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课破斥观察
整理破胜论派总法实有、总别实体互异
所破胜论派
量界、限定实有
胜论派立总法实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必定有一个总法实有存在
- 因
- 只要说到“人”,大家就会自然而然地在脑海中出现“人”的总相
总别异体应成 · 本方 · 反诘
- 因
- 二者他体的缘故
如果认为总法与别法实体互异,也即总相“有”与下属的树木是异体,这样一来,树木不应该“有”了
总别一体应成 · 本方 · 反诘
如果认为总法与别法为同一实体,则所谓的“有”与树木一体,“有”与牦牛一体,这样一来,会出现树木和牦牛成为一体的过失
例人、树木、牦牛
原段(4 段)
对方然而,胜论派等外道认为:自身随行众多“别”法的“总”法是以周遍、恒常、不现的自性而存在的。也就是说,总法就像一根绳子一样,可以将它下属的所有别法拴在一起。比如说“人”,依靠“人”的总法,可以将世间上任何角落的别法———六十多亿人全部联系在一起。 原段 ›
对方而且,他们认为总法应该是实有的。为什么呢?不管什么人,因只要说到“人”,大家就会自然而然地在脑海中出现“人”的总相,因此,所立必定有一个总法实有存在。这样的“总”又分为大总与小总两种:所谓的大总可以周遍一切,比如“有”,除石女儿等不存在的法之外,凡是存在的法全部可以用“有”来代替,因此称之为“大总”;而遍于同类事物的总法,比如树木、人、牦牛等,则是“小总”。大总可以遍于一切小总,如“有”树木、“有”牦牛…… 原段 ›
本方对于这样的总法与别法,胜论派认为它们是实体互异的。这种观点实际上非常不合理。应成如果认为总法与别法实体互异,也即总相“有”与下属的树木是异体,这样一来,树木不应该“有”了,因二者他体的缘故。同样,应成如果认为总法与别法为同一实体,则所谓的“有”与树木一体,“有”与牦牛一体,这样一来,会出现树木和牦牛成为一体的过失。 原段 ›
本方诸如此类的种种观点,《释量论》的第一品和第二品中着重作了宣说,并且对外道各种常我以及总相和别相之间的关系进行遮破的理论也相当多,但词句比较难懂。总而言之,无论总法还是能遍,或者虚空、无为法等,只要承认其为实有,依靠本论所提出的离一多因进行观察,就可以完全推翻这种观点。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