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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宗说:生世(有)的相续是存在的,因为它的因存在

中论释·显句论 · 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 · 连讲 17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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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17

他宗说:生世(有)的相续是存在的,因为它的因存在

整理他宗:烦恼有故生世相续有;破:烦恼依净不净颠倒而生,故无自性

所破他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

烦恼有故相续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生世(有)的相续
所立
是存在的
因
因为它的因存在

自性有则不依颠倒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贪等烦恼自性成立,那么由于自性不是虚伪、不观待他法,故它们就不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

依颠倒生故无自性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它们无有自性
因
由于它们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
原段(10 段)

对方他宗说:生世(有)的相续所立是存在的,因因为它的因存在,由所有烦恼中产生业,具有业与烦恼之因生死才接连辗转,也能产生寂灭,它也被认为是生世的因,称为相续,其主因是烦恼,因为断除了烦恼它就不存在。贪等烦恼是存在的,所以作为果的生世相续也就存在。 原段 ›

本方驳:假设它的因——烦恼存在,那么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可是烦恼并不存在,如何不存在呢?对此诸佛出有坏说过: 原段 ›

本方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原段 ›

本方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 原段 ›

本方忆想分别就是分别妄念。由忆想分别中产生,所以是“从忆想分别,生于”。因为有“贪欲妙根本,了知分别生”偈颂,所以说“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认定唯有这些,其余烦恼都是这些的果,所以它们是主要的。这三种烦恼,“皆依净不净,颠倒众缘生”,依于可爱的行相而生贪心,依于可恶的对境而生嗔心,依于颠倒而生痴心。忆想分别也能生起这三种烦恼,它是共同因。 原段 ›

问者若问:痴心如何由忆想分别中产生呢? 原段 ›

本方答:世尊在讲缘起中说:“诸比丘,无明有因有基有缘。诸比丘,无明之因为何?非理作意,如是有污浊作意由痴心中生。”所以,贪嗔痴等烦恼是由无明与忆想分别中产生。为此: 原段 ›

本方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 原段 ›

本方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 原段 ›

本方应成假设贪等烦恼自性成立,那么由于自性不是虚伪、不观待他法,故它们就不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因由于它们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所立所以它们无有自性,非真实存在,也就是指胜义中无自性的意思。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2/17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整理我之有无不成,依我而有的烦恼有无亦不成

我有无不成则烦恼有无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那么它所生的一切法的有无就不存在
因
假设我的有与无不存在
原段(4 段)

此外: 原段 ›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 原段 ›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原段 ›

关于我的有性与无性如何不存在,前面已经详细解说过。所以,依于它之法的有性与无性又怎会存在呢?因假设我的有与无不存在,所立那么它所生的一切法的有无就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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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3/17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若无有所依,烦恼亦不成

整理烦恼须有所依,我与心作所依已破,故烦恼不成

观待

无所依则无所属 · 本方 · 破

所立
也就不是它的所属
因
因为无有所依故

所依我无 · 本方 · 破

所立
安立所依的我始终都不存在
因
由于无因故
喻
如同空中的芒果树

例墙上的图画或果实成熟(教学例)、空中的芒果树(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问者有人想:那么,一切烦恼中产生什么呢? 原段 ›

本方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 原段 ›

本方若无有所依,烦恼亦不成。 原段 ›

本方这些烦恼就像墙上的图画或果实成熟一样,所生观待所依。因此,这些烦恼从属于谁?不会没有所依。如果观察所依,那么是我还是心?关于它们的所依前面已经遮破,因此所依不存在,既然所依毫不存在,那么是谁的烦恼?因因为无有所依故所立也就不是它的所属。因此“所依始终无,烦恼则非有”。可是谁也不承认烦恼的所依先成立。所立安立所依的我始终都不存在,因由于无因故喻如同空中的芒果树。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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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观察连讲 4/17回应上段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整理对方:烦恼依染心生;破:如身见五求,烦恼与烦恼者五求不得

五相(即五相推理)

依染心生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依于有烦恼的心而产生烦恼

一体之过 · 本方 · 破

应成:否则燃者与所燃应成一体

他体之过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他法无有观待故

应成:应成烦恼不是由烦恼者之因中产生

五求无烦恼 · 本方 · 破

有法
烦恼者
所立
在五种情况下都无有烦恼
喻
如同观自身一样

例燃者与所燃(教学例)、作者与作业(教学例)、自身(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对方对方声称:所立依于有烦恼的心而产生烦恼,心也与烦恼俱生。 原段 ›

