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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菩萨《中观根本慧论·观业品》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龙树菩萨《中观根本慧论·观业品》 读原典 ›

讲解4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1. 不失坏法不是见道所断,而是修道所断,因为有不失坏法的缘故,圣者才会感受宿业的果报。

  2.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那业灭了它也灭了,如是则有破坏业果等过失。

  3. 一切诸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它们都会产生相应的不失坏法,当有情于某一界最初受生时,所有的不失坏法就会合成一个,其得绳先单独生起,并引生一个不失坏法。

  4. 不相应行得绳的别法中作已不失坏,就像欠债的字据一样是无记法,与色、心王与心所三者互为异体,即使它灭了也能生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