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中观宗驳曰:如果因为某些法生了果,故而名为缘,那么当果法尚未生起时,这些法为何不叫非缘呢?
既然不能决定生果,那干脆不要说是自在天创造的,执著自在天为因,岂不是以非因为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