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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成为识的对境,就说明这个法绝对不是实有唯一的

第044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丑一 破常法之实一 › 寅二 破自宗假立之常法 › 卯二 广说彼理 › 辰一 以前识之境跟随后者不合理而破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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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辰一 以前识之境跟随后者不合理而破

第04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

只要成为识的对境,就说明这个法绝对不是实有唯一的

整理破实有一体之法(微尘、柱子、山)

一体还是他体 前文关联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对比个别人

量界、限定假设、名言

成识境则非实一 · 本方 · 破

所立
这个法绝对不是实有唯一的
因
只要成为识的对境

实一则余法不存 · 本方 · 反诘

应成:除这一微尘以外,其他的一切所知万法必定不会存在

未见部分一体之过 · 本方 · 反诘

应成:五个人未看见的眼识应该变成一个眼识

未见部分他体之过 · 本方 · 反诘

应成:柱子的唯一一体不能成立

例微尘(举例)、经堂里的柱子(举例)、天授(教学例)、慈氏(教学例)、喇荣山沟的这座山(举例)、克林顿、布什(举例)

原段(9 段)

因只要成为识的对境,就说明所立这个法绝对不是实有唯一的。如果实有唯一,就绝不可能在心前显现。如果在心前显现,三界轮回的所有众生,要么唯一见到这一法,除此之外不会有任何分类;要么所有众生都见不到。但是,世间上的万事万物,一部分众生可以看见,一部分众生看不见,因此说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实有。 原段 ›

此处所说的推理方法,个别人可能会与因明当中的遣余混为一谈,但这样也是不合理的,大家应该细致分析。 原段 ›

真正来讲,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实有一体的法。但假设存在这样一种法,会出现什么样的过失呢?假设实有存在这样一种微尘法,在它的本体上不可分割为他法,这样一来,应成除这一微尘以外,其他的一切所知万法必定不会存在。 原段 ›

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出现这一过失呢?当然,从名言来讲,一个微尘也是假立的,依靠这样假立的微尘积聚,可以成立成千上万的法,这一点不会出现任何过失。但不是假立而是真正存在一个不可分割的法,那么,其他任何法都将不复存在。不仅是微尘,在所知万法中,无论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只要它实有存在,就只有这一法存在,其他法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性。 原段 ›

假设微尘实有存在,那么,首先从方向角度来说,由于这个世界成千上万的众生不一定全部看得到这一微尘,我们可以分析:没有看到微尘的这一部分在微尘上存不存在?比如经堂里的柱子如果真正实有,十个人当中有五个人已经看见了柱子,这五个眼识见到的部分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其他五个人没有看见柱子,没有看见柱子的五个眼识在柱子上存在还是不存在?如果说不存在,那么,未看见的眼识不存在的缘故,这五个人应该看见柱子了。反过来,你说这五个人未看见的部分应该存在,既然存在,第一个人未看见的部分与第二个人未看见的部分是一体还是他体?一体的话有很大过失。因为是一体的缘故,应成五个人未看见的眼识应该变成一个眼识,于是成了只有一个人没有看见而已。如果是他体,柱子上已经出现了第一个人没看见的部分、第二个人没看见的部分……如此一来,应成柱子的唯一一体不能成立,因为在柱子的本体上并非心假立而是真实存在了多种分类。 原段 ›

承认世界上有一个实法的话,任何众生未能见到这一法的部分都应该在这一法上存在。如果说不存在,所有未见到这一法的众生也应该见到这一法。比如,现在喇荣山沟里有五千人没有见到经堂里的柱子,那么,柱子上应该有五千个没有看见的部分;另外有五百人已经看见了,那么,柱子上还应该有五百个看见的部分。这些部分究竟是一体还是他体?真正去观察时,要么所有的人变成一体,要么柱子实有一体不能成立。为什么呢?首先,没有看见的部分与看见的部分不能成为一体。比如一根柱子,天授从来没有看见过,而慈氏已经见过,未见柱子的眼识与见到柱子的眼识如果一体,天授与慈氏的眼识已经成为一体;如果是他体,柱子的本体应该成为可分,也即可以产生眼识的部分和不能产生眼识的部分,由此导致柱子实有一体的观点也将土崩瓦解。 原段 ›

再者,从时间方面进行分析,一切有情的劫、年、月、日、时、刹那的无量心之中,有多少心不执著这一对境,它也就要分成等同不执著之心数量的法。比如现在喇荣山沟的这座山,第一世敦珠法王那个时代的众生就可以见到,现在我们这一代人还是可以见到,我们之后的修行人仍然可以见到,但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正如上述所说,如果承许确实如此,则会出现“前识变成后识、后识变成前识”的过失。或者,如果这座山常恒实有,那么,克林顿、布什等从未来过的人未见到这座山的眼识,以及在座道友见到这座山的眼识,此二者在这座山上存不存在?如果存在,这座山就不能成立为实有一体,因为出现了能见的眼识与未见的眼识这两个部分。 原段 ›

这种推理方法非常尖锐,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推理方法与因明当中的遣余应该进行区分。 原段 ›

这以上,从未看见的角度,分别对时间和方向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第044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2/4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任何一法都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分成很多很多类别

整理破柱子、微尘是唯一的实有法(反体之分)

反体 前文关联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量界、限定真实存在

反体不在之过 · 本方 · 反诘

应成:柱子应该是大象、是印度人了

反体实在之过 · 本方 · 反诘

应成:那柱子也应该穿上印度的服装了

例柱子不是牦牛、不是马匹、不是大象、不是印度人(举例)、微尘(举例)

原段(3 段)

