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课辨析应成式连讲 1/2
瓶子的法相和名相是瓶子,瓶子的设施处却不是瓶子
整理名相、事相与设施处须分开;设施处若即是名相则一瓶有无数瓶、五蕴成五人
设施处是人应成 · 本方 · 破
如果设施处是人,色蕴、行蕴、想蕴等五蕴变成了五个人
设施处是瓶应成 · 本方 · 破
瓶底也变成瓶子、瓶腹也变成瓶子,瓶子的每个微尘都变成瓶子,这样就会出现一个瓶子上具有无数个瓶子的过失了
例孕妇、大象、金瓶、瓶口、瓶腹、瓶底、五蕴、知言解义
原段(5 段)
当我们说“瓶子”时,心中虽然浮现大腹的行相,但是已经从意义上理解的缘故,根本不会误解凡是有大腹特征的其他法为瓶子。可是意义上未能掌握的话,说具有大腹行相的事物就是瓶子时,会不会认为孕妇也是瓶子,或者大象也是瓶子因此,当大腹的法相在某一事物上建立的时候,作为事相的“金瓶”、“银瓶”等必须与名相“瓶子”分开,如果没有特意指点出“金瓶”等,也就根本不知道所说名相“瓶子”所指的到底是什么。比如知言解义是法相,人是名相,这时应该指出能够知言解义的人的事相就是扎西或者男人、女人,听受者也可以很快理解人这一概念。 原段 ›
也就是说,首先应该下一个定义;然后这是谁的定义,有一个总相;总相具体指的又是什么。平时了解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如此,世间和出世间的任何学问也是这样,通过法相、名相、事相方能认识某一事物。 原段 ›
此处也讲到,必须要将名相中的任何一个类别特意分开,否则,必定从句义上也无法分清名相与事相。事相如果是“金瓶”,那么,金瓶需要是名相的依处,是瓶子的缘故;金瓶也是法相的依处,是大腹的缘故。金瓶虽然决定既是“大腹”又是瓶子,设施处却不会成为金瓶,就如同瓶口、瓶腹、瓶底的部分与色尘等是瓶子的设施处,其中的每一部分却不是瓶子一样。 原段 ›
意思是说,金瓶上金子的瓶口、瓶腹、瓶底以及金子的很多微尘是不是瓶子的设施处呢?是瓶子的设施处。但这些设施处是不是瓶子呢?不是瓶子。不然,我们说五蕴是人的设施处,那设施处是不是人呢?不应该是人。应成如果设施处是人,色蕴、行蕴、想蕴等五蕴变成了五个人,然后色蕴中东方的微尘、西方的微尘等无数个微尘也成了无数个人。 原段 ›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稍微灵活一点就可以转得过来。这里已经说了,瓶子的法相和名相是瓶子,瓶子的设施处却不是瓶子,否则,应成瓶底也变成瓶子、瓶腹也变成瓶子,瓶子的每个微尘都变成瓶子,这样就会出现一个瓶子上具有无数个瓶子的过失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