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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承认一种行相,就必定在识前显现,除此以外,在其他地方根本不可能显现

第075课 · 连讲 8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卯二 遣除过失之部分——破识成实 › 辰二 破假相唯识之观点 › 巳二 破彼观点 › 午一 略说遮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巳一 宣说对方观点

第075课对方立论问难与答连讲 1/8要连上下读节选

各种各样的行相尽管在识前显现,但在真实义中只是于无相识前迷乱或错误而显现,如同空中的毛发一样

整理假相唯识宗:识如水晶球无相,行相非心非外境、如空中毛发错乱显现,故无等量之观察

持论假相唯识宗对比真相唯识

量界、限定真实中、真实义中、成实

错乱相若是心 · 对方 · 对方立论

应成:错乱的显现如果是自己的心,心也就变成了一种错乱的行相

错乱相若在心外 · 对方 · 对方立论

应成:如果承认错乱的显现于心外存在,便会超出唯识宗的范围

相假故无数目可计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多和一、等量与非等量等数目也就没有任何必要
因
外境行相就如同毛发一样是错乱的、假的
喻
比如梦中的人不论如何显现,我们都没必要去计算有多少个人

例透明水晶球(教学例)、空中的毛发(对方喻)、大象、骏马(教学例)、梦中的人(对方喻)

原段(8 段,节选)

若识本性中,无彼此等相, 原段 ›

真实中无相,识前错显现。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那么,假相唯识宗如何承许呢?在所取外境不存在这一点上,假相唯识与真相唯识无有差别,而前者承许行相不是心、后者则认为行相是心,这是他们之间最关键的差别。 原段 ›

颂词中说,外面的瓶子、柱子等法在识前不存在,一切法只不过是识前的一种错乱显现而已。这就是假相唯识宗的观点。 原段 ›

问者这一宗派认为,在识的本相或本性之中并不存在瓶子、柱子等行相,所谓识的本体就像透明水晶球一样,其本身不会存在任何行相。既然如此,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各种各样的行相难道不是在心中显现吗? 原段 ›

对方假相唯识宗对此回答说:各种各样的行相尽管在识前显现,但在真实义中只是于无相识前迷乱或错误而显现,如同空中的毛发一样。空中的毛发并不是识的行相,只是依靠某种错乱的因显现而已,因此不能说它是识,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应成错乱的显现如果是自己的心,心也就变成了一种错乱的行相,这样肯定不合理,因此他们不敢承认错乱显现是自己的心。但错乱的显现除自心以外也不能承认,为什么呢?应成如果承认错乱的显现于心外存在,便会超出唯识宗的范围,因为唯识宗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不承认外境无情法。在这种情况下,假相唯识认为:一切错乱的显现不是自己的心,也不是真正无情法的外境,只是如同空中毛发一样突然显现而已。比如通过念诵密咒等因缘聚合,土石木块等会显现为大象、骏马一样,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乱的显现,它既不是自己的心也不是外境。 原段 ›

对方这一宗派认为:外面的行相都是错乱、虚幻的,它不是自己的心,就像毛发一样,因此不会出现如真相唯识所承许的行相与心识的数目相等、不相等的观察。正因为所有行相并非实有,就像毛发一样是虚假的,所以行相与心一体多体或者外境行相有多少个数目等说法也就毫无意义。喻比如梦中的人不论如何显现,我们都没必要去计算有多少个人,同样,因外境行相就如同毛发一样是错乱的、假的,因此所立多和一、等量与非等量等数目也就没有任何必要,如自己的心识数目那样所谓行相的数目也就不存在任何意义。所以,不会有出现对真相唯识宗所说的一切过失,而承认明知之识成实也是完全可以的。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午一 略说遮破

第07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8接着破

对于原本不存在的任何法,绝对不存在领受它们的可能性

整理略破假相唯识:相若无有,怎能明受外境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宗对比有部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

无法不可领受 · 本方 · 破

有法
对于原本不存在的任何法
所立
绝对不存在领受它们的可能性
喻
就像被兔角所戳的所触、空中鲜花的芳香、石女儿的美色一样

见闻觉知应断 · 本方 · 反诘

应成:瓶子等连行相也不存在的话,名言中所有的见闻觉知全部都会断绝

例放牦牛的孩童(举例)、兔角所戳的所触(主论证喻)、空中鲜花的芳香(主论证喻)、石女儿的美色(主论证喻)、柱子(举例)

原段(6 段)

设若相无有,岂明受彼等。 原段 ›

与其事异体,如是识非有。 原段 ›

假相唯识宗承许外境的相就像毛发般根本不可能存在,但是,我们明明可以感受外界的一切事物,眼睛能见到色法、身体可以接触柱子瓶子等,那么,这些现量感受的法为什么会存在呢?从山上放牦牛的孩童到大班智达之间,都可以现量无欺感受形形色色的外境,这一点难道也不合理吗? 原段 ›