本方驳:这也不合理,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 原段 ›

本方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原段 ›

本方所谓自身,是色等法相的聚合。视自己的身体,是自身见,执著我与我所。以“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进行五相分析,则自身不存在。同样,如果也以五相来分析烦恼,则烦恼者中不具有烦恼。能烦恼是烦恼,所烦恼是烦恼者,“烦恼者是烦恼”的说法不合理,应成否则燃者与所燃应成一体。说“烦恼者是他法、烦恼也是他法(即烦恼与烦恼者互为他体)”也不合理,因因为他法无有观待故应成应成烦恼不是由烦恼者之因中产生。由于自性、他性不存在,故所依能依、相互具有的一切情况均不存在,所以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者也不具有烦恼。如此以五相分析,则烦恼不在烦恼者中。同样烦恼者与烦恼不是一体,否则作者与作业就成了一体。烦恼与烦恼者也不是各自的他体,否则应成无观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也不具烦恼者。如此一来,喻如同观自身一样,烦恼者所立在五种情况下都无有烦恼,所以烦恼与烦恼者相互观待而成也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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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17回应上段

他宗说:虽然你们已经破了烦恼,但烦恼的因净不净颠倒是存在的

整理他宗:净不净颠倒有故烦恼有;破:三者是缘起,无自性

所破他宗

颠倒有故烦恼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烦恼也存在
因
烦恼的因净不净颠倒是存在的

缘起故无自性 · 本方 · 破

有法
净、不净、颠倒
所立
自性并不存在
因
因为是缘起

因无则烦恼无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烦恼不存在
因
烦恼的因——净、不净与颠倒——不存在
原段(5 段)

对方他宗说:虽然你们已经破了烦恼,但因烦恼的因净不净颠倒是存在的,由于它们存在,所立所以烦恼也存在。 原段 ›

本方驳:假设净、不净、颠倒存在,那么烦恼就存在,可是净、不净、颠倒所立自性并不存在,因因为是缘起,不成断灭,故自性不存在。那么: 原段 ›

本方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原段 ›

本方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 原段 ›

本方因烦恼的因——净、不净与颠倒——不存在,所立所以烦恼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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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6/17回应上段节选

他宗又说,烦恼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所缘存在

整理他宗:六境所缘有故烦恼有;破:六境如焰梦寻香城,是颠倒所缘,净不净相虚妄

所破他宗

所缘有故烦恼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烦恼
所立
是存在的
因
因为它们的所缘存在
喻
石女儿

六境无自性 · 本方 · 破

所立
它们本是无有的自性
喻
有眼翳者前不存在的毛发

所依颠倒故相虚妄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净不净相完全是虚妄
因
所依是颠倒的

例石女儿(对方喻)、有眼翳者前不存在的毛发(主论证喻)、寻香城(主论证喻)、幻化人(主论证喻)、镜中像(主论证喻)

原段(13 段,节选)

对方他宗又说,烦恼所立是存在的,因因为它们的所缘存在,一无所有的法不会有所缘,如同喻石女儿。色、声、香、味、触、法六种所缘是存在的,由于所缘存在,所以烦恼存在。 原段 ›

对方色声香味触,及法为六种, 原段 ›

对方如是之六种,是三毒根本。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虽然的确将这些假立为根源,但就像喻有眼翳者前不存在的毛发等一样,所立它们本是无有的自性,是你们遍计为贪心等的所缘,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 原段 ›

本方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 原段 ›

本方这一切只是假立而已,是无有自性的意义。 原段 ›

问者若问:假设无有自性,那么如何是所缘? 原段 ›

本方答:它们就像寻香城等一样,完全是以颠倒缘取罢了。 原段 ›

本方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 原段 ›

本方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 原段 ›

本方由颠倒所依中产生净不净之相也是虚妄的。如云:“我执生诸蕴,我执实虚妄,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因所依是颠倒的,所立所以净不净相完全是虚妄,而且依此理由也说明这两者是虚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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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7/17

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

整理净与不净互相观待而无自性;无净不净则贪嗔无因

观待

净观待不净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净不合理
因
由于所要观待的不净有实法相属的他法并不存在
喻
如同无有短就无有长或无有彼岸就无有此岸一样

