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 第21课 智诚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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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第21课笔录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继续宣讲诠释第二大佛陀吉祥怙主龙树究竟意趣的《入中论》。《入中论》分四个科判:名义、译礼、论义和末义。现在在讲第三个科判论义,论义分三:造论支分、所造论体和造论究竟。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所造论体,分二:暂时地和究竟地。现在在讲暂时地,分二:分别说十地和说诸地之功德。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分别说十地,分三:宣讲极喜地等五地、宣讲现前地和宣讲远行地等四地。
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现前地,现前地分二:真实和结尾本品。现在在讲真实,分三:略说能境地体相、广说所境空性和说此地功德而结尾。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广说所境空性,分二:宣讲空性的深义和真实宣讲具深义的空性。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真实宣讲具深义的空性,分三:如何传相、为谁传法和所讲之法。现在在讲第三个科判所讲之法,分二:以理抉择空性和空性的分类。
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以理抉择空性,分二:以理抉择法无我和以理抉择人无我。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以理抉择法无我,分三:以理破自性生、是故以理成立唯一缘起生义和认定以理观察之果。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以理破自性生,分二:二谛中破四边生和如是破者妨难。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二谛中破四边生,分三:立誓略说无四边生、于彼以理广说和如是成立之义故结尾。现在在讲第二个科判于彼以理广说,分四:破自生、破他生、破共生和破无因生。
现在正在讲第二个科判破他生,分二:总破承许他生和别破唯识。第一个科判总破承许他生,分二:总破真实义中许他生宗和别破名言中许有自性生宗。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总破真实义中许他生,分三:真实破他生、世间妨难和如是破他生之功德。现在在讲第一个科判真实破他生,分三:总破他生、别破他生和观果四边破他生。第一个科判总破他生已经讲完了。今天讲第二个科判别破他生。
申贰(别破他生)分二:一、前因后果而破他生;二、因果同时而破他生。
别破他生,可以从前因后果和因果同时,二者都是没有他生的。实际上一切万法的他生,除了因果前后和因果同时之外,再没有办法得到其他的法了。所以,通过因果前后和因果同时都没有他生的方式来进行遮破。这是科判的内容。
酉壹(前因后果而破他生)分二:一、真实遮破;二、破释妨难。
戍壹、真实遮破
真实遮破这个科判,重点是以遮破他性来遮破他生。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他生必须首先在有他性的基础上。如果成立了有实有的他性,就会有实有的他生;如果没有实有的他性,就根本得不到实有的他生。