对于原本不存在的任何法,所立绝对不存在领受它们的可能性。胜义中一切法虽然不存在,但在名言中感受是合情合理、无有丝毫损害的。然而,对方所承许的这种相不存在的道理,不要说胜义当中,就连名言中也不合理。 原段 ›

前面说依假相唯识宗的观点难以安立名言的原因是什么呢?在名言中,瓶子等色法不存在,而且应成瓶子等连行相也不存在的话,名言中所有的见闻觉知全部都会断绝,会出现这个过失。 原段 ›

此处也讲到,原本不存在的任何法,也就不会有领受它们的可能性,喻就像被兔角所戳的所触、空中鲜花的芳香、石女儿的美色一样,如果可以领受,则必定会成为一种错乱的感受。因此,我们可以问一问假相唯识宗的论师们:在名言中,你们既不承认柱子的行相,也不像有部宗那样承许真正色法的柱子,那么,眼睛为什么能够看见柱子呢?所以说,除自己的眼识外根本不承认行相的话,还是存在很大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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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8接着破

只要承认一种行相,就必定在识前显现,除此以外,在其他地方根本不可能显现

整理破假相唯识再答「相虽无而亲受合理」:说法前后矛盾

矛盾(属自相矛盾)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宗的论师对比经部宗、真相唯识宗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

亲受合理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仅从亲身感受其存在的角度而言也合情合理
喻
就如同毛发本来无有却浮现在识面前一样

许相必现识前 · 本方 · 破

应成:只要承认一种行相,就必定在识前显现

例毛发(对方喻)

原段(3 段)

对方假相唯识宗的论师说,眼前的这一行相不显现绝对不合理,因此并不是说行相在心目中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行相虽然不存在,但是,所立仅从亲身感受其存在的角度而言也合情合理,喻就如同毛发本来无有却浮现在识面前一样。 原段 ›

本方这一宗派的观点还是存在一定的矛盾,因为他们有时候认为除识以外有一种错乱的行相,有时候又说如经部宗、真相唯识宗所承认的一种心识本体的行相根本不存在。 原段 ›

本方实际上,对方观点只是未经观察的一种说法而已,应成只要承认一种行相,就必定在识前显现,除此以外,在其他地方根本不可能显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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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4/8

所谓的识和相也好,能取所取也好,其实都是心的本体,二者是一本体异反体

整理答「触觉能取所取明明分开」:二者一本体异反体

一本体异反体

持论经部宗、唯识宗所破有些人

量界、限定现相

能取所取一本体 · 本方 · 立 · 一本体异反体

有法
所谓的识和相也好,能取所取也好
所立
其实都是心的本体,二者是一本体异反体

柱子现相如黄海螺 · 本方 · 立 · 限定:名言的一种现相

所立
外境真正的实相是自己的心,心以外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柱子
喻
就像黄色的海螺一样,海螺真正的实相是白色

例柱子(举例)、黄色的海螺(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既然如此,眼睛见到柱子的行相,那么,用手抓柱子的时候,抓到的是行相还是经部宗所承认的隐蔽分外境呢?按照经部宗的观点,手所抓的就是行相,也就是自己的心抓住自己的心。 原段 ›

对方有些人认为:这种说法肯定不对。我身体的触觉是能取,然后柱子上的触觉是所取,二者明明是分开存在的。 原段 ›

本方实际上,这就是错乱分别所导致的。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能取的触觉与所取的所触只是阿赖耶习气成熟了而已,不能别别分开。麦彭仁波切在有些论典中也说:所谓的识和相也好,能取所取也好,所立其实都是心的本体,二者是一本体异反体,从反体角度来讲,外境的所取部分叫做行相;能取的有境部分叫做识,二者实际都是心的一个本体。 原段 ›

本方因此,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虽然以错乱的习气可以见到外面有一种无情法的柱子,但这只是名言的一种现相,喻就像黄色的海螺一样,海螺真正的实相是白色,而所立外境真正的实相是自己的心,心以外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柱子,大家对这个问题一定要深信不疑。如果这一点没有通达,想要通达大圆满和大中观的见解肯定是相当困难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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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课破斥观察连讲 5/8

