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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王经》

讲解8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1. 我宁可失去所有的名声、地位、财富,别人对我的恭敬、供养、赞叹,以及我特别珍爱的身体,房屋、轿车、电器、手机、装饰物、化妆品等生活资具,甚至我特别执著的身体和语言所造的善根,或者以自私自利的动机而造的善根,这些全部毁坏也无所谓,但什么东西不能失毁呢?唯一就是众生利乐之源、一切佛法成就之根本、犹如如意宝般的菩提心。

  2. 因此,大家务必要有坚定的信念——宁可舍弃财产、身体和生命,也要保护佛法、行持佛法。

  3. 由于国王的一切财物对今生来说也不一定成为安乐的来源,所以希望用在法事上一直到穷尽为止,而护持妙法。

  4. 然而,作为修行人,为了佛法而舍弃生命也应在所不惜。

  5. 一般来说,人们会舍弃财产而保护生命,对于发心等广大佛法,应当不惜生命予以护持。

  6. 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

  7. 我们世间人在身体受到伤害时,很多人宁可舍弃一切财产,去救护身体;但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世人愿意为保命而舍弃一切财产,也可以舍弃身体给别人做奴隶,或者也可为保命而割去身体一部分;但是作为一个佛教徒,为了正法,无论财产、身体、生命等一切都可以舍弃。

  8. 《普明论》中解释说:我宁愿失去自己的斋食等所得之利、顶礼等恭敬以及自己的身体和维生的资具,而且也宁愿失去其他自私自利的善法。善天尊者解释说:但永远也不能失去这十种菩提心。《大疏》中说是不失毁善心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