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
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
这个颂词主要是讲到了无有他性。“芽种既非同时有,”芽和种二者既然不是同时而有的,“无他”在芽和种之间没有一个他性,“云何种是他”,为什么还说种是芽的这个他。“芽从种生终不成,”如果种不是观待芽的他的话,那么芽从种生终究不成就的,此处是说他性的芽从他性的种子而生终究不能成立。因为他性不能成立的缘故,“故当弃舍他生宗。”了知了这个意义之后,就必须要弃舍承许他生的宗义。
要解释颂词的意义,首先要解释所谓的他性,中观宗对他性所解释的意义、所安立的定义,对方也是要承许的。所以,我们在破他性之前,首先要认定自他所共许的他性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把这个他性认定好之后,我们说,你的宗义符合或者不符合他性的定义,自他就有一个观察的共同点了。如果没有这个共同点的话,在学习或者辩论的时候,就很难以真正破斥掉所谓他生的观点,对对方也难以有说服力。
在自释当中,首先界定所谓的他性是什么样的呢?在月称论师的《自释》当中讲,犹如弥勒和优婆鞠多;在讲记当中是讲张三和李四,反正是两个人。如果是同时存在两个人,两个人可以互相观待成为他,因为张三不是李四,李四不是张三,观待于张三来讲,李四就成了他,观待李四来讲,张三就成了他。所以,有两个法同时存在的时候,可以安立他性。如果只有一个人存在,无法安立他性,自己不能够成为自己的他。
张三、李四是这样的,其他法也是这样的,柱子和瓶子同时存在的时候,可以假立所谓他的自性。如果只有一个法,就根本无法安立他的自性。所以,从两个方面观待的时候可以安立他,必须是两个法同时存在可以安立他。尤其是如果要安立一个有自性的他生,必须要安立一个有自性的他法、他性,两个法必须要同时的,这个就认定了所谓的他性。
把这种“他性”自他共许之后,认定这个基础之后,我们再来观察种和芽之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他性。颂词当中讲“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种子和芽之间你承许是他生,首先要承许他性,要承许他性的话,前面也讲了种子和芽必须同时存在,才有安立他性的可能性。但是,我们真正观察的时候,有种的时候并没有芽,有芽的时候种已经灭了。所以,从种子的角度和从芽的角度来讲,都唯一只是一个法,种和芽二者根本没有同时存在的可能性。这样的话,怎么可能有他性呢?前面我们把这个所谓的他性已经认定清楚了,再把他性放到种芽的观点上观察的时候---无他,种和芽之间根本没有他性,因为绝对不可能成立种芽同时。
“云何种是他,”如果是这样的话,怎么可以说种子是芽的他体呢?或者种子是芽的他性呢?种子的他性根本成立不了。如果种子成立不了他性的话,“芽从种生终不成,”从他而产生的他生就无法安立了。“芽从种生”从实有种子而产生实有他性的芽,他体的芽和从他体的种子产生,终究不能成立。因为毕竟是前因后果破他生,有种子的时候没有芽,就没有从他法而产生的这种情况。既然没办法这样安立,“故当弃舍他生宗。”所以劝戒守持他生宗义的对方或者我们,必须要舍弃他生。因为所谓的他生的基础是他性,现在虽然有种子和芽,但是没办法安立他性的缘故,无法安立他生。
这个颂词是真实遮破前因后果的他生,所以主要是从他性方面进行观察遮破的。了知这个问题之后,是不是一概说根本没有他性呢?此处不是说一概没有他性,而是说没有实有的他性。既然鉴别了实有的他性不存在,那无实有的他性、假立的他性呢?可以有。如果从种子和芽二者不是一体、不是一个法的角度来讲,可以假立成一个他性;如果二者是一个法的话,种子就是芽、芽就是种子。所以如果从遮一的他体来讲,就是假立的他体。
