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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坏灭与形成共存,那就是一时间同俱,如此一来,就成了生死同时

中论释·显句论 · 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 · 连讲 17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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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回应观察连讲 1/17

他宗说:时间是有自性的,因为它是形成、坏灭之因

整理他宗:时是成坏之因故有;破:成坏不存在,离成无坏,如离生无死

所破他宗

成坏因故时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时间
所立
是有自性的
因
因为它是形成、坏灭之因

离成无坏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无成有坏不合理
因
无生有死也是见所未见的
喻
如离生有死

例离生有死(主论证喻)

原段(10 段)

对方他宗说:时间所立是有自性的,因因为它是形成、坏灭之因。苗芽等观待某个时间而形成、产生,观待某个时间差别而毁坏、灭亡,可是因缘和合也并非时时存在。所以,时间是存在的,因为它是生灭之因。 原段 ›

本方驳:假设成、坏本身存在,那么时间就成了成、坏的因,可是成、坏并不存在。下面说明如何不存在: 原段 ›

本方离成及共成,是中无有坏; 原段 ›

本方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 原段 ›

本方假设成、坏存在,那么是不共存还是共存?如果加以分析,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怎样不存在呢?已经坏灭如何形成呢?没有产生就不存在坏灭,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若离于成者,云何而有坏? 原段 ›

本方如离生有死,是事则不然。 原段 ›

本方没有形成,如何有坏灭呢?“云何”是说根本不可能。“云何而有坏?”就是指坏灭并不存在。 原段 ›

问者若问:假设无有形成而有坏灭,那有什么过失呢? 原段 ›

本方答:“喻如离生有死”,因无生有死也是见所未见的。所立所以,无成有坏不合理。应当了知,这里的前半偈是立宗,中间一句是建立过失,最后一句是总结。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2/17

假设坏灭与形成共存,那就是一时间同俱,如此一来,就成了生死同时

整理成坏共存则生死同时,相违如明暗

互绝相违(属相违)

成坏同时之过 · 本方 · 破

喻
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不会同时存在

应成:那就是一时间同俱,如此一来,就成了生死同时

例光明与黑暗(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如是宣说完无成有坏不合理之后,接下来说明坏与成共存如何不存在: 原段 ›

成坏共有者,云何有成坏? 原段 ›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原段 ›

假设坏灭与形成共存,应成那就是一时间同俱,如此一来,就成了生死同时,而互绝相违的这两者喻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不会同时存在。所以,成、坏并存也不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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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3/17

无有坏灭不可能有形成,只要形成就不会不坏灭

整理无常时时相随,故离坏无成

离坏无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只要形成就不会不坏灭
因
如此一切有实法恒常相伴着无常
原段(4 段)

下面说明:就如同无成有坏或成坏并存均不成立一样,无坏有成或者成坏并存也不成立。 原段 ›

若离于坏者,云何当有成? 原段 ›

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 原段 ›

无有坏灭而有形成不合理,因为有实法形成的有法是产生的有法,无常无时无刻不存在,那是什么?就是说无常在一切时分都存在着,如云:“诸法于诸时,若是老死法,则无老死者,住法是为何?”因如此一切有实法恒常相伴着无常,又怎会有离开坏灭的阶段?所以,无有坏灭不可能有形成,所立只要形成就不会不坏灭。关于这些的其余分析,在《观有为品》中已经分析过,因此不再阐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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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17

假设形成与坏灭并存,那么生死就成了同时,这也是不可能的

整理成与坏并存不成;对方说成坏是所诠故有,破:则石女儿也有

成坏并存则生死同时 · 本方 · 破

应成:那么生死就成了同时

所诠故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但成坏是存在的
因
因为是所诠
喻
如同心识

所诠证有之过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承许以所诠能证成它们存在,那么也该承认石女儿存在

例心识(对方喻)、石女儿(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本方现在说明成与坏并存不成立: 原段 ›

本方坏成共有者,云何有坏成? 原段 ›

本方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原段 ›

本方假设形成与坏灭并存,应成那么生死就成了同时,这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成与坏并存不成立。 原段 ›

对方如果认为:虽然生死并存的本体或异体不成立,所立但成坏是存在的,因因为是所诠,喻如同心识。 原段 ›

本方驳:应成假设承许以所诠能证成它们存在,那么也该承认石女儿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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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5/17

