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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的缘故,应该对以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第095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二 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 庚二 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 辛一 显现许无欺而存在 › 壬二 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二 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第09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5

只要因缘和合,依靠因的作用力,果观待因必定会产生,与时间中断或不中断没有任何关系

整理答有实宗「业隔多劫如何连果」:因果接触不接触皆不成,相续断与不断无别,不须得绳等纽带

接触和不接触(即接触不接触)

所破有实宗的诸位论师、有些人、很多人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详细观察

相续不断接触生应成 · 本方 · 破 · 接触和不接触

应成:就算是相续不断而显现的种子与苗芽,也不可能接触以后产生,否则,因已经变成常有了

例得绳(举例)、不失坏法(举例)、种子与苗芽(举例)、杀生(举例)

原段(7 段)

对方有实宗的诸位论师生起一种顾虑,认为:前世造业,中间经过很多劫之后果报才会现前,那么,因与果之间究竟应该如何联系? 原段 ›

对方由于有实宗始终认为一切法实有存在,因此,他们认为因和果之间需要一个连接的纽带。正如《俱舍论》所讲的一样:有些人说业的依靠处在得绳上存在,有些人说有一种不失坏法,还有人说阿赖耶上存在一种习气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说法与主张。 原段 ›

本方对此,中观论师们回答:一切万法在因缘聚合时可以显现,无因必定不会产生果。对因和果之间详细观察,所谓的接触和不接触实际都不合理,但在未经观察时可以无欺产生。因此,根本不需要所谓的得绳、不失坏法等纽带作为连接,只要因缘具足就必定可以产生。在某一众生相续中,依靠以往所造的业力,于因缘具足时必定不会虚耗而成熟果报。此众生相续虽然不是真实存在,但此业报也绝不会成熟于其他相续。所谓的果报既不是无因产生,也不是常因产生,这就是因果的特点。 原段 ›

本方应成就算是相续不断而显现的种子与苗芽,也不可能接触以后产生,否则,因已经变成常有了。因此也不能认为:如同种子与苗芽相续不断一样,因果是合理的;像业果相续中断而生一样,因果是不合理的。由于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可能接触或者不接触而产生果,所以两种说法完全是一模一样的。 原段 ›

本方比如我造了杀生的恶业,在人的相续中断以后变成天人或者地狱众生,再过一百个劫以后会出现杀生的果报,这时,原来所造业的相续已经中断了很长时间。而灰色的种子产生苗芽,这期间无有任何时间中断,马上产生。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种子产生苗芽似乎是合理的,所造业以时间隔断后产生果报则是不合理的,很多人可能会这样想。 原段 ›

本方这只能说明对因果道理并未通达,为什么呢?种子和苗芽之间虽然是一个相续,但在这一相续上因和果接触还是不接触?接触的话不可能产生,如果不接触,所谓的中断和不中断也就无有差别。因此,并非接触或者不接触的问题,只要因缘和合,依靠因的作用力,果观待因必定会产生,与时间中断或不中断没有任何关系。另外,众生所谓的一个相续实际是假立的,所以说时间中断而不能产生果报也是不能成立的,在因缘聚合时,以所造之业必定会产生相应的果报。 原段 ›

本方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可能与有实宗一样,甚至是比有实宗更严重的邪见。这些人认为:这一世所造的业肯定是存放在某一处实际上,如果对种子和苗芽详细观察就会发现,所谓的因灭不合理、不灭也不合理。有关这方面,麦彭仁波切在下文还会继续观察。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第09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5

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

整理答芽从已灭或未灭种生:二者都不合理,只从前刹那近取因生;分割种子定因则名言瓦解

量界、限定名言

分割种子定因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除了单独分开作为因的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当因,如此一来,整个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

例灰色种子(举例)

原段(4 段)

问者那么,芽是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还是未灭的种子中产生呢? 原段 ›

本方实际上,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所谓的果只不过是从前一刹那种子这一近取因中产生而已。不管是农民还是学习教理者,只是将前面的种子这一因作为生芽的因,而承许未灭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理。 原段 ›

本方前面也已经讲了,种子相续不间断地产生苗芽,真正的因果中断而无法产生的概念始终得不到,因此,说种子灭完的无实法中产生以及种子未灭的有实法中产生都不合理。 原段 ›

本方真正的苗芽是依靠种子的色法部分产生,还是种子上无有他法的遣余部分产生?实际上,之所以说因果是虚妄假立的原因就是这样,无论色香等还是八种微尘都不可能作为真正的因。如果将灰色种子在方向上分为东南西北,或者从时间上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现在也是分为一刹那一刹那,那么,应成除了单独分开作为因的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当因,如此一来,整个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为什么呢?依靠因产生果是人们共称的一种名言,你却对因作了方向、时间、形象等方面的区分,然后说这一部分可以作为因、那一部分不能作为因,这样一来,所谓因缘聚合产生果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因为除特定的那一部分,其他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因。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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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5课展开观察连讲 3/5节选

从现而无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果与幻化实际无有任何差别

整理因果如幻:以离一多因、金刚屑因观察如镜中像;天月水月接触不接触皆不合理,只是因全果现

接触和不接触(即接触不接触) 离一多因·援用前证 金刚屑因·援用前证

引证佛陀

量界、限定现而无自性、未观察、成实

成实产生应经得起观察 · 本方 · 破 · 限定:成实

应成:如果承认因和果之间存在一种成实的产生,那从时间、方向等各方面应该经得起观察,可是一观察,所谓的名言全部都会如同水泡一样破灭

例梦境中大象(主论证喻)、镜中影像(主论证喻)、彩虹(主论证喻)、水月(主论证喻)、天月(举例)

