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7(第十二品 破见品·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5
人们的根识实际上并不可能见到外境的自性相
整理以眼只见瓶色而不见全部支分,破由现见整体自相成立诸法实有。
量界、限定自性相
瓶 · 本方 · 破
- 所立
- 并不会承认瓶等诸法有自性相可以现见
- 因
- 只能现见其色尘部分,其他七个部分都不是眼识的对境,故不能见到
例瓶子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佛教法中说诸法皆无自性,对此我等不能接受,因为诸法若无自性,应该如兔角一样不能现见,而实际中色瓶等事完全可以现见,所以一切法应该有自性。 原段 ›
本方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原段 ›
本方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原段 ›
本方若由眼识见瓶色的时候,非能见到瓶的一切支分,所以已见真性者谁会说,瓶是可以现见的有自相之法呢? 原段 ›
本方于诸法无自性的空性法义,一般不理解者首先会想到:我明明已现见外境诸法,这些怎么会是无有自性呢?这种想法只是没有观察,若加以分析,人们的根识实际上并不可能见到外境的自性相。此处以眼见瓶色为例分析,若说由眼识能现见瓶的自相,在世间不经观察的名言中,世人都这样马马虎虎地承认,然加以观察,此即不能成立。因所有外境法,其实都如《俱舍论》中所说那样,欲界中每种事物都由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种极微体组合而成,瓶子亦尔,它有色香等八种组成部分,人们将这八种微尘的组合体,假名为瓶,而以眼识观看时,因只能现见其色尘部分,其他七个部分都不是眼识的对境,故不能见到。如果你以眼识见到瓶的色尘,而说原原本本见到了瓶的自性相,以此可以成立瓶有自性相,这种说法智者谁也不会承认。以人们根识见某种法时,其实只是见到了该法的一部分,即使从能现见的色法上讲,也是如此,如以眼识从正面见瓶的色,只见到了其前面的显色,而其侧面、后面等其他部分并未见到,故不能说真实见到了瓶的色、真实见到瓶的自相呢?因此,对诸法真相有所证悟者,所立并不会承认瓶等诸法有自性相可以现见。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