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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观待前前因缘的话,那它不是已经成为有为法了吗

第045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卯二 广说彼理 › 辰二 以前识之境不随后者不合理而破 › 巳二 若如是承认则有过 › 午一 若观待缘则成有为法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巳一 对境无为法有刹那性之过

第04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

你们所承认的无为法抉择灭也已经变成无常了,必定是一种刹那性的法

整理破前识之境不随后识而无为法仍是常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圣者瑜伽现量所见第一刹那的无为法和第二刹那的无为法完全分开

颂式 · 本方 · 反诘

应成:前后之诸位,彼体若不现,当知彼无为,如识刹那生

无为成无常 · 本方 · 反诘

因
此二者的所见不承许为一个对境
喻
如同识产生后立刻灭尽一样

应成:你们所承认的无为法抉择灭也已经变成无常了

例如同识产生后立刻灭尽一样(主论证喻)、预流果(举例)、一来果(举例)、第一刹那间所见到的柱子不是第二刹那间的柱子(教学例)

原段(4 段)

应成前后之诸位,彼体若不现, 原段 ›

当知彼无为,如识刹那生。 原段 ›

前识、后识这两个分位阶段,前识的对境在后识前不现,后识的对境在前识不现,由此应该了知:你宗所承认的无为法已经如同心识一样变成了刹那而生的法,所谓的无为法已经成为无常了,有这个过失。 原段 ›

前面已经讲过,前识之境跟随后识是不合理的。下面是第二种观点———前识之境不跟随后识,也就是说,第一预流果所见到的无为法,在第二一来果时并不存在,而一来果的对境无为法在预流果时也不存在。就像见到柱子时,第一刹那间所见到的柱子不是第二刹那间的柱子;圣者瑜伽现量所见第一刹那的无为法和第二刹那的无为法完全分开。因此二者的所见不承许为一个对境,那么,喻如同识产生后立刻灭尽一样,应成你们所承认的无为法抉择灭也已经变成无常了,必定是一种刹那性的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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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一 若观待缘则成有为法

第04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4

如果观待前前因缘的话,那它不是已经成为有为法了吗

整理破刹那性的无为法依前前刹那的威力而生(观待缘则成有为)

观待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小乘论师们

颂式 · 本方 · 反诘

应成:设若依前前,刹那威力生,此不成无为,如心与心所

观待则成有为 · 本方 · 反诘

喻
就像心和心所一样

应成:如果观待前前因缘的话,那它不是已经成为有为法了吗

例心和心所(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应成设若依前前,刹那威力生, 原段 ›

此不成无为,如心与心所。 原段 ›

如果说观待因缘,也即依靠前前因缘的刹那性威力而产生,喻就像心和心所一样成为因缘所生的法,那么,你宗所谓的无为法又怎么能成立呢?根本不能成立。 原段 ›

也就是说,不同有境的对境———第一刹那所缘的无为法和第二刹那所缘的无为法各自分开,则说明此无为法已经成为刹那性,是无常法了。这样一来,我们可以问这些承许“无为法存在”的小乘论师们:你们所说各种识的对境无为法到底观不观待缘? 原段 ›

假设对方承许第一个观点:对境无为法需要依靠自身的前前刹那次第而生的威力,而产生所有后后刹那,因此应该观待缘。可是,你们小乘宗说:无为法即是非因缘产生的法。应成如果观待前前因缘的话,那它不是已经成为有为法了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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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 若不观待则成恒有或恒无

第04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4接着破

因为不观待其他法的缘故,已经变成了恒常存在或者恒常不存在

整理破无为法的各刹那不观待他而自在生

观待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所破对方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

颂式 · 本方 · 反诘

应成:若许诸刹那,此等自在生,不观待他故,应成恒有无

不观待则恒有恒无 · 本方 · 反诘

因
由于丝毫不观待其他因的缘故

应成:应该成为恒常有或者恒常无

例夏天的鲜花在冬天不会盛开(主论证喻)、有些水果生长在南方,而北方无法生长(主论证喻)、如果没有撒下种子,农民就不会在秋天获得丰收(主论证喻)、兔角(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应成若许诸刹那,此等自在生, 原段 ›

不观待他故,应成恒有无。 原段 ›

由于对方已经承许无为法刹那刹那的本体,那么,如果不观待因缘,这些刹那性是不是成了自然产生呢?因为不观待其他法的缘故,已经变成了恒常存在或者恒常不存在,具有这两种过失了。 原段 ›

所以,如果承许不观待缘,也即对境无为法的所有刹那,在缘自境之不同识的自时等这些时间里,不需要观待前刹那等外缘,自由自在而产生。那么,因由于丝毫不观待其他因的缘故,应成应该成为恒常有或者恒常无。 原段 ›

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如果真正不观待任何因而存在一种有实法,那为什么它不是永远存在呢?比如夏天的鲜花在冬天不会盛开,这个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随着它自己的因是否存在,而使它的果出现了存在和不存在的两种阶段。观待因缘的法必定如此。但是,你们所承认的法无有因的缘故,也就不会有它的灭亡,自本体已经一次性出现,因此,未来不可能再度消逝;或者,对于此法来说永远都会产生,而不产生的阶段永远都不应该有。比如冬天不生鲜花,主要是它的因缘不具足而导致的,但是,既然这一法不需要因,那为什么不永久存在呢? 原段 ›

以上是从时间上进行观察的,如果从方向角度进行观察也是同样。比如有些水果生长在南方,而北方无法生长,这个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使它生长的因不存在。但如果不观待因,只要一个地方存在,其他任何地方也应该存在。 原段 ›

我们可以现量见到:如果没有撒下种子,农民就不会在秋天获得丰收而享用庄稼的果实。因为任何一个因缘法都需要依靠它的因而呈现它的果。假设不观待任何因的话,由于不存在因的缘故,就如同兔角一样,这样的法又该如何存在呢?世间上的任何一个法都是随着它的因缘而毁灭或存在的。 原段 ›

对方认为:如果承认观待因缘,就会出现无为法成为刹那性,从而变成有为法。因此,他们转而承许不观待因缘。实际上,如此承许的过失更大,因为承认不观待因缘,就必须承许这一法从来都不存在,或者承许为永远不会灭尽。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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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5课展开观察连讲 4/4

这样的无为法,甚至在名言中也不具备起作用的能力,胜义中又该如何存在

整理无为法名言中都不起作用,胜义中更不存在

起作用(即起功用)

所破对方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比量

名言不起用则胜义不存 · 本方 · 破

所立
胜义中又该如何存在
因
这样的无为法,甚至在名言中也不具备起作用的能力

例虚空(主论证喻)、柱子、瓶子、山河大地(举例)、火可以燃烧、瓶子可以装水(举例)

原段(3 段)

事实上,所谓的无为法就是排除有实法的无实这一部分,而在心中出现的一种影像或者概念,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一种实法。如同将无有任何法存在称为虚空,而实际上,根本无有虚空的实体,你们所承认的无为法也是如此而已。 原段 ›

对方虽然承许在胜义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无为法,但因这样的无为法,甚至在名言中也不具备起作用的能力,所立胜义中又该如何存在?不可能存在。 原段 ›

为此,众生无害根识可以现量见到的柱子、瓶子、山河大地等法,由于名言中可以起到各自的功用,比如火可以燃烧、瓶子可以装水等等,这些法在胜义中虽然无有,但名言中依靠众生的共业可以现前,对此进行耽著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对他宗所承认的常法、大自在、无为法等,不论现量还是比量都不可能存在,你们如果非要说它存在的话,那实在是可笑至极,非常不应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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