识与相中的一者不存在时,另一者必然也不存在

整理以识相一本体异反体、互相观待,破假相唯识「识有相无」

反体 观待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有些人

所取能取一本体 · 本方 · 立

所立
此二者是一个本体,只是反体不同而已
喻
比如金子和金子做成的耳环

一无则俱无 · 本方 · 破 · 观待

有法
假相唯识却说“识像水晶球一样在里面存在、行相如毛发一样根本不存在”
所立
这就是此宗最大的错误
因
识与相中的一者不存在时,另一者必然也不存在

例红色(举例)、金子和金子做成的耳环(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假相唯识的观点是不合理的。我们见到红色时,红色的所取是一种识,取红色的眼识也是一种识,所立此二者是一个本体,只是反体不同而已,一个是从外境的角度来说,一个是从有境的角度来说。所谓的外境实际上并不存在,只不过是众生的迷乱习气显现为外境。喻比如金子和金子做成的耳环,金子是总的本体,耳环则是分别的一种本体,同样,眼识和眼识所取的行相境也是如此。明白这个道理,在修持大圆满认识觉性方面特别重要。 原段 ›

识与相这两者虽然同样是心,但从观待的角度而言,却可以安立为能取之识与所取之相两种名言。此二者只是相互观待而以心作了区分,其实是一个本体,因此,并不存在贤劣、真假、有无等任何差别。但有些人认为:心应该存在,外境是不好的、应该舍弃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比如取红色的有境识与红色的所取行相,外境实际就是识前显现的一种行相,这样的行相与你的识无二无别,除此以外,真正的外境根本不可能存在。这一点,不要说大圆满,按照唯识宗的观点也不可能不承认。 原段 ›

因识与相中的一者不存在时,另一者必然也不存在,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一种关系。而假相唯识却说“识像水晶球一样在里面存在、行相如毛发一样根本不存在”,所立这就是此宗最大的错误。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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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6/8

所谓的识根本显不出色声香味触五境的任何相,名言的一切法也就全部断绝了

整理破假相唯识:相若无,如水晶球之识怎能明受种种行相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对比真相唯识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黑屋水晶球 · 本方 · 反诘

因
既然你们说白色、红色、痛苦、快乐等相不存在
喻
就如同不朝向任何方向的透明水晶球放在黑屋子里一样

应成:所谓的识根本显不出色声香味触五境的任何相,名言的一切法也就全部断绝了

诸识应不见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在名言中

应成:眼识无法见到大腹的瓶子、红色的柱子,耳识无法听到动听不动听的任何声音

例透明水晶球放在黑屋子里(主论证喻)、大腹的瓶子(举例)、红色的柱子(举例)

原段(4 段)

转述当然,假相唯识如此承许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作为唯识的共同观点,不可能承认除识之外存在一个他体的实法,否则便会超出唯识的界限。但是,假相唯识认为迷乱显现是识的本体不太合理,于是说“相不存在”,因为他们觉得:如果未说明相不存在这一点,就会出现相有别于识而他体存在的过失,这显然不应理;而承认相与识一体存在,那就与真相唯识宗无有差别了。 原段 ›

转述正是由于上述顾虑,他们才主张相不存在,或者相不是识的自性,或者说相虚妄、识真实。 原段 ›

本方因既然你们说白色、红色、痛苦、快乐等相不存在,那么你宗所承许的孤立无助、独一无二、如水晶球般存在的自明自知的识,怎么可能明确地感受千差万别的行相呢?喻就如同不朝向任何方向的透明水晶球放在黑屋子里一样,应成所谓的识根本显不出色声香味触五境的任何相,名言的一切法也就全部断绝了。 原段 ›

本方对于这一太过,对方根本无法回答。假设你说在胜义中自明自知的心识存在也是可以的,但在名言中,如同水晶球那样的心识上也无有任何行相的话,你就不得不承认:应成眼识无法见到大腹的瓶子、红色的柱子,耳识无法听到动听不动听的任何声音。因此,相如果不存在,识缘什么生起具有对境特性的法呢?这一点请你们认真思维之后再作回答。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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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7/8节选

像假相唯识宗所许的“现为毛发的行相也不存在”的话,能取毛发这种外境的感受也不应该存在了

整理以毛发喻破假相唯识:相若无,见毛发的感受也不应有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宗对比真相唯识宗、经部宗

量界、限定名言中

见毛发之受应无 · 本方 · 反诘

因
你们不承认行相,如果连相都不存在

应成:能取毛发这种外境的感受也不应该存在了

见闻觉知应断 · 本方 · 反诘

应成:见到毛发这一名言永远都不应该承认,所谓的见闻觉知也将全部断灭

相不离识 · 本方 · 破

所立
这一相就不会离开识
因
只要有一个行相显现

相不现识前同评石女颜色 · 本方 · 反诘

因
如果你说行相的确存在,但此行相并非在识前显现

应成:说见到这样的行相,也就与评论石女儿的颜色是否艳丽一样没有任何意义了

例毛发(举例)、石女儿(教学例)、水晶球放在黑箱子中(主论证喻)、石女儿的颜色(教学例)

