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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讲解7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1. 大菩萨应当发清净心,不要对外境的色法生心,分别“这是白色、红色”“那是长方形、三角形”,因为这些全部属于执著。同样,对声香味触法生心也是执著,理当一并断除,要无所住而生其心,就像《现观庄严论》中所说,远离一切所缘和能缘。

  2. 我原来讲《金刚经》时也说过,“应无所住”是讲空性,一切法在空性中安住,除了空性以外没有其他,即第二转法轮的意义;“而生其心”是讲空性的同时显现不灭,如来藏光明可以在空性中产生,即第三转法轮的意义。

  3. 其意是说,在没有什么可住的境界中,智慧就能起现。

  4. 真正修持时对于空的执著也应远离

  5. 因此,应该承许最后真正入定时,包括空在内的所有执著都应断除。

  6. 空性中没有所住,但从空性中可以产生具有妙力的光明的心。

  7. 真正的求法,是没有所求、没有所住的,一切实执相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