为什么我们要说一个遮一的他体呢?所谓遮一的他体是一种假立的他,这个假立他在遮一的方面不是一体。我们单单说他不是一体而安立成他,真实义来讲,说种子和芽是真实他体的话,就是过失了,但是假立的他体可以有,是从遮一的他体来观察的。我们说,种和芽不能安立成一的缘故,可以安立成假立的他。就是说前面有种子后面有芽,这是两个法,两个法可以安立成名言假立的他体。所以并不能一概说根本没有他体,而是说没有实有的他体,尤其是种芽上面是无法安立所谓的他性。这个就讲到了真实遮破的内容。
戍二(破释妨难)分二:一、释难;二、彼破。
亥一、释难
释难就是讲对方解释这个问题。我们说,没有他性的缘故,没有他生。对方就想要通过秤的比喻来安立因果同时,就可以安立他性了,安立了他性就可以安立他生。释难就是对方的观点。
犹如现见秤两头,低昂之时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尔。
前面我们破了他性。对方想,如果他性成立不了的话,我们的他生就会彻底失毁了。所以他就想了一个比喻,想要成立所生能生是有他性的,要成立他性,必须要成立同时,他打比喻说,“犹如现见秤两头,低昂之时非不等,”我们在秤东西的时候,如果重了或者轻了的话,秤都会低下去或者昂起来,但是不管低或昂,两头都是同时的。“所生能生事亦尔。”所生能生的这个事情也是如此,“事亦尔”就是所生事、能生事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时的。所生是芽、能生是种,这样一种能生和所生、生和灭二者之间应该也是同时的。如果能够把这个安立成同时,就可以安立成他性。
那么这个秤两头是不是这样的呢?我们在观察比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通过月称菩萨的智慧来学习,就觉得很应理,因为我们见到的秤就是这样的,这边一低那边昂起来,那边一低这边昂起来,二者都是同时的,没有前后刹那,“非不等”是平等的。从这个比喻来说明种灭芽生、所生能生二者是同时的。如果安立同时,就可以安立他性,就可以安立他生,因和果同时可以存在。这个就是对方的观点。下面我们就要破。
亥二、彼破
设是同时此非有,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灭谓有趣于灭,此二如何与秤同,
此生无作亦非理。
“设是同时此非有,”你认为种芽是同时的,或者说种灭芽生二者之间是同时的,这种同时是根本不存在的。“正生趣生故非有,”芽如果是处在正生位,正生即正在产生、正在趣向于生;故非有,芽的自性现在还不存在,是未来。“正灭谓有趣于灭,”正灭,种子正在灭的时候,不是完全灭,是正在趣向于灭,是现在这个种子还存在,只是趣于灭而已。所以“此二如何与秤同”呢?二者之间一个是未来的法、一个是现在的法,不可能和秤的比喻相同。“此生无作亦非理。”是第二层意思,如果你要安立种灭的作用和芽生的作用同时,也不应理。
首先解释并破第一层意思,你使用的比喻和你想要成立的意义二者之间是不合的。不合的关键问题在哪里呢?比喻中秤的低昂是可以安立同时,但是意义是种灭和芽生二者不同时,所以这个比喻根本没办法对照你的意义。为什么呢?首先,我们现量见到秤的两头是同时存在,当一头低、一头昂当然是同时的,这个比喻我们承认。但是要通过秤喻来成立因果同时,“此非有”,因果二者根本没有同时的机会。秤的两头并不是因果关系,不管放不放东西,反正两边都是同时存在的,这是现量见的。所以,秤两头的比喻和所讲的因果意义并不是对照的关系,你要通过秤来成立因果同时,这个不存在。
