》当中的一个定义:所谓的常,以前怎么样后面还怎么样;所谓的断,以前有实有法,后面不存在了,如果你承许以前我是实有的,后面证悟无我的时候,我没有了,这就是一个标准的断见。
中观宗或者佛教徒不会落入断灭的原因是因为,我本来就不存在,我们只是证悟本来的实相,并不是先前实有后来没有了。证悟无我或者证悟法空都是一样的,这个法不是先前实有,当我们证悟空性的时候一下子变得没有了,万法早先就是无自性的,现在我们证悟它无自性,并不是把一个实有的东西摧坏了,而是证悟它本有的自性而已。
未贰(明得解脱之果)分三:一、唯一假立故能除俱生我执境;二、除我故亦无我所;三、无有彼二解脱之应理。
申壹、唯一假立故能除俱生我执境
第一个科判,唯一假立的缘故,能够消除俱生我执境。俱生我执境就是我,如果把我断掉了,我执也就不会再起作用。为什么能够断我呢?因为我是唯一假立的缘故,如果了知了他的自性,就可以断掉俱生我执的所缘境。
众生恒缘起我执,于彼所上起我所,
当知此我由愚痴,不观世许而成立。
“众生恒缘起我执,”讲到了我执的产生,一切众生恒缘我而起我执,认为有一个实有我,所以恒时地缘这个实有我,产生我存在、我有、我快乐、我痛苦等等我执的状态。
“于彼所上起我所,”彼就是我,彼所就是我所。首先是缘我而起我执,后面缘我所而产生了我所执,我执我所执都属于烦恼所摄。平时我们说,证悟空性就是断掉我执和我所执,实际上这个我就是我执的所缘。
前面再再讲过,所谓的我,一般的世间人在不观察或者没有能力观察的时候,对于五蕴想当然地认为是我。至于前面我们讲到的,佛教当中有一部分人说,我是色、色是我,这个不也是俱生我吗?我们说,这是遍计我,他不是想当然地认为五蕴是我,而是对于我和蕴详细观察之后,认定色是我、我是色、我中有色、色中有我。而一般的凡夫众生,所谓的俱生我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做详细观察。我们随便问一个工人,你认为有我吗?当然有,我不是在这儿吗?他想当然地认为在五蕴上面有个我存在,这个就是一般众生俱生我的一种所缘。
因此,这里讲到一个我,于彼所上起我所,对于我所有的法上面起我所。我自在拥有的东西,属于我的,叫做我所。对于属于我的东西产生执著,叫做我所执。众生对于我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分析我所的时候,比如我的耳朵、我的头、我的手,这时就变成了我所了。众生有时觉得手就是我,有时觉得手是我所;还有,我的想法、五蕴的支分等,认为是我所,这些是内部的;还有,缘外面的法,我的房子、我的花瓶、我的人,属于我所。
当然,房子、花瓶到底是法,还是我所?以前讲中观的时候讲过,从所谓的房子本身角度来讲,对它执著可以说是法执,但有时为什么又说是我所执?就看这个东西是不是你所拥有的,比如这个花瓶不是这个众生拥有的,说花瓶实有,对他来讲就是法执;这个花瓶是我买的或者别人送给我的,一方面它是法,一方面是我所拥有的,二者就有交叉的含义在里面。
所以我们说,五蕴到底是我还是法呢?一方面没有离开法,所有的我、我所都属于法,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它产生执著可以说是法执。但是,缘五蕴产生我,或者缘这个东西产生我所,从这个角度可以分辨我所和法,或者我所执和法执。此处我们讲到的所谓我所,就是对于我所拥有的东西,于彼所上起我所,对于这个上面起我所,然后还成了我所执。
我执和我所执是引发一切烦恼痛苦的因。一方面,从讲解的次第来讲,首先有我,然后缘我再起我所,《入中论》是这样讲的,这也是讲法的次第。但是另一方面,很难分哪个前哪个后,众生无始的流转已经很长时间了,不好真正绝对地肯定下来。
“当知此我由愚痴,”应该了知,这个我唯一是由于众生的愚痴而安立的,这个我不是实有的,是众生想当然地认为我存在。无明愚痴就是不了知真相,对于无我的真理不了知而产生的一种状态。比如蛇和花绳的比喻,黄昏的时候看不清,这个黄昏就相当于无明的状态。我们对五蕴的实相看不清楚,认为五蕴上有一个实有的我存在,所以所谓的我是众生的愚痴而引发的。
那么我们怎么样退去我执呢?就是要打破愚痴。打破愚痴的方法没有其他的,就是首先通过中观正理树立正见,这个正见就是光明,光明和无明是完全矛盾的。当我们真正了知了无我的时候,最初的“见”这一部分的智慧光明,就已经树立了,然后再通过修行去感受它,最后现证它。所以,智慧光明没有其他的东西,就是了知了实相,证悟现前了究竟实相。
“不观世许而成立。”中观宗或佛教当中,不观察的情况下,跟随世间的承许,可以安立一个假我,或者没有实有我,我不存在是说实我不存在。真正认识到没有实我之后,才能安立一个假我的存在,这个就是不观世许而成立,唯一是假立的。所以,我们断除掉我执、我执的所缘境,这个我就断掉了,我断掉之后,我所就可以断掉。
