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成理
在本论分类:现量与比量(证成理);现量与比量(证成理) › 现量与比量合讲;四种理(讲记次序) › 证成理 相关于:四种现量;四种理(讲记次序) › 作用理;四种理(讲记次序) › 观待理;四种理(讲记次序) › 法尔理
定义1 条摘句
麦彭《中观庄严论释》释四理之证成理
所以,一切有实法的正相即是所量,与之相符而加以衡量就是量或理。此理也有从衡量对境之因、果、体三个方面,而说为作用理、观待理与法尔理三种。对于这些所量遣除增益后毫不颠倒地进行遮破与建立的道理,称为证成理。
分类1 条摘句
讲记释证成理分现量、比量(含教量)
对证成理如果再细分,则有衡量明显部分的现量,比如眼睛见到色法、耳朵听到声音等;衡量隐蔽部分的比量,这也包括衡量极其隐蔽部分的教量,因为以现量无法见到、推理无法证实的部分,唯有依靠佛陀所说的语言方能推断。
辨析1 条摘句
讲解注
证成理依现比二量,皆摄于法尔理
证成理即依现量和比量来证成,其中明显部分依靠现量,隐蔽部分依靠比量。所谓的现量、比量以及其他理实际都可以包括在法尔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