原段(6 段,节选)

经部宗认为隐蔽分的外境虽然不显现,但是有一种与自己的心识无二无别的行相存在,如此承许也是合理的。按照真相唯识宗的观点,看见虚空中的毛发时,毛发本身的确不存在,这一点不管哪一个宗派都是承认的,即使不存在,所显现的毛发相实际与识本身无二无别,这也合情合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按照真相唯识宗的观点,毛发自己有一种相,这种行相不论是错乱的还是真实的,实际上都与识无二无别。因此,虽然毛发与石女儿一样并不存在,但有眼翳者可以亲自感受空中出现的各种毛发相,这一点在名言中没有丝毫矛盾之处。可是,像假相唯识宗所许的“现为毛发的行相也不存在”的话,应成能取毛发这种外境的感受也不应该存在了。为什么呢?因你们不承认行相,如果连相都不存在,又有什么道理能够感受外境呢?根本无法感受。因为不管是任何一个法,通过眼识、鼻识、耳识等任一识都会产生一种受觉,如果没有受觉,说明并未取受此外境。所以,按照你们的观点,应成见到毛发这一名言永远都不应该承认,所谓的见闻觉知也将全部断灭。 原段 ›

在此处,说“毛发无有相”与“毛发从未显现”是一模一样的,这样一来,千差万别万事万物的外境也就成了从未显现过,你们所谓的心识,就像水晶球放在黑箱子中一样,以不现任何外境的方式保存着,除了识以外,整个外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显现,应该如此承认。 原段 ›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任何显现,耳识没有听过悦耳不悦耳的声音、眼识未见到悦意不悦意的色法,那么,你说没有任何相也未尝不可。但是,因只要有一个行相显现,所立这一相就不会离开识,说“它不是识”也就根本无法立足。因如果你说行相的确存在,但此行相并非在识前显现,如此一来,应成说见到这样的行相,也就与评论石女儿的颜色是否艳丽一样没有任何意义了。 原段 ›

不论因明还是中观,只要在识前没有显现,这个法就根本不存在。尤其从唯识观点而言,凡是显现的法,必定是在识前显现,这就是总的规律和法则。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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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6课破斥观察连讲 8/8

总而言之,所谓的“相不存在、识真正实有”的观点实在无有任何立足之处

整理破假相唯识「相不存在、识真正实有」:识相只是观待安立为异

观待 反体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假相唯识宗对比格鲁派的个别观点、经部宗以上引证宁玛巴的有些论师

量界、限定观待、自相、真正实有

相无识实无立足处 · 本方 · 破

所立
所谓的“相不存在、识真正实有”的观点实在无有任何立足之处

识相观待安立 · 本方 · 立 · 观待

有法
识与相
所立
仅仅是从观待而言安立为异体,并不是自相分开的异体

水晶球之识不存在 · 本方 · 破

有法
从未感受过外境的自明自知、如水晶球一样实有存在的识
所立
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例我今天感觉很快乐(教学例)、水晶球(教学例)

原段(3 段)

所以麦彭仁波切说:你们假相唯识宗“这般明明感受者是假的,而没有领受的法是真的”的说法究竟有什么好处可言呢?以前宁玛巴的有些论师也评论格鲁派的个别观点:名言中应该承认的阿赖耶、自证,和胜义中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根本不承认;而不应该承认的灭法实有、柱子以外存在的实法却全部承认。麦彭仁波切在这里也是这样讲的:眼识见到色法、耳识听到声音等感受外境的法,从愚者牧童到智者班智达之间是可以共同成立的一种见闻觉知,你们却认为行相并不存在,从而否定了所见所闻的一切事物;然而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水晶球般实有的自明自知心识却承许为存在。你们承许这种观点究竟有什么好处?希望你们仔细想一想,然后尽早舍弃这种观点为好。 原段 ›

总而言之,所立所谓的“相不存在、识真正实有”的观点实在无有任何立足之处。识与相所立仅仅是从观待而言安立为异体,并不是自相分开的异体。识在取外境的过程中有一种不同的明觉,这就是相。比如我今天感觉很快乐,所谓的“乐”实际包括在七法界的受蕴当中,也可以说,此时我的识成为一种乐的行相。从反体来讲,乐属于外境,六种识中的意识可以领受这一外境,这时的识也就是乐。 原段 ›

从未感受过外境的自明自知、如水晶球一样实有存在的识,所立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不管是行相不存在,还是行相与识分开存在,经部宗以上都不会承认这种观点,因为行相与识无二无别这一点,是大家共同承许的。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