由于是无可认定的自本体,所以就如同石女儿的蓝色与白色等一样,成、坏并不存在

整理并存与不并存外无第三;说不可言说即无可认定,则如石女儿蓝白而无

并存不并存外无他 · 本方 · 破

所立
除了并存不并存以外没有其他情况

不可言说则无 · 本方 · 破

所立
成、坏并不存在
因
由于是无可认定的自本体
喻
所以就如同石女儿的蓝色与白色等一样

不可说非共同 · 本方 · 破

所立
假设是共同的,那不合理
因
因为各自不成立,就不存在共同

成坏无则时无 · 本方 · 破

所立
则成立它们的因时间也不存在
因
由于成坏不存在

例石女儿的蓝色与白色(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本方此外: 原段 ›

本方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 原段 ›

本方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 原段 ›

本方依靠什么能证明成坏,所立除了并存不并存以外没有其他情况。如果认为成立不可言说,那么所谓的不可言说是什么?所立假设是共同的,那不合理,因因为各自不成立,就不存在共同。 原段 ›

对方如果说:不可言说就是无可认定的自性。 原段 ›

本方驳:因由于是无可认定的自本体,喻所以就如同石女儿的蓝色与白色等一样,所立成、坏并不存在。因由于成坏不存在,所立则成立它们的因时间也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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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6/17

尽则无有成,不尽亦无成;尽则无有坏,不尽亦无坏

整理灭尽与未灭尽的法上都无成坏

尽者无成 · 本方 · 破

有法
灭尽——有实法灭尽的有法
所立
形成不合理

不尽者无成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不具备有实法的法相
喻
如同驴角

尽者无坏 · 本方 · 破

因
由于它无有所依故坏灭不合理

不尽者无坏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没有灭尽的有法之有实法与有实法的法相不符

例驴角(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此外,如果认为这里有成坏,那么是有实法灭尽的有法还是不灭尽的有法有成坏?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原段 ›

尽则无有成,不尽亦无成; 原段 ›

尽则无有坏,不尽亦无坏。 原段 ›

灭尽——有实法灭尽的有法中存在相违的法——所立形成不合理。因因为不具备有实法的法相,所以不灭的法中有形成也不合理,喻如同驴角。同样,灭尽的法无有坏灭,因为灭尽的有法就是不存在的法,因由于它无有所依故坏灭不合理。同样,不灭尽的法也无有坏灭,因因为没有灭尽的有法之有实法与有实法的法相不符,不存在的它又岂有坏灭?成坏,在灭尽的法与未灭尽的有法中都不可能有,它们并不存在,所以成坏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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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7/17回应上段

对方又说:诸法的成坏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所依有实法存在

整理对方:所依有实法有故成坏有;破:离成坏无有实法,二者互为因而不成

因不成

量界、限定胜义中

所依有故成坏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诸法的成坏
所立
是存在的
因
因为它们的所依有实法存在

离成坏无有实法 · 本方 · 破

因
如果形成与坏灭具足有实法的法相,那么它们已经被遮破了

成坏是有实法故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它们存在
因
因为有实法存在
喻
不存在的法就是无实法,如龟毛

因不成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有实法是以成坏存在而存在

无所依则能依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能依就不成立
因
因为无有所依

例龟毛(对方喻)

原段(8 段)

对方对方又说:诸法的成坏所立是存在的,因因为它们的所依有实法存在。成坏依于有实法,所以它们也存在。由于有实法存在,依于它的法也就存在。 原段 ›

本方驳:假设有实法存在,那么依于有实法的法——成、坏这两者就存在,可是有实法并不存在: 原段 ›

本方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 原段 ›

问者为什么有实法不存在呢? 原段 ›

本方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 原段 ›

本方因如果形成与坏灭具足有实法的法相,那么它们已经被遮破了,既然已经遮破,有实法的法相生灭不存在,与有实法法相不同的法又怎会存在?如果无有有实法,那么也就无有成坏。 原段 ›

对方对方又说:成坏是存在的,因因为有实法存在,喻不存在的法就是无实法,如龟毛。成坏二者也是有实法,所立所以它们存在。 原段 ›

本方驳:假设胜义中成坏存在,那么说它是有实法就合理,可是它们并不存在。所以说“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因因为有实法是以成坏存在而存在,如果它不存在,就是因不成的意义。同样,“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因因为无有所依,所立能依就不成立。这是将前一半颂词换成后一半颂词来讲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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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8/17