不净观待净 · 本方 · 破

所立
是故无不净
因
由于与之相关的其他有实法并不存在

无因则无贪嗔 · 本方 · 破

所立
净不净相的果——贪嗔也不存在
因
由于无因

例长短(主论证喻)、彼岸此岸(主论证喻)

原段(10 段)

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 原段 ›

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 原段 ›

假设有个所谓的净,那么就有观待与净相关的他法,为此决定像长短或彼岸此岸一样观待不净,依靠不净、观待不净而安立所谓的净,所观待的不净,也并非无有净而存在,不观待净就无有不净,也就是“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的意思。如此一来,安立净,因由于所要观待的不净有实法相属的他法并不存在,所立因此净不合理,喻如同无有短就无有长或无有彼岸就无有此岸一样并不存在。 原段 ›

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 原段 ›

因净有不净,是故无不净。 原段 ›

假设有个所谓的不净,那么不净的有实法要观待与之相关的他法,就决定成了像长短、彼岸此岸一样观待净。依于净、观待净而安立不净。所安立所观待的净也并非在不净不存在的情况下存在,不观待不净不存在净,就是“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的意思。安立不净要观待所谓的净,因由于与之相关的其他有实法并不存在,所以说“所立是故无不净”。 原段 ›

如是净与不净均不存在,因此: 原段 ›

若无有净者,由何而有贪? 原段 ›

若无有不净,何由而有恚? 原段 ›

如果净与不净相不存在,那么因由于无因故所立净不净相的果——贪嗔也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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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8/17

观待不颠倒的无常,才安立颠倒的常

整理空性中无无常,就无观待它而立的常倒;颠倒无则无明无因

观待

无无常则无常倒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颠倒自性不存在
因
由于无有无常

无颠倒则无无明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无有因
原段(6 段)

为此,宣说完净与不净相不存在而无有贪嗔之后,现在说明无有颠倒也无有痴心: 原段 ›

于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 原段 ›

空中无无常,何处有常倒? 原段 ›

在此说颠倒有四种,对如是五蕴每一刹那坏灭无常,执为常有,是颠倒。如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凡是无常皆是苦,诸行皆是无常,所以五蕴具痛苦的本性,对此颠倒执为安乐,是另一种颠倒。如云:“精血混合中,不净种子生,本知不净体,欲者何贪此?”本来这个身体恒常是不清净的,由愚昧而执为清净是颠倒。同样,五蕴与我的法相不同是无常,所以是生灭之有法,本是无我,我自性空,对此执为常有,是对无我贪执为我的颠倒。这四种颠倒是痴心的因。 原段 ›

现在要对此分析,假设对蕴恒常空性颠倒执为常有,安立为颠倒,那么蕴自性空不是也没有无常了吗?所以,空性中无有无常,执著如何颠倒呢? 原段 ›

观待不颠倒的无常,才安立颠倒的常。而空性无有无常,因由于无有无常,又怎会有与之相违的颠倒常有?为此,颠倒不存在。如同无有自性、自性无生的空性不存在无常一样,也无有痛苦、不净、无我。自性空性,无有痛苦,那么对它们的违品——常乐我净又怎会视为颠倒?所立因此,颠倒自性不存在。颠倒不存在的缘故,怎么会有无明呢?因因为无有因。如世尊说:“无明缘生法,永时皆非有,无明世间无,故我说无明。”再者,文殊请问:“世尊,愚痴如何是陀罗尼语?”世尊告言:“文殊,愚痴即解脱,故名愚痴……”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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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9/17

并没有与它们不同他体的第三品物体,不颠倒不存在

整理执无常亦非不颠倒;无不颠倒,颠倒也无所观待

观待

无第三品 · 本方 · 破

所立
不颠倒不存在
因
并没有与它们不同他体的第三品物体

无不颠倒则无颠倒 · 本方 · 破

所立
以此理证也说明颠倒不存在
因
不颠倒不存在

无颠倒则无无明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无有无明
因
由于无有颠倒
原段(4 段)