申贰、除我故亦无我所
由无作者则无业,故离我时无我所。
“由无作者则无业,”因为没有作者的缘故,就不会有作业。比如,没有陶师就不会有陶师的作业,没有木匠就没有木匠的作业。所以,如果离开我,也不可能有我所。“故离我时无我所。”因为首先有一个我,然后认为这个是属于我的,你不能动,如果我打破了,我所跟着就打破了。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我上,虽然我和我所都是萨迦耶见的所缘,但还是着重去破对我的执著。有了我执,这个我就像作者一样,我所就像作业一样,如果没有作者,作业自然空亡了,如果没有我,我所自然就断掉了,证悟的时候是同时证悟无我和无我所的。
我所的范围很广,我的团体,我是佛教团体,他们是外道,他们是其他宗派。在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把对方拉入我们阵营,我是这样做的,你就应该这样做,如果别人不这样做,就产生嫌弃心或者嗔恨心。有的大德批评说,这种作为主要相合于我所,相合于烦恼,不是一个公正的做法。每一个众生都有自己的业,当然并不是说,一切都是业,我们就不管他了,我们也是业,但是上师没有不管我们,实际上这个里面有一种中道。
我们做事情或者和人交往的时候,也许我们没发现,但是仔细观察,我们总是有这种思维和行为,讲一个问题,对方如果表示赞同,就觉得和我一方的,如果他表达不一样的观点,就觉得他和我分开阵营了。或者讲了很多很多,是为了让他们赞同我的观点,赞同我的处世方法和做人方式,其实根本没有必要。
有些大德讲,我们度化众生,只要让他去做正确的事情就够了,至于他站不站在你这一边,入不入佛门或加不加入你的宗派、教门,我们不一定强求他,他有他的业,有他选择的权利。我们就是利益他而已,帮助他做一个善良的人,至于他入不入佛门,做不做你所希望的事情,不是我们的首选。而当他发现你是真正帮助他,他可能会真心诚意进入到你这一边,但是我们的发心不是就想把他拉进来,这个最初的发心有微细的差别,我们不好发现。
我们只要抱着真正利益他的心,不管他什么位置、身份,只要能够去做善法、能够得到利益,这个发心就比较公正、清净。这个里面有染污和清净的微细差别,三言两语讲不清楚,其中有很多重合,潜伏了很多矛盾问题。我们度众生难道不是让他们入佛门吗?不入佛门又怎样利益他呢?这里面有很多微细的东西,这个专题以后可以讨论,此处只是附属讲一下这个问题。
申叁、无有彼二解脱之应理
若见我我所皆空,诸瑜伽师得解脱。
如果真正见到了我和我所不存在,瑜伽师就可以从中获得解脱了。为什么证悟我我所皆空就可以得解脱呢?主要的核心的问题,必须首先建立我和我所是一切流转轮回的主因,就像树根是树的根本一样,如果我们没有真正动摇我和我所的地位,在有我我所的情况下去修其他法,都不是真正的修解脱法。如果我们能够把空性真正证悟,从根本上把我我所断掉,其他分支会全部断掉。所以在修法的时候时候要抓住核心。
但是抓核心的时候,也不能走入另外一个极端,啥都不做了,只修空性就够了。我们前面分析过,任何一个法,比如证悟无我,这种果都是缘起的,有主因也有助缘,如果缺少因缘就没办法证悟。尤其修空性是一个很艰巨、很微细的工程,如果不在出离心、清净戒律、祈祷上师和圆满资粮等辅助条件下去修,我们无我的修法绝对走不远。若想我就坐在这个地方修,什么都不管,刚开始的时候可以,但是缺乏其他推动力和助缘的缘故,绝对走不究竟。我们以前学《中观宝鬘论》时有这样的提及,也是讲了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和我所是流转轮回的根本,所以证悟了我和我所皆空,瑜伽师会获得解脱。小乘以证悟无我为究竟目标,所以他证悟之后就不会再入轮回。而大乘要修无我、无我所,月称论师在《自释》当中讲,大乘虽然见到无我,但是以大悲心引发,还会入轮回。他鼓励后代中观行者,应该取受大乘的无我之道。我们是不是证悟无我之后才引发大悲心呢?实际上我们在最初修的时候就开始修习无我,就是因为一切众生都是因为无我而执为有我,而开始流转轮回的。我们通过观察自己,再类推其他众生都是这样的,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多的取舍和苦乐呢?就是因为有一个我,身语意一切的作意和行为都是围绕我而转,只要我受到伤害,就没办法获得快乐,乃至于很多众生不愿意趣入修行,最根本的原因,真正趣入修行的话,必须要断我,而在我们内心当中,这个我是不能够断的,断我是非常恐怖的。
所以很多大德说,许多众生的修行是假修,因为没有触及到真实的无我,所以修行是装模作样的。我们在修无我,就是一种很讽刺的修行的方法。什么意思呢?通过无我来庄严我,通过无我的修法来使我更加强壮,我们没有发现,修法的时候非常容易成了“我去修无我”这样非常讽刺的事情。很多修行者如果真正的正见没有达到很微细的时候,非常容易出现这种问题或歧途。
