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解中观四百论讲解53(第十一品 破时品)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一切有为法,皆迁流变异不息,无有安住不变不坏灭者,所以彼等不可能存在实体
整理破以有为法成立时实有:无常无住,若初有实住则后永不变衰,所依无实能依时亦无实。
有为法 · 本方 · 破
- 所立
- 所以彼等不可能存在实体
- 因
- 一切有为法,皆迁流变异不息,无有安住不变不坏灭者
自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它们最初就有自性实体
- 因
- 因有自性之法永时不可能变为他性
其后不管因缘如何变化,它们仍会无有任何变动
例楼阁
原段(5 段)
对方问曰:时是实有,因为有安立时的因——有为法存在,依靠这些有为法的不断存在显现,即可了知时法实有,比如依过去现在未来的瓶子,即可无误证实三世时法的实有。 原段 ›
本方无常何有住,住无有何体, 原段 ›
本方初若有住者,后应无变衰。 原段 ›
本方无常法怎么会有自性的住呢?而无有安住之法怎么会有实体呢?最初若实有安住之法,以后应永远无有异灭变衰。 原段 ›
本方有为法虽然于世间不断显现,然彼等并不能确立时法实有存在,一切有为法,其本身非实有之法,这从有为法是否有住留即可了知。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因彼等皆有所作而生灭不停,并无常恒不变之性,有为法既属无常,那彼等迁流变异不住,生起之后即不会有刹那的安住原状,而是迅速趣入第二刹那的状态,不会有真实的安住停留过程,既无安住停留,它们即无有真实坚固的本体。如果某种法实有本体存在,那么它在最初之时即实有安住,其后应永无变异衰灭的变动。比如说瓶子、柱子等物,如果它们最初就有自性实体,那么依之也就有自性成立的安住,应成其后不管因缘如何变化,它们仍会无有任何变动,因因有自性之法永时不可能变为他性。而因一切有为法,皆迁流变异不息,无有安住不变不坏灭者,所立所以彼等不可能存在实体,如是所依的有为法尚无实,能依的时法也就不可能实有,如同虚无的虚空中,不能存住实有的楼阁一般。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