此外,假设由于不是真实,将无常执为常安立为颠倒,那么有实法自性不存在,执为无常也不存在,为何这不安立为颠倒呢?下面说明: 原段 ›

若于无常中,著无常非倒, 原段 ›

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 原段 ›

常与无常二者都是颠倒之时,如何成为非颠倒?因并没有与它们不同他体的第三品物体,所立因不颠倒不存在,那么无有观待如何成颠倒?因而所立以此理证也说明颠倒不存在。因由于无有颠倒,所立因此无有无明。如无常执为常不成为颠倒一样,可类推余下的颠倒也不存在。因此,世尊在《圣胜坚心请问经》中云:“世尊告言:‘善男子,遍寻道之出离即如是,善男子,如来断一切贪法,不说断贪,如是已断一切嗔、痴,如来不说嗔痴。何以故?善男子,如来不说当舍或当得一切法故为法。不说当遍知、当遍断、当修、当现前、当现证、当从轮回出离,当立当分故为法。善男子,分二法非如来之法性。行二法彼等非入真实。善男子,何为二法?思我当断贪心,此乃二法。思我当断嗔,此乃二法。思我当断痴,此乃二法,如是类推彼等非入真实,当知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见幻师之画时,见幻师幻化之女人生贪心,以贪爱缠心,眷属畏惧羞愧,从座上起而离去,彼离去后作意彼女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善男子,汝作何想?彼人入真实抑或入颠倒?’答言:‘世尊,女人非有,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人精进乃颠倒。’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无生不生之诸法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等亦同彼。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睡梦中见王妃来至自宅与己同眠,失去忆念故思自醒觉,思维国王不觉察否?彼将来杀我,而畏惧逃跑。汝作何想?彼人畏惧逃跑,由王妃之畏惧中解脱否?’答言:‘世尊,彼非如是。何以故?世尊,彼人于无有女人生起女人想,彼非真实,是遍计故。’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无贪生起贪想,而以贪畏惧,寻觅出离贪欲,如是于无嗔生起嗔想,以嗔畏惧,寻觅出离嗔心,于无痴生起痴想而以痴畏惧,寻觅出离痴心,皆与之相同。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谓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彼人于本无有而增益,于无畏生起畏惧想。善男子,异生凡夫不知贪边无有边,以贪有边畏惧,寻求出离贪边。不知嗔边无所有边,而以嗔恚边畏惧,寻求出离无所有边。不知愚痴空性边而以痴边畏惧,寻求出离空性边。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其中对颠倒进行了广说。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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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0/17回应上段

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是皆寂灭相,是故无有著

整理他宗:执著须有作者作业等,故成立;破:能著、著者、所著皆寂灭无生

所破他宗

作者作业有故成立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我们的观点成立
因
如果有实法所作、能作、作者、作业成立,那么一切都成立

无因则无执著 · 本方 · 破

所立
“是故无执著”
因
作者、能作、作业不成立
原段(5 段)

对方他宗说:假设执著所谓常有颠倒不存在,如此执著不存在。所谓执著就是执取,是有实法所作之自性。他证成常有等能作需要存在。不管我也好众生也好,作者也好,作者都需要存在,色等对境作业也需要存在,因如果有实法所作、能作、作者、作业成立,那么一切都成立,所立所以我们的观点成立。 原段 ›

本方驳:你们的说法是虚妄的,以所说之理可证实: 原段 ›

本方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 原段 ›

本方是皆寂灭相,是故无有著。 原段 ›

本方于此执著者成为常有等差别的能作,色声等有实法是为作业,能执著如何少许也不存在,前面已经讲述完毕。那是如何呢?常有等的作者如何不存在,“若于无常中,著常非颠倒……”已说明,执著者不存在,以“我之有无性,如何皆不成”说明。所取所作如何不存在,以“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说明。因作者、能作、作业不成立,无因的执著又岂能存在?所以说“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是皆寂灭相”,自性无生的缘故一切均是涅槃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所立是故无执著”。一种情况,在《观因缘品》中宣说的能作、作法、作者与作业在一切情况下均无生的缘故,这一切均是寂灭相,所以说“是故无执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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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1/17回应上段

他宗说:颠倒是存在的,因为具颠倒者存在

整理他宗:颠倒者有故颠倒有;破:无执著则无颠倒不颠倒

所破他宗

颠倒者有故颠倒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颠倒
所立
是存在的
因
因为具颠倒者存在

无执著则无颠倒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颠倒不存在
因
少许也不执著为颠倒或真实

例天赐(举例)

原段(5 段)

对方他宗说:颠倒所立是存在的,因因为具颠倒者存在。具有颠倒的天赐不存在,颠倒就不存在,不可能有颠倒者。所以,颠倒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驳:能作、作者与作业不存在,所以执著在一切情况下均不存在,这一点我们已经解释完毕。为此: 原段 ›

