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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证 · 现观庄严论

既然能够通达像这样的难点【十法】,则了知除此之外的其他简单易懂之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现观庄严论总义 · 现观庄严论总义 u25–26。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现观庄严论总义现观庄严论总义 u25–26回应辨析

整理辨:十法是利他必要所重:针刀难易类比

本条暂未标注方法关联

所破对方

量界、限定作为主要之必要的角度而言

十法 · 本方 · 立 · 限定:既然能够通达像这样的难点【十法】

所立
则了知除此之外的其他简单易懂之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喻
如果能从远处看见针,就必定能从近处见到刀子

例从远处看见针(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对方如果对方又提出:一切种智难道不是通达一切所知吗?而仅仅通达这十种法,又怎么能成为所谓的“一切种智”呢? u25

本方此处是以“要无勤成办他众之利,就必须通达这十种法”作为主要之必要的角度而言的,并不是表示没有通达其他法,这就像如果能从远处看见针,就必定能从近处见到刀子一样。既然能够通达像这样的难点【十法】,则了知除此之外的其他简单易懂之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u26

另见 q01-002(同一论题)另见 t02-001(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