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9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3节选
既然识与行相一体,如同识只有一个那样,所谓的行相也应该成为一个
整理破异相一识:识一则行相亦一
所破经部宗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
异相一识所许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可以称为成住同质的诸多分类都是外境上存在的,在有境上只显现一种
行相成一应成 · 本方 · 反诘
- 因
- 识与行相一体
既然识与行相一体,如同识只有一个那样,所谓的行相也应该成为一个
境多识多 · 本方 · 立
- 所立
- 外境上存在多少差别,有境上必定会出现同样多的差别
- 喻
- 如同拍摄照片时,外境上如果有一百个人,照相机的镜头里肯定也会显现一百个人
外境无色应成 · 本方 · 反诘
如同有境不存在各种各样的颜色一样,外境上也不应该出现黄、蓝等五彩缤纷的各种颜色
例柱子、花色的布、一百个人、照相机
原段(13 段,节选)
本方异相一识和相识各一这两种观点,不仅在胜义中不合理,而且在名言中也是不合理的。这一点,在静命论师的颂词中非常明显。而相识等量这一宗派,麦彭仁波切说:自宗在安立名言时,应该按照相识等量的观点来承许。所以,下文对相识等量进行遮破时,并不是在世俗中驳斥,而是在胜义中运用离一多因对其进行了遮破。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一识非异故,行相不成多, 原段 ›
本方是故依彼力,境则无法知。 原段 ›
本方对方承许:唯一的识与多种多样的行相非为异体。如此一来,外境的行相也不应该成为多种,因此,即使依靠行相的力量,也将无法了知各式各样的不同外境。 原段 ›
本方承许有相的观点,可以分为承许所取相为“一”与所取相为“多”两种。其中,承许所取相为“多”又分:承许相、识同等为多的相识等量,与不承许相识同等为多的异相一识。 原段 ›
对方此处首先遮破异相一识的观点。他们是如何承许的呢?比如说作为外境的柱子,它有蓝色以及成住同质的所作、无常、有为法等很多行相,但作为有境的识只能生起一种蓝色的行相,其他的所作、无常、有为法等行相根本未在眼识中生起。 原段 ›
本方麦彭仁波切在前文已经说过:他们的很多观点其实是未分清分别和无分别导致的。也就是说,柱子上的蓝色可以由眼识所见,而无常、所作等是分别念来取的。比如断除了非无常的法而将刹那刹那灭尽安立为无常,同样,遣除非所作的反体而安立了所作,所谓的无常和所作全部是从反体上分的,柱子的自性上根本没有如此众多的分类。 原段 ›
对方但是他们认为:所立可以称为成住同质的诸多分类都是外境上存在的,在有境上只显现一种。这就是承许唯一识的理由。比如见到一块花色的布,外境花布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颜色,但在有境的眼识上只有取花色的一种识。 原段 ›
本方其实,这只是没有详加观察的一种分别念。比如见到一百个人,虽然一百个人的行相都在眼识前浮现,可是有境上全部执著为“人”的概念,他们是这样想的。这一点肯定不合理,喻如同拍摄照片时,外境上如果有一百个人,照相机的镜头里肯定也会显现一百个人,不会只显现一个人的行相,否则,就会出现境和有境错乱的过失。同样的道理,识在取境的过程中,所立外境上存在多少差别,有境上必定会出现同样多的差别,绝对不会如异相一识所许的那样,外境的行相有多种多样,而在识上只显现一种。 原段 ›
本方如果未作如此承许,而是认为花色的外境上可以有黄、蓝、白等很多颜色,到了有境上,所有的颜色都不作区分,这样一来,应成如同有境不存在各种各样的颜色一样,外境上也不应该出现黄、蓝等五彩缤纷的各种颜色。 原段 ›
本方实际上,所作、无常等虽然是柱子的特点,但所谓的无常、所作等很难作为凡夫人眼根的对境,尤其是细微的刹那无常,这种刹那刹那的变化,凡夫人根本见不到。但是对方将各个处的对境混淆,将分别念和无分别的作用也混为一体,对于总相和自相也根本没有辨别,由此出现了上述错误的观点。 原段 ›
本方下面驳斥这种观点。经部宗承许真正的外境是隐蔽的、实有的,所见只是识的一种行相,识与行相应该是一体的。应成既然因识与行相一体,如同识只有一个那样,所谓的行相也应该成为一个———由于并非呈现各不相同的行相,也就根本无法了知各式各样蓝、黄等五彩缤纷的外境。为什么呢?人们在见到任何一种色彩斑斓的画面时,眼识如果没有跟随每一种颜色去缘取“白色、红色、蓝色”,必定会造成心和外境互相错乱的过失。从外境来说,由于蓝色、黄色等千差万别的行相未在眼识上显现,如此众多的行相也就无法在外境上存有一丝安身之地了。因此,你们的这种观点不合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