本方若无有著法,言邪是颠倒, 原段 ›

本方言正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原段 ›

本方因少许也不执著为颠倒或真实,怎么会有所谓的“颠倒不颠倒”呢?所立所以颠倒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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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12/17

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

整理已颠倒、未颠倒、正颠倒都不再成颠倒

已颠倒不更倒 · 本方 · 破

所立
已颠倒不可能颠倒
因
因为无有必要

未颠倒不倒 · 本方 · 破

所立
未颠倒也不应该颠倒

应成:否则离开无知睡眠、具足慧眼的圆满佛陀也应成了颠倒者

正颠倒不倒 · 本方 · 破

所立
正颠倒也无有颠倒
因
因为正颠倒不存在

应成:否则除了已颠倒与未颠倒以外所谓“正颠倒”的其余有实法就存在了

一半颠倒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正颠倒也不可能颠倒
因
那么少许颠倒就是已颠倒
原段(9 段)

本方此外,如果承许这些颠倒,那么观察是已颠倒、未颠倒还是正颠倒?则一切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 原段 ›

本方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 原段 ›

本方所立已颠倒不可能颠倒,为什么呢?已颠倒就是已经成了颠倒,那么它还与颠倒相联有何用呢?因因为无有必要。所立未颠倒也不应该颠倒,应成否则离开无知睡眠、具足慧眼的圆满佛陀也应成了颠倒者。 原段 ›

本方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原段 ›

本方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 原段 ›

本方同样,所立正颠倒也无有颠倒,因因为正颠倒不存在,应成否则除了已颠倒与未颠倒以外所谓“正颠倒”的其余有实法就存在了。 原段 ›

对方如果说:正颠倒,一半是颠倒。 原段 ›

本方驳:所谓的一半颠倒如果是少许颠倒、少许不颠倒,因那么少许颠倒就是已颠倒,那就不能以颠倒作为颠倒,因为已经颠倒,此中的少许未颠倒也不是以颠倒造成颠倒,因为未曾颠倒。所立所以,正颠倒也不可能颠倒。已颠倒与未颠倒、正颠倒都不可能存在。由于不可能有,因此对颠倒可能有的说法,作为正直者当以智慧观察。为此,无有所依也不会有颠倒。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13/17

“颠倒存在,因为具颠倒者存在”的说法不合理

整理颠倒不生则无颠倒者,诸法不自他生故

对方之式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可见“颠倒存在,因为具颠倒者存在”的说法不合理
原段(6 段)

此外: 原段 ›

若颠倒不生,何有颠倒者? 原段 ›

无有颠倒故,何有颠倒者? 原段 ›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原段 ›

不从自他生,何有颠倒者? 原段 ›

意思就是说,颠倒者怎会存在?所立可见“颠倒存在,因为具颠倒者存在”的说法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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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14/17

若我常乐净,而是实有者。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整理常乐我净若实有则非颠倒,若实无则其对治无常等也应无

有则非颠倒 · 本方 · 破

所立
则不是颠倒
因
因为存在
喻
如无我等

无则无颠倒 · 本方 · 破

所立
由于它们不存在故颠倒就不存在

所破无则能破无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所破不存在就无有能破

应成:那么我等不存在的缘故,也应舍弃无我等非颠倒

例无我(主论证喻)

原段(9 段)

本方如果承许四种颠倒有少许存在,那么也不能安立为颠倒,为什么呢?因为: 原段 ›

本方若我常乐净,而是实有者。 原段 ›

本方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原段 ›

本方假设安立谓“常乐我净是颠倒”,那么它们存在还是不存在?假设存在,所立则不是颠倒,因因为存在喻如无我等。如果不存在,那么所立由于它们不存在故颠倒就不存在。 原段 ›

本方而且,因为对立法颠倒不存在故无我等非颠倒也不存在,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若我常乐净,而实无有者。 原段 ›

本方无常苦不净,是则亦应无。 原段 ›

对方假设认为:不存在的法不可能有颠倒,所以常乐我净不存在。 原段 ›

本方驳:既然如此,应成那么我等不存在的缘故,也应舍弃无我等非颠倒。因因为所破不存在就无有能破。如是无我等不存在,也就是自本体不成立,因此就像我等一样如何不颠倒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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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展开观察连讲 15/17