下面讲根据。分析种芽之间的关系,“正生趣生故非有”这一句是讲芽,如果芽已经完全生起来的时候,这个种就已经灭掉了,种灭之后芽才生。如果这个芽还没有生、正生,此处有个正生,下面有个正灭,正生和正灭很关键。正生就是正在出生、趣向于生的意思。故非有,所以芽还不存在,这个芽是在未来。种子位的这个能力正在造作,正在往生芽的方面努力,但是芽的自性还没有显现,芽的本体是没有的。
再看的种子,“正灭谓有趣于灭,”种子正在灭,还没有灭,它的力量逐渐趣向于生芽,叫做正灭谓有。谓有是说这个种子现在还是存在,是现在位。趣向于灭,准备灭了,但是自己的自性还在。
为什么要这样解释呢?第二句“正生趣生故非有”,非有两个字表示芽在未来。第三句“正灭谓有趣于灭”,谓有两个字表示种子还是现在。这样对比之后,我们就知道,种子是在现在、芽是在未来,而你的秤的两头都是现在。所以,第四句讲到“此二如何与秤同”,种灭芽生这两个法怎么可能和秤相同?根本不相同。
我们在观察秤的时候,似乎是一个因果关系。你看我这边一压,那边就起来了,我这边不压,那边就不起来。这个是不是一个因果关系呢?这二者不是因果关系。如果要成立因果的话,低和昂二者都是果,它的因是你的手指去压一下。从这个方面观察,因在前面,压之后它才低昂,果的现象才会显现出来。或者你放个东西,低昂的情况就会出现。所以实际意义上,低昂这二者可以作为果法,它的因是在前面,加东西或不加东西,手指去动或者不动,这个方面有差别的。所以,种灭芽生这个所生能生的事情和秤根本不相同,你想要通过这个比喻来安立所谓的种芽同时会有他性,是无法安立的。第一层意思就是这样的。
第二层意思是“此生无作亦非理。”对方看到种芽同时已经无法安立了,但是他不甘心,因为他要成全他生,于是他换一个看法。他说,种子灭的作用和芽生的作用,这两个是同时的。他把重点放在了作用上面,还是相当于把种芽安立成同时。
最后一句颂词要破掉的就是这个作用,这个所谓的作用无法安立。因为作用要观待它的差别和作者,有作者才有作用,如果没有作者也就没有作用了。你想要抛开种芽之外,单独安立一个种芽的作用,这个如何成立呢?所以,“亦非理”。
颂词当中的“此生无作”,生,按照注释当中讲,就是芽果生的作用,这个生是放在作用上面的。上师新讲记当中讲的很清楚,所谓的生,就是芽果生的作用,主要是放在作用上面;无作的作字是讲作者,作者就是芽。二者是芽和芽的作用的关系,芽的本体是所依,芽果生的作用是能依。这个方面不太注意的话,容易把脑袋搞昏。实际上我们是说,有芽才能有芽的作用,芽是作用的所依,有了芽之后,在芽的自性上面才可以安立它的作用。比如,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可以起作用;如果这个人死了,就起不了什么作用了。所以,一个法的作用必须要观待这个法本身,芽做为一个所依,有芽之后才可以有芽的生的作用,如果没有芽,就不可能有它的作用。所以,“此生无作亦非理。”
我们具体观察为什么是非理呢?因为有芽之后,才有芽的作用,有了芽的作用之后,才能安立成它是芽,二者之间是观待的。现在对方想要抛开种芽的本体,去安立一个种芽的作用。对方想,种芽无法安立同时了,那么我就安立种灭的作用和芽生的作用二者是同时的。我们破的重点就是,如果你的芽和种子都没有,哪里有它的作用呢?当然,我们此处主要是破芽,因为前面所讲,芽还是未来位,正生趣生故非有。如果芽还没有生的话,怎么可以芽的作用都出来了?哪里有没有芽而有芽的作用的道理呢?根本没有这样的道理。所以,你的这个此生,芽果生的作用,无作,没有作者的缘故,你想要安立它的作用是非理的。
这句话稍微难懂一点。我们去看新讲记,上师把这个观点分析的很清楚。把这些问题首先了解之后,就知道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对方是想要成立作用。我们破的时候,重点是放在有本体才有它的作用,没有本体根本没有作用。此处芽的本体都没有,根本不可能安立芽的作用,二者是互相观待的。抛开芽的本体去谈芽的作用,完全是非理的,叫做“此生无作亦非理”的意思。
