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七 观邪见品破斥观察连讲 1/20
过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过去世中我,不作今日我
整理破过去世我已生(一体):我成常、人同时是地狱众生、近取应无异相
一体则常 · 本方 · 破
否则我就成了常有
常则不流转 · 本方 · 破
- 所立
- 常有的法不会流转
否则作为一个众生也会由种种众生所摄
一体则人兼地狱 · 本方 · 破
这样一来,就成了是人的同时也是地狱等众生
近取应无异相 · 本方 · 破
- 所立
- 所以说前世的我是现在的我不合理
- 因
- 由于近取不同
五蕴法相的近取也不该有异相
近取有异则非一 · 本方 · 破
- 所立
- 近取绝对有不同相
- 因
- 因为近取的因不同、时间不同
原段(11 段)
本方下现说明缘于前际的第一类四种见解如何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本方过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 原段 ›
本方过去世中我,不作今日我。 原段 ›
本方假设过去诸世中已经出生的我现在还存在,那么在过去世我到底出生了吗?如此以理分析,那是不可能的,应成否则我就成了常有。所立常有的法不会流转,应成否则作为一个众生也会由种种众生所摄。假设认为前世成为地狱等处的众生,现在转生成人,所以我曾经成为地狱众生。那是不合理的,如何不合理呢?应成这样一来,就成了是人的同时也是地狱等众生。 原段 ›
问者若问:经中记载:“我曾于彼时成为众敬转轮王。”那如何理解? 原段 ›
本方答:应当了知此经是为了遮破他体,而并不是说一体,因此是说当时不是他体。 原段 ›
问者若问:假设真是这样,那么前世的我与现在的我就成了一体,如此有什么过失呢? 原段 ›
本方答:“则成常有”已经说明了过失。 原段 ›
本方即便如此还是要讲解: 原段 ›
本方若谓我即是,而身有异相。 原段 ›
本方假设前世的我是现在的我,那么就如同前世的阶段一样近取者无有异相的缘故,应成五蕴法相的近取也不该有异相,但我的近取并非无有不同相。那是什么呢?所立近取绝对有不同相,因因为近取的因不同、时间不同。因由于近取不同,所立所以说前世的我是现在的我不合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