原段(6 段,节选)

真正来讲,因果与幻化没有任何差别。人们经常将梦境、魔术作为幻化的比喻,认为幻化的大象、骏马是虚假的,而种子生芽是实有的。大慈大悲的佛陀在《宝积经》等很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为什么这样讲呢?从现而无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果与幻化实际无有任何差别。 原段 ›

从做梦的角度来讲,梦境中大象的显现,最初的时候没有产生过,正在做各种动作的时候其实体也不存在,最后也不知道消失于何处。同理,对绿色的苗芽进行观察,其实它前面根本找不到一个实有的因,最后灭尽的时候也是什么地方都找不到。即使正在显现的时候,以离一多因或者金刚屑因来观察,也与镜中影像一模一样,大慈大悲的佛陀在众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的原因就在这里。对于这一点,单单字面上、口头上理解是不行的,应该在内心深处体会到:一切万法的本体,正如佛陀所说的那样,是如幻如梦、无生无灭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此处讲到,应成如果承认因和果之间存在一种成实的产生,那从时间、方向等各方面应该经得起观察,可是一观察,所谓的名言全部都会如同水泡一样破灭。一切有实法也是同样,依靠智慧进行分析,根本经不起任何观察,马上就会消于法界,与夏天的彩虹无有二致。所以,静命论师说,未观察似乎实实在在存在,就好像愚童执著彩虹的美丽一样,真正去寻找剖析其实质,完全是现而无自性的本体。 原段 ›

说“所谓的瓶子唯一是色尘”是完全不合理的,这只是对它部分的理解。同样,对于因和果之间接触、未接触进行观察,实际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合理,但以因无欺引上自果却是一种无可否认的规律。 原段 ›

在相关的经典和论典中是这样说的:不论太阳还是月亮,在澄清水池中完全可以映现出与之一模一样的影像。如果对此进行观察,月影正在水池中显现的时候,天月的色法与水月这种影像接触还是不接触?所谓的接触和不接触实际都不合理,这一点我们可以现量见到。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就如同天月不存在则水月不会显现一样,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很巧妙的自然规律,当因完整无缺时果自然会现前。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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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5

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的缘故,应该对以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整理细推因未灭生(因果同时)、已灭生(灭法中断、灭法遍满虚空)皆不成,故信以因生果的法尔理

法尔理(属四理)

未灭生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在未灭的情况下,果已经产生的时候因还存在,如前所说就会出现因果同时的过失

已灭生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从灭法中产生,种与芽之间已经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会出现因果并非一个相续的过失

灭法遍满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除了灭法产生灭法以外,产生苗芽的机会始终不可能存在,最后灭法已经遍满虚空了

常灭法生果应成 · 本方 · 破

应成:这种所谓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话,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也应该生果了

例种子(举例)、苗芽(举例)、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举例)

原段(4 段)

对于“种子生芽、业现果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到底因灭以后产生还是因未灭产生呢?应成在未灭的情况下,果已经产生的时候因还存在,如前所说就会出现因果同时的过失。应成假设从灭法中产生,种与芽之间已经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会出现因果并非一个相续的过失。种、芽之间如果未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所谓的因怎么会成为灭法呢?不应该灭,而种子始终未灭,以因生果的情况也就不会存在了。 原段 ›

下面再来观察,种子灭的第一刹那未灭的同时生芽还是已灭之后生芽?如果是未灭的同时生芽,灭法之因与苗芽之果二者已经同时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灭后生芽,那么,第一刹那灭法已经灭尽后会再度出现第二刹那的灭法,这时,第二刹那的灭法与芽同时并存,因果又成同时了,所以也不合理。这样一来,应成除了灭法产生灭法以外,产生苗芽的机会始终不可能存在,最后灭法已经遍满虚空了。 原段 ›

如果说灭法并非刹那性,这种恒常又有实的事物无有功用的缘故,又怎么能充当生果之因呢?应成这种所谓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话,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也应该生果了。由此可见,即使种子已经灭尽,但后面始终会有灭法出现,所以永远不会有生芽的机会。 原段 ›

此外,由于始终被灭法占据,因和果的相续已经全部断绝,必定导致一切法永不存在的结局。正如本论《难释》中所说的那样,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的缘故,应该对以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同一论题)

第095课辨析连讲 5/5

只是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这一点,才说依靠因产生果的

整理名言说「因灭生果」只为遣除因在果位存在;细观得不出结论,前提只是除因外无能生果的有实法

引证根登群佩

量界、限定名言中、暂时

例种、芽(主论证喻)、用手指来指月亮(教学例)

原段(2 段)

以种、芽作为比喻,在名言中,包括牧童以上的人都会说因灭了以后生果,为什么会如此安立呢?这只是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这一点,才说依靠因产生果的。实际上,仔细观察因如何产生果时,根本得不出任何结论。根登群佩说:智者在越接近万法实相时,越是哑口无言。对于种子与苗芽越观察越无法以语言来表达,因为一切法的实相不可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如同一开始可以用手指来指月亮,但真正望过去时,所谓的手指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语言只是暂时了解万法真相的一种方法,真正来讲,万法的真相根本无法以语言文字来代替,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样。 原段 ›

因的刹那灭尽与果的刹那产生二者,如果未被他法中断而生灭,也就不会存在因果生灭的情况。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能生果的灭法在因灭亡之后遗留下来从而成为有实法,这一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果虽然以因作为前提而产生,但在理解时应该明白,所谓的前提也就是指除因以外不存在任何能生果的有实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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