讲了这个之后,最后对方说,我要使用教证来成立。注释中提到,使用的教证是《大乘稻杆经》当中的:“犹如秤低昂之理,于何刹那种谢灭,即彼刹那有芽生。”他说,就好像秤的低昂这个道理一样,在哪个刹那种子灭,就在这个刹那芽出生。他觉得这是很有力的一个教证,你看,这个教证既讲了比喻,也讲了意义,这个不是因果同时是什么?比喻的很清楚,你敢破教证吗?这是佛说的,而且龙树菩萨也有注释。对方要用这个教证来承许因果同时,就可以承许他体,他体成立之后他生就成立了。
月称菩萨《自释》中对这个问题做了解释,你使用的这个教证比喻,不是在说他生,也不是说自性生。这个比喻是弥勒菩萨对舍利弗尊者讲的,就像秤低昂同时,在哪个刹那种子灭,这个刹那就有芽生。这个是为了显示假立的同时的缘起无诸分别,如幻化故。在这样的缘起法当中,种和芽之间没有分别到底是怎么样一种法,都是幻化的自性。然后引用《中论》中的颂词:“若种灭不灭,芽生皆非有。”不管你的种子灭也好不灭也好,芽的生起都是没有的,“故佛说法生,一切如幻化。”佛说一切法的出生都犹如幻化一样。所以,此教证的比喻和意义并不是在说自性他生,是在显示同时的缘起。
虽然应成派在胜义谛当中不承许一切因果和所有的显现,也不承认二谛。但是,在名言谛当中承许缘起生,名言谛中显示同时的缘起无诸分别。你不用去分别所谓的种和芽之间的关系,到底是种子灭了之后而生芽,还是种子不灭而生芽,显示同时的缘起是幻化的,如幻化事。种子和芽之间因缘和合之后可以出生,在名言谛当中安立缘起生就够了。
如果种子不灭而生芽,种子不灭怎么生芽呢?如果种子灭了生芽,种子灭了之后都没有种子了,怎么生芽呢?所以,真实观察的时候,种子灭不灭都不生芽。所以,佛说一切法生犹如幻化一样。你只要承许名言谛当中的一个缘起,不需要真实地、严格地观察是种灭而生还是种不灭而生。
注释当中进一步讲到这个问题,就好像梦中做梦,梦到自己种了稻种,后面稻芽出生了,当然在梦中所生能生的因果、种芽的自性是有的。但是在醒来之后,对于梦里种子生芽是怎样生的,不需要去观察。因为它毕竟是一种虚妄,虚妄的法本身只是因缘聚合的显现而已,不需要认真观察到底是怎么样的。所以,在名言谛当中,根识面前缘起的法是不遮破的,肯定是要承许的。但是如果把这个虚妄的法认真去想,到底是接触生还是不接触生,到底是种子灭了生还是不灭生,就没有必要了。因为虚妄的法只是因缘聚合的显现而已,你只要在名言谛当中承许缘起生就够了。
此处我们要解释的《稻秆经》中的教证就是这样的,同时的缘起是幻化的,同时的缘起就好像是种芽的关系,你可以说种灭和芽生是同时,你也可以讲种灭之后芽生。但是认真观察,不管怎样都安立不了,种灭也不行,种不灭也不行。月称菩萨在《自释》当中解释的非常好,实际上此处是显示同时的缘起无诸分别,如幻事故。世间同时的缘起,因灭果生,或者种灭芽生,这样同时的缘起没有什么分别,你不需要去分别是种灭还是种不灭,反正是幻化,只要因缘和合就会显现。
了知这个方面不但对我们的宗派没有妨害,而且能够更加证知一切缘起法,一切名言当中显现的法都是幻化的,没有一个真实,没有一个真实的他,也没有一个真实的他生。
酉二、破因果同时之他生
眼识若有同时因,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若谓无彼过已说。
对方看到种芽因果同时无法安立,不管是从种芽的现象,还是从种芽的作用,或是通过理论,或搬来教证,都成立不了。他就想另外一个例子,眼识和他的因是同体,如果能够把这个安立成同体,那么他体、他性就成立,他生就可以成立。
“眼识若有同时因,”眼识和他的因是同时的。“眼等想等而是他,已有重生有何用,”眼是眼根,想是作意,等字包括外境,就是说产生眼识的因眼根、外境或者想等等,观待眼识来讲,不是一体而是他体。但是眼识在生起的时候和这些法都是同时的,这不是安立同体了吗?因果同体安立之后,他生就可以成立了。但是我们说,如果是他体的话,已有重生有何用?如果在因位的时候,这个果已经有了,也就是在眼等想等这些法的因存在的时候,眼识已经存在了,如果已经有了,重生又有何用呢?再第二次产生眼识这个果法,就没有必要了,有无义生的过失。