如果真正要修持解脱道,必须彻底无我。有很多修行方法,比如修无我空性、修菩提心,实际上都是在逐渐接近无我实相。所以,如果最初没有学得非常透彻,没有很清楚、很微细的正见,乃至于进入歧途,在歧途上高歌猛进,我们都没有发现。而最初的这个见很清楚的话,修行不会入歧途,他会知道,一切的修法都必须围绕真实的无我而去做,而不是假修所谓的无我。这个科判讲到了得解脱道的可能性和应理性。
卯贰(说其余有事亦如是推理)分二:一、推理瓶等之分与有分等;二、推理因果。
辰壹、推理瓶等之分与有分等
瓶衣帐军林鬘树,舍宅小车旅舍等,
应知皆如众生说,由佛不与世诤故。
功德支贪相薪等,有德支贪所相火,
如观察车七相无,由余世间共许有。
第一个颂词以十种法为例,让我们举一反三地类推一切万法。
“瓶衣帐军林鬘树,舍宅小车旅舍等,”这两句讲到了花瓶或宝瓶、衣服、帐篷、军队、森林、珠鬘或花鬘、树木、舍宅、小车、旅舍十种法。“应知皆如众生说,”真实观察这些法是不存在的,那为什么佛在经典当中还会讲瓶子等法?应知全部都是如众生而说的,众生这样安立,佛就这样安立和宣讲。
“由佛不与世诤故。”因为佛陀不与世间诤。前面引用过教证,“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观待世间无患六根的安立,比如众生安立这个小口大腹的东西叫瓶子,佛陀也说这是瓶子;众生认为这个是山,佛陀也说这个就叫山,不会说这个不是山。
佛陀出现在世间,一方面引导众生趣入于实相,一方面也必须要随顺众生。佛陀已经彻底地出离三界,但是还必须要随顺三界的法,这是佛陀最极稀有的特点。如果不随顺众生的名词、思维方式,你又如何引导他呢?没办法引导。所以,我们走路,上师也走路,我们吃饭,上师也吃饭,佛陀都是在随顺我们做这些事情。如果我们走路而佛在天上飞,或者我们吃饭佛不吃,我们会觉得:他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另类的,我们就不跟他学了。所以,佛出世做这些事情有很大的密意,完全都是为了随顺众生,从而让众生随顺佛的行为趣入到解脱道,这个有很大的必要。
佛不与世间诤的缘故,可以在名言谛当中随顺世间的安立方法,如是安立瓶衣帐军林鬘树等。真正观察这些都是有支,这些有支和分支都不存在,虽然不存在,但是在众生面前有,佛要引导他们趣向于实相,暂时也说这些是有的,只不过要一步一步地引导他们去观察是不是实有,然后告诉他们怎么样打破实有的执著,怎么样趣入解脱道。只有在世间法上面引导,才能让众生进入实相,如果离开众生所执著、所安立的这些法,而说一个解脱道,没有人能够真正了知,离开世间去找菩提,根本找不到。
佛利益众生是跟随众生执著的东西去打破,众生怎么执著,佛就给他讲他所执著的东西是怎么样的。在《因明》、《俱舍》当中讲这些法相是什么,然后观察方式是什么,把这些东西观察得很清楚,大概就能够知道假立的问题。再以胜义理论离一多因等观察的时候,众生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实有的。
“功德支贪相薪等,有德支贪所相火。”颂词提到五种法,这些法也是“如观察车七相无,”如果通过车喻七相的方式来观察,这些功德、有德等法都不存在,“由余世间共许有。”但是通过其余的世间共许,佛也说这些存在。
这两句颂词是对照的,“功德”和“有德”对应;前面的“支”是分支,和后面的“支”是有支相对照,这个有字,可以通三个词:有德、有支、有贪;前面第三个法是“贪”,就是贪欲,对照后面的“有贪”;前面“相”是能相,对照后面的“相”所相;前面的“薪”对照后面的“火”。这些都是有支和支的关系。
首先功德和有德。在注释当中以花瓶为例,花瓶的花纹、颜色叫做功德;有德是具有这个功德者,就是花瓶,花瓶这个整体具有这个功德。支和有支,就像零件和车一样。贪和有贪,有贪就是具有贪心者,比如我具有贪心,我叫有贪,贪就是贪心的状态。前面的相是能相,后面这个相是所相,能相和所相也是互相观待的,比如整个树叫做所相,能相就是它的枝叶等,所以所相的树是依靠能相而进行安立的,通过能相安立所相。后面薪和火,薪是所烧,火是能烧,也是互相观待。等字,还有其他很多很多一对又一对的法。
“如观察车七相无,由余世间共许有。”如果我们通过观察车的七相来观察功德和有德、支和有支、贪和有贪、能相所相、薪和火,全都没有,尤其是对于有德、有支、有贪、所相这些方面都是不存在。但是如果不观察,在世间当中共许有,这方面是观待众生如是世间而承许的。
今天讲到这个地方。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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