不空的法就是有的自性,由于无有所依,成坏不合理

整理空法、不空法都无成坏

空法无成坏 · 本方 · 破

因
无有所依的缘故
喻
如空中的图画

不空法无成坏 · 本方 · 破

所立
成坏不合理
因
由于无有所依

例空中的图画(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另外,如果认为有成坏,那么是空法还是不空法有成坏?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原段 ›

若法性空者,谁当有成坏? 原段 ›

因无有所依的缘故喻如空中的图画。 原段 ›

若性不空者,亦无有成坏。 原段 ›

不空的法就是有的自性,因由于无有所依,所立成坏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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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9/17

成坏若一者,是事则不然;成坏若异者,是事亦不然

整理成坏一体、异体皆不成

互绝相违(属相违)

一体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故成与坏一体不合理
因
由于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互绝相违

他体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故成坏是他体也不合理
因
因为二者互不错乱

例光明与黑暗(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此外,如果成坏存在,那么它们是以一性还是他性存在?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原段 ›

成坏若一者,是事则不然; 原段 ›

成坏若异者,是事亦不然。 原段 ›

因由于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互绝相违,所立故成与坏一体不合理。由于二者互不错乱,故离开形成有坏灭不合理,离开坏灭有形成不曾见过,因因为二者互不错乱,所立故成坏是他体也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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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0/17回应上段

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整理对方:人人现见成坏故有;破:见到不定为有,如寻香城等,是痴妄所见

不一定(属不定因)

现见故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因此成坏是存在的
因
包括牧童婢女在内人人都见到有成坏
喻
不存在的石女儿是不能被见到有成坏的

见不定有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世间人见到存在某某法并非真实
喻
就像见到寻香城、梦幻、旋火轮、阳焰水等

例石女儿(对方喻)、寻香城、梦幻、旋火轮、阳焰水(主论证喻)、毛发飘浮(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对方如果认为:这般详细观察有何用呢?因包括牧童婢女在内人人都见到有成坏,所立因此成坏是存在的,喻不存在的石女儿是不能被见到有成坏的。 原段 ›

本方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 原段 ›

本方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原段 ›

本方驳:这是不一定的,因因为世间人见到存在某某法并非真实,包括牧童、婢女在内都见到,也并非存在,喻就像见到寻香城、梦幻、旋火轮、阳焰水等,以及根有损者见到毛发飘浮、长喙蜂蝇一样,同理,成坏也是明明无有,但世人由无明愚痴的眼翳遮蔽慧眼导致见为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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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11/17

法不从法生,不从非法生;非法亦不从,非法及法生

整理以理证定成坏是痴见:有实、无实都不从有实或无实生

有不从有生 · 本方 · 破

所立
不会由有实法中真实产生
因
因为因果二者不会有同时的情况,已经产生的法再生无义

有不从无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有实法也不从无实法中产生
因
与有实法相违的缘故

应成:假设它能生有实法,那石女的女儿也能生子了

无不从无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无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

应成:假设从无实法中产生无实法,那么石女的女儿也能生石女的儿子了

无不从有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无实法也不是由有实法中产生
因
既然无实法与有实法相违

应成:假设它能从有实法中产生,那么灯光也能产生黑暗了

例石女的女儿(主论证喻)、灯光(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问者若问:成坏不存在的自本体,仅是以愚痴见到,这是依靠什么确定的呢? 原段 ›

本方答:这是以理证确定的。理证是什么?假设有个所谓的有实法,那么它决定是从有实法中产生还是无实法中产生?同样,假设有个所谓的无实法,那么它是从有实法中产生还是无实法中产生?两方面两种情况都不存在,下面说明: 原段 ›

本方法不从法生,不从非法生; 原段 ›

本方非法亦不从,非法及法生。 原段 ›

本方有实法真实产生,所立不会由有实法中真实产生,因因为因果二者不会有同时的情况,已经产生的法再生无义,所立有实法也不从无实法中产生。为什么呢?所谓无实法,就是已坏灭、已灭亡的法,它也是与实有法相违的,因与有实法相违的缘故,它如何能生有实法呢?应成假设它能生有实法,那石女的女儿也能生子了。所以,有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 原段 ›

