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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中观根本慧论释 · 四 观五阴品。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丙二 分品关联 › 丁四 观五阴品 › 戊二 品关联 › 己三 辩驳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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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中观根本慧论释四 观五阴品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辩驳之理:对方的答辩与所言过失,其能立都同于所立

与其所立等同(即能立所立等同)

所破有人[有实宗]

答不成答 · 本方 · 破

所立
都不能成其为答案
因
因为这些所谓能立的答复,与其所立等同

过不成过 · 本方 · 破

所立
但这一切并不能成其为过咎
因
其理由[能立]都与所立一样
原段(6 段)

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 原段 ›

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原段 ›

正因为一法的自性空,也就是一切法的自性。所以,宣说空性的中观论师们,在建立色蕴无有自性的立宗,并以尖锐措辞反驳宣说色蕴具有自性的对方,而进行辩论时,对方所罗列出的不空观点之能立——无论以提出(对方认为不空的)受蕴等何种要求做出答辩的主张所建立的一切理论,所立都不能成其为答案,因因为这些所谓能立的答复,与其所立等同。(中观论师)以上述观点,给予了对方致命的一击。 原段 ›

解说空性时,若人言其过。 原段 ›

是则不成过,俱同于所立。 原段 ›

另外,宣说空性的中观论师们,在阐述“诸法无有自性”的立宗时,有人[有实宗]因为对此有怀疑,而认为这是不合理的,继而言说其种种过咎,所立但这一切并不能成其为过咎。因为,无论对方以何种理由安立过咎,因其理由[能立]都与所立一样(不可成立),反而更加明示了无自性之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