以瑜伽师所说的理证得不到颠倒,由于颠倒不可得,所以它的果无明将灭

整理颠倒不可得故无明灭,无明灭故行等直至老死皆灭

颠倒不可得故无明灭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它的果无明将灭
因
由于颠倒不可得

无明灭故行等灭 · 本方 · 立

有法
无明的果——行等直至老死之间的一切法
所立
都将泯灭
因
因为无明泯灭

无明为苦因故有支随灭 · 本方 · 立

有法
行等无明的果——有支
所立
必定以无明灭而灭
因
因为无明是烦恼聚合之源,是生等痛苦之因
喻
犹如身根的果一切有色根均由身根灭而灭一样

例身根(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为此,欲求解脱者也应舍弃这八种颠倒。所讲的观察颠倒的这些是断除无明等的因,所以具有重大意义,下面说明: 原段 ›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 原段 ›

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原段 ›

以瑜伽师所说的理证得不到颠倒,因由于颠倒不可得,所立所以它的果无明将灭。因因为无明泯灭,无明的果——行等直至老死之间的一切法所立都将泯灭,因因为无明是烦恼聚合之源,是生等痛苦之因。喻犹如身根的果一切有色根均由身根灭而灭一样,行等无明的果——有支所立必定以无明灭而灭。所以说“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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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6/17回应上段节选

有实法自本体存在的自性则无法遣除,如地等的自性坚硬等不可逆转

整理他宗:有断无明的方便故无明有;破:自性有的烦恼不可断

所破他宗

有断法故无明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无明
所立
是存在的
因
因为寻找灭它的方便存在
喻
虚空中的芒果枝

自性有不可断 · 本方 · 破

有法
人的无明等这些烦恼
所立
依靠什么也不能断除
因
因为自性不可遣除
喻
如地等的自性坚硬等不可逆转

例虚空中的芒果枝(对方喻)、地等的自性坚硬(主论证喻)、虚空的无障(主论证喻)

原段(7 段,节选)

对方他宗说:假设由颠倒灭使无明灭,那么如何以颠倒灭而灭?无明是存在的,喻虚空中的芒果枝不存在,寻找断除的方便就不存在,所以无明所立是存在的,因因为寻找灭它的方便存在。为此,它的果——贪等烦恼存在。由于烦恼存在故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此外,假设烦恼无明等可断除,那么就要寻找断除它的方便,可是断除它们并不存在。为什么呢?假设存在,那么是自本性存在的烦恼有断除还是不存在的烦恼中有断除?结果会怎样? 原段 ›

本方假设承许是断除自性本体存在的烦恼,那不合理。为什么呢?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若烦恼性实,而有所属者。 原段 ›

本方云何当可断?谁能断其性? 原段 ›

本方有实法自本体存在的自性则无法遣除,喻如地等的自性坚硬等不可逆转。同样,假设人的无明等这些烦恼也是自性存在,那么如何能断除呢?所立依靠什么也不能断除。再者又为何断除它们呢?又有谁能断除它们呢?因因为自性不可遣除,如同虚空的无障无所遣除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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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三 观颠倒品破斥观察连讲 17/17

烦恼自性不存在,无有的一切也不可断除

整理无自性的烦恼也无可断,故无断、无断的方便

无性不可断 · 本方 · 破

所立
无有的一切也不可断除
喻
如火的冷性不存在,也就无法遮遣

对方之式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为此说“无明等存在,因为寻觅断除它的方便存在”不合理
因
无有断除的缘故

例火的冷性(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如果认为是自性不存在的烦恼,那也不存在断除: 原段 ›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 原段 ›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无性? 原段 ›

烦恼自性不存在,所立无有的一切也不可断除,喻如火的冷性不存在,也就无法遮遣。同样,这些烦恼无论如何自性都不存在,那么谁能断除它们呢?谁也不能断除。 原段 ›

所以,两种观点都不存在断除,因此断烦恼不存在。因无有断除的缘故,又怎会有寻觅断烦恼的方便呢?所立为此说“无明等存在,因为寻觅断除它的方便存在”不合理。《三摩地王经》中也说:“色亦示菩提,菩提亦示色,无等之诸声,尽示法之师。以声色之师,体性甚深净,色菩提平等,不得异体相。如涅槃甚深,亦以声显示,涅槃不可得,彼声亦不得。声与涅槃法,二者皆不得,如是诸空法,尽示涅槃相。涅槃与入灭,涅槃者不得,诸法无灭尽,如后前亦然。诸法以自性,等同涅槃相,精勤佛陀教,彼等众生知。”又云:“智慧了知蕴空性,知已不与惑共存,唯以言诠所诠说,当如涅槃观此世。”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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