本方现在说明无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无实法是具有与有实法相反的自性,所以它怎能生果呢?假设它能生果,那涅槃也具有生果的威力了。应成假设从无实法中产生无实法,那么石女的女儿也能生石女的儿子了,但事实也并非如此。所以,所立无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 原段 ›

本方现在说明所立无实法也不是由有实法中产生:因既然无实法与有实法相违,那它如何从有实法中产生呢?应成假设它能从有实法中产生,那么灯光也能产生黑暗了。 原段 ›

本方经过这般分析,便可了知成坏并不存在,是由愚痴导致见到的。与前面不同的另一种解释法:假设成坏存在,那么它们是依靠有实法还是依靠无实法?如果分析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则都不存在。由于无有所依,又怎会有成坏呢?由此可知“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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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2/17

有实法少许也不存在,如同驴角般自性无生

整理有实法自性无生;对方说无生不成,以四边生已破答

有实法无 · 本方 · 破

所立
而有实法少许也不存在
喻
如同驴角般自性无生

生不存在 · 本方 · 破

所立
以所说的道理证明生不存在

例驴角(主论证喻)

原段(7 段)

本方下面说明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如何不存在: 原段 ›

本方“从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从非法不生,法及于非法。”此义如前。另外,假设有个所谓的有实法,那么由于它具有生灭,所以就有成有坏了,所立而有实法少许也不存在,喻如同驴角般自性无生。 原段 ›

对方如果说:无生本身并不成立。 原段 ›

本方驳:并非不成立。 原段 ›

本方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 原段 ›

本方不从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原段 ›

本方这一道理在第一品中已经阐释,所以不再解说。所立以所说的道理证明生不存在,所以如何产生呢?意思就是无论如何也不生。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3/17

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当知所受法,若常若无常

整理许有实法则或常或无常,必堕常断

有实则堕常断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是常有,则必定成了常派,如果是无常,那就成了断派

原段(4 段)

应当无疑承许有实法在一切情况下都不存在这一点,否则,有以下过失: 原段 ›

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 原段 ›

当知所受法,若常若无常。 原段 ›

如果违越了以上所说有实法的安立,那就是承许有实见解,那无疑与经典极其相违,成为常见断见。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认为有实法存在,那么它是一个常法还是一个无常法?应成假设是常有,则必定成了常派,如果是无常,那就成了断派。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4/17回应上段

他宗说:所有受法者,不堕于断常

整理他宗: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破:因灭不再生即断,中观不许有实故无此过

所破他宗

相续不断不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虽然已经承许有实法,但不会有常见断见的过失
因
因果相续故

因灭即断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成了断见
因
因的刹那具有坏灭不再产生

不许有实故无过 · 本方 · 破

所立
而我们不承许有实法
因
因为诸法无生

有实则断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承认有实法存在,那么由于因也不再生故应成断见

原段(11 段)

对方他宗说: 原段 ›

对方所有受法者,不堕于断常。 原段 ›

对方为什么呢? 原段 ›

对方因因果相续故,不断亦不常。 原段 ›

对方凡是因果的生灭相续,就像我们的世间转世一样,是轮回。假设因灭,具其因的果就不生,那就成了断灭。假设因不灭自本体存在,那也应成常有,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所立虽然已经承许有实法,但不会有常见断见的过失,诸行成坏相续因果不断次第产生,就是轮回,所以我们无有过失。 原段 ›

本方驳: 原段 ›

本方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 原段 ›

本方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 原段 ›

本方难道不是吗?因的刹那对于所生果提供因以后就灭了,因因的刹那具有坏灭不再产生,所立因此成了断见。 原段 ›

问者若问:对你们来说为何没有这种过失呢? 原段 ›

本方答:承许有实法才会有这种过失,所立而我们不承许有实法,因因为诸法无生。在讲“依于何法生,彼者非自性,亦非他性故,不断亦不常”也说明我们以此理指示诸法无自性,否则,如果有实法自本体存在,那么种子、苗芽为何不成他性?所以这种过失对我们没有妨害。应成如果承认有实法存在,那么由于因也不再生故应成断见。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5/17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

整理因若自性有,后不变无,成常见

量界、限定自性

自性有则常 · 本方 · 破

因
因为自性无有逆转

应成:故就成了常见

原段(3 段)