非识非瓶等非本身的所知部分有多少,就能分为数目相同的法。比如说柱子,是无情法的缘故,柱子不是意识,这一部分应该在柱子上存在;柱子不是瓶子,这一反体也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另外,柱子不是牦牛、不是马匹、不是大象、不是印度人等,各种各样的反体都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如果你说不存在,应成柱子应该是大象、是印度人了;如果你说存在,这并不是语言或者分别念显现的一种反体,而是真实存在,应成那柱子也应该穿上印度的服装了……所以,在柱子上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种类,比如柱子是有为法,柱子是所知法、无情法、微尘法……从反体来讲,它的分类同样多得不可胜数,这样一来,柱子肯定不是唯一的实有法。 原段 ›

反过来说,以多少不同方向、不同时间的识来缘对境,也同样可以安立尽其各自能缘数目的微尘法,心假立的部分有多少,对境也将变成同样多的数目。比如说微尘,从否定的方面可以有上述很多分类;从肯定方面,微尘是细微的法、是所知法,这不仅仅是口头上说,细微、所知等应该都是存在的。 原段 ›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任何一法都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分成很多很多类别。既然如此,究竟其中的哪一个法是实有法呢?根本不存在一种实有的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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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4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3/4

如果存在一个真实独一的法,十方三时的无量诸识也就只能唯一缘它

整理总结:实有唯一之法不可能存在

前文关联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量界、限定名言中

余法不存 · 本方 · 反诘

应成:除了这一柱子以外,十方三时中的任何其他法也就不可能存在

例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个人看见柱子(举例)

原段(3 段)

这所有法之中的任何一法,只要承认一种实有的“一”,任何人也就不可能见到这一法。实际上,世间的人们太过愚痴,所谓的“一”只不过是口头上的一种立宗而已,真正可靠的依据谁也找不到。无论微尘还是柱子,在如此众多的有实法、无实法当中,根本找不出一个不可分割的法。然而,名言中可以通过假立的方式,将具有众多分类的法安立为“非一”,将不可分割的法安立为“实一”,除此之外,真正所谓的“实一”和“非一”在万法当中的确是找不到的。 原段 ›

概括地说,在所知万法这一范畴内,不论本体如何,如果存在一个真实独一的法,十方三时的无量诸识也就只能唯一缘它,除此之外,不可能去缘其他的任何一法。比如说柱子,假设它真正实有,正如上述推理: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个人看见柱子,这九十个人的所见不可能相同,这样一来,柱子上应该分为九十个部分;而且,另外十个人未看见的部分也应该在柱子上存在,否则这十个人也需要看见柱子。既然未见的十个部分和已见的九十个部分都在柱子上存在,所谓的柱子就不可能成立唯一的一体。所以说,真正唯一一体的法,百分之百的众生都应该看见它,而且见的时候不能有分割,全部是以一体的方式来见,这时,此唯一的实法可以成立。但这样一种实法,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遍寻不得。在自相续中如果真正生起这种定解,就说明此处的推理已经基本上明白了。 原段 ›

因此,这种实法———柱子如果存在,那么,应成除了这一柱子以外,十方三时中的任何其他法也就不可能存在,到最后,见到柱子的有境也将不复存在。也就是说,柱子如果是唯一一体,所有能缘的识也应该以一体的方式来缘,因为境与有境不能分开存在,否则,在柱子上必定会出现一种分类,从而失毁柱子唯一一体的立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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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5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4/4

如果存在一个唯一实有的法,要么世界上所有的心识都应该缘它,要么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识都不能缘它

整理破唯一实有之法:若有则器情万象都应隐没

前文关联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所破内道有部宗

器情万象应隐没 · 本方 · 反诘

应成:必定会导致所有形形色色的器世界和有情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现象全部如同空中鲜花一样,不能够被人们所见

无一成实故万象分明 · 本方 · 立

所立
众生面前形形色色的各种法才可以了了分明而存在
因
正因为万法当中无有一个实有之法

例空中鲜花(教学例)

原段(3 段)

《中观庄严论释》当中,现在正在讲内道有部宗的有些观点。前文说:他们认为圣者修行得来的智慧所缘的对境,应该是抉择灭无为法,它是常有、实体的。对此,静命论师说:“前识所了知,自性若随后,前识亦变后,后亦成前者。”麦彭仁波切在前文也已经讲到:如果存在一个真实独一的法,则十方三时的无量诸识只能唯一缘它,除此之外一法也不可能再缘。 原段 ›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存在一个唯一实有的法,要么世界上所有的心识都应该缘它,要么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识都不能缘它。而且,识不能与实有之法分开而住的缘故,既然能缘识不复存在,又有谁能够判定这一法为常有不变呢?假设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法,应成必定会导致所有形形色色的器世界和有情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现象全部如同空中鲜花一样,不能够被人们所见,包括六道众生的所有显现也会在同一时间当中隐没。然而,这样一种常恒实有的法根本不可能成立,世界上丰富多彩的各种各样的形象也就不会隐没,世间的一切万事万物都可以现前。 原段 ›

通过学习中观,我们并非口头上,而应该真正从内心当中产生一种切实的体会:世界上不会存在任何一种唯一实有之法,如果有一个实有法存在,现在形形色色的各种现象必将消失殆尽。对于这一道理生起定解非常重要。正如麦彭仁波切所说:“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现,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世界上的一切万法当中,哪怕有一丝一毫的成实存在,那么所有的所知万法永远都不会现前,任何一个众生将永远见不到、永远听不到、永远得不到。因正因为万法当中无有一个实有之法,所立众生面前形形色色的各种法才可以了了分明而存在。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的,空性当中可以显现。不论任何人,只有通达这一道理,才会对释迦牟尼佛的缘起空性真正生起殊胜的定解。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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