“若谓无彼过已说。”若谓无彼,如果在因位的时候没有果,过已说,和前面的前后破他生一样,因的时候没有果,果的时候没有因,这个过失前面已经说了。
我们再进一步解释这个意义是怎么安立的。对方想要通过眼识来成立同时。眼识和他的因是不是同时呢?如果泛泛观察,可以这样安立。眼识的因,第一个眼根,第二个外境,第三个作意,或者有的地方讲具有受。虽然眼识是一种无分别识,但是眼识在接触境的时候,有乐受或者苦受,看到刺眼的对境不想看到,看到舒服的对境想看到。对方说,眼识的果和眼根等是同时的。我们说,是同时,是同时的他性,是因果同时的他体,从名言谛可以这样安立。
大概来讲,当我们产生一朵花的眼识时,眼根同时存在、所看到的花同时存在、作意或想同时存在、受同时存在。如果不仔细观察,可以这样分别、这样安立。但是,真正再进一步观察,无法安立同时。有什么过失呢?“眼识若有同时因,”有些版本是“眼识若离同时因”,这个有字相当于离字,都可以解释。
“眼识若离同时因”,眼识的果如果离开和果法同时的因即眼等想等。“若离”是鉴明眼识和因不是一体,二者是他体法,眼识若离开它的同时因之外如果有一个他体。或“眼识若有同时因”,眼识的果法如果有和它同时的因眼等想等,而且和眼识同时的法是他体。如果有他体,即使你承许了他体,但是,“已有重生有何用”?在你因和果同时,在因存在的时候你的果就已经存在了,没有必要再重生了。和前面破自生的观点一样,有无义生的过失。
还有其他过失,因果如果同时,你的因和果之间没有关系了,因没有办法成为因,果也没有办法成为果。以前我们在讲《智慧品》的时候提到过因果同时的这个问题,因为二者是同时的,没有先后,当你眼识的果不存在的时候,因也没有,当你的因存在的这一刹那,你的果法就有了。二者之间没有前因后果,你的因不是因。为什么呢?当你的因没有的时候,你的果也没有;当你的因本体具备的时候,你的果法同时也具备了。
所以,二者如果是同时的话,你的因就成了一种非因,没有产生果法。就像柱子不是瓶子的因一样,当你的柱子不存在的时候,你的瓶子也就没有了,当你的瓶子存在的时候,你的柱子也有,柱子根本不是通过瓶子而产生的。二者如果是同时的话,你的因没办法产生果的,如果你有果的话,果是从哪里来的?你的果不是观待因而来的,你的果就成了无因生的过失,也有重生有何用等过失,根本不可能安立的。
如果要避免无义生、因变成非因、果变成无因生的过失,在因位的时候没有果,但是,“若谓无彼过已说”,如果要承许这个,就必须要承许前因后果,就是在有因的时候无果、有果的时候无因,前面在第一个科判已经讲过这个过失。所以,不管是承许因果同体也好,还是承许前因后果也好,都有过失,都没有办法安立他生。
月称菩萨在注释当中,还有上师在讲记当中,都下了一个结论。结论是什么呢?
第一个科判前因后果破他生,总结的话:有生,而没有他。
从因和果的角度来讲,前因后果是存在的,但是要承许前因后果,那就没有办法承许他性,因为所谓的他性是必须要因果同体,或者两个法同时,才可以承许他性。所以,如果你要承许前面的因可以产生后面的果,可以有生,但是没有他。没有他的缘故,就没有他生,无法安立他生。
第二个科判破因果同时之他生,总结的话:有他,而无生。
因果同时,他性虽然安立了,但是,只有他,没有生,他生也安立不了。
月称论师对两个科判的总结,能够真正帮助我们了知问题的所在,他生实在无法安立。如果你要安立生,就没有办法安立他,因为他必须要因果同时;如果你要安立他,就无法安立生,因果同体怎么生呢?已有重生有何用?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总结来看,自性的他生确确实实没办法承许。
今天讲到这里。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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