现在说明常见的过失: 原段 ›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 原段 ›

假设因以自性存在,那么它后来不会变成无有,因因为自性无有逆转,应成故就成了常见。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6/17

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

整理相续至涅槃时灭则成断见;对方否认,答涅槃时有实法断灭可得

涅槃成断 · 本方 · 破

应成:涅槃必定成了断灭的见解

断灭可得 · 本方 · 破

因
由于有实法断灭可得
原段(5 段)

本方此外: 原段 ›

本方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 原段 ›

本方假设因与果运转于成坏的相续中,虽然能断除常断见的过失,但相续也成了不生,应成涅槃必定成了断灭的见解。世尊也说断见当断。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这种情况不成为断见。 原段 ›

本方驳:为什么对你们来说是断见呢?因为涅槃时如同有实法断灭可得一样,意思就是因由于有实法断灭可得。“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的说法也不合理,如何不合理呢?这里,后世具有还灭的法相,前世具有众生结生的法相,后世灭尽,住于因中,具有生之法相的前世住于果的本体,两世取名为轮回。对此当作分析:以因果相续成轮回,前世住于果的体性,是在后世已灭、未灭还是正灭时产生?若加以分析,一切情况都不存在,下面说明: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释·显句论第二十一 观成坏品破斥观察连讲 17/17

若初有灭者,则无有后有;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

整理此有已灭、未灭、正灭时,下一有都不得生,三时中无生世相续

已灭而生则无因 · 本方 · 破

喻
焚烧了的种子中也成了能生苗芽

应成:假设认为后世已灭,前世(初有)产生,那就成了无因

未灭而生之过 · 本方 · 破

应成:假设有,就成了无因,并且一个众生有两个本体

正灭时生之过 · 本方 · 破

应成:这样就成了两世同时存在

此阴死此阴生相违 · 本方 · 破

所立
这显然极其相违
因
因为不会见到正死时有产生

三时无相续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三时中均不存在生世的相续
因
因为后世已灭、未灭及正灭都不存在前世

例焚烧了的种子(主论证喻)

原段(16 段)

若初有灭者,则无有后有; 原段 ›

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 原段 ›

应成假设认为后世已灭,前世(初有)产生,那就成了无因,如此一来,喻焚烧了的种子中也成了能生苗芽,那也是不承许的。所以说“若后有灭者,则无有初有”。 原段 ›

现在说明后世未灭,也不该有前世,应成假设有,就成了无因,并且一个众生有两个本体,前所未有的众生也会产生,前面恒常、种子未灭苗芽得生。可是那些并非事实。所以,后世没泯灭时,前世不合理。 原段 ›

现在说明后世正灭时前世如何不合理? 原段 ›

若后有灭时,而初有得生, 原段 ›

灭时是一有,生时是一有。 原段 ›

正灭时就是现在,因为有现在时态的表达。所谓“得生”,也是说现在,因为是用现在词所说。或者,灭时是指灭之所作的作者,得生,也是生之所作的作者。如果承许它们是同时,那就成了并存。所以,灭时成一世,生时又成另外的一世,应成这样就成了两世同时存在,可是一法也不会同时存在二法,因此这种观点不合理。 原段 ›

依靠所说的分析可知: 原段 ›

若言于生灭,一时则非理。 原段 ›

岂可此阴死,亦于此阴生? 原段 ›

依靠所说的道理,如果后世泯灭,则前世不生,后世不灭,则前世也不生,与后世同时并存前世也不生,“则于此阴死,即于此阴生”。就是指,蕴安住又死亡,说它们产生,所立这显然极其相违,因因为不会见到正死时有产生。所以: 原段 ›

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原段 ›

因因为后世已灭、未灭及正灭都不存在前世,所立所以三时中均不存在生世的相续。 原段 ›

若三世中无,何有有相续? 原段 ›

如果三时中不存在生世的相续,那么它岂能依靠他性存在?因此,一切情况下均不存在生世的相续,“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不合理。可见,如果承许有实法存在,那么就难以遣除常见及断见的过失。所以,诸法无生是成立的。世尊也说:“三有如梦无实质,速灭无常如幻术,无来亦无由此去,相续常空无相状。”又言:“虽成生与死,实无生无死,何者了知此,不难得此定。”又云:“知此无边法,诸人常安乐,不计法非法,是心戏论分。无量皆非生,慧破实无实,凡愚随心转,百俱胝世苦。”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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