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9
一切若是因,离一支亦非
整理一切支分为心全因则缺一应不生
缺支不生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一切分支如果是心的因
- 因
- 如果因不齐全决定不会生果
即便离开了鼻子之类的一个分支意识也不能产生的过失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非由一切分支生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9
整理一切支分为心全因则缺一应不生
缺支不生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一切分支如果是心的因
即便离开了鼻子之类的一个分支意识也不能产生的过失
寅二 非由一一分支生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2/9节选
整理各支若各具能力,同时应生众多心识;答「气息唯一故生一心」:气息也有方向时间多体部分,非决定一心之因。
多支同时多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即使各个分支具有产生意识的能力
同时之中将产生众多心识
息亦多体 · 本方 · 破
例若干种子产生若干苗芽
午一 无分一类息非因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9接着破
整理无分一息因常不生次第,一心取多也成顿取一切
无分息常在多心 · 本方 · 破 · 限定:就算气息是一体
常因不渐多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一个气息不是众多心识的因
一息非定一心 · 本方 · 破
多取无违顿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尽管是一个心识,但一个心识了知众多外境
心识就成为在同时认知前后的一切外境
因无差不次第 · 本方 · 破
本方纵一然多明,彼因恒存故。 原段 ›
本方若非多之因,渐非无别故。 原段 ›
对方对方继续说:那些气息并不是众多法,因为一个呼吸是无分的一个整体。 原段 ›
本方驳:凭借事势理可证明事实并非如此,然而暂且不作其他观察而根据你们的承许来反驳,就算气息是一体,但是在一个无分气息期间,所立前后所有的分别心有众多,这是很明显的,因为承许意识的因是气息,因气息是恒常而存在的。假设一个气息不是众多心识的因,所立那么次第也不是众多之因。由此先前一个气息中产生的唯一心识也成了屡屡产生,因为你们承许气息是由身体所生,身体和气息不是前后他类而无有差别的。 原段 ›
本方一息取多境,故彼生不定。 原段 ›
对方若一识知多,彼成同时性, 原段 ›
本方无违故次第,缘取亦不成, 原段 ›
本方无有差别故。 原段 ›
本方此外,“一个气息是一个心之因”的说法与现量相违。如何相违呢?因一个呼吸的气息也产生缘取众多外境的心,故而是所立由一个气息产生一个心之说并不决定。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没有过失,原因是,尽管是一个心识,但一个心识了知众多外境。 原段 ›
本方驳:这样一来,应成心识就成为在同时认知前后的一切外境,因为因它了知多法并无相违之处,无法限量。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它不是同时缘取前后的一切外境,而是次第缘取。 原段 ›
本方驳:所立次第缘取也不成立,因为因它的因无有前后差别。 原段 ›
未一 多是多因不合理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9接着破
整理息刹那若不待前同类而从身生,身无差别应同时生;若从前同类生,入胎初息无因,且一息多体应同时生多心。
常身生息无次第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许是由身体中产生
应该成了同时产生
初息缺同类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气息倘若观待自己前面的同类
入胎时最初的气息就不会产生
多处息多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气息的一刹那也不是无分
当时的心识也将在同时中产生多种
本方若执非自类,时息多刹那, 原段 ›
本方即是心之因,则无次第因。 原段 ›
本方彼岂具次第?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一个呼吸也并不是无分,因为它有许多刹那的部分,因此每一刹那产生一个心识。 原段 ›
本方驳:请问这样的刹那是由气息本身前面的同类次第产生的,还是由身体中产生的?如果承许是由身体中产生,也就是说,如果执著:不是由各自的同类产生而具有时间先后的气息许多刹那是先后如此产生的心之因,进而气息的每一刹那产生与它自己同时之心识的那些刹那,则由于不观待前面同类,因此具有次第的因不存在,如此那些气息又怎么能具有次第先后产生?应成应该成了同时产生。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许气息产生并非观待前前那些气息,而因它的因唯一是身体,身体前后无有差别。 原段 ›
本方前自类是因,则初应不生, 原段 ›
本方彼之因非有,出息异有境。 原段 ›
本方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时生。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担心此过失临头,于是说那些气息的刹那前面自己的同类是因。 原段 ›
本方驳:如此一来,气息倘若观待自己前面的同类,则应成入胎时最初的气息就不会产生,因为因它的因——自己同类这样的前提在你们宗派中并不具备。此外,气息的一刹那也不是无分,因为如此排出气息是身体不同部位的有境,如同牛群等一样他体的对境并不是一个,因由于气息刹那存在也决定是多体性,既然因有多种,故而应成当时的心识也将在同时中产生多种。由此就证明多个气息是多个心识的因不合理。 原段 ›
未二 多是一因不合理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5/9接着破
整理答「多分气息共生一心」:缺一分心应不生;若说任何气息皆是因,心亦应随强弱有明暗,不随因则非其果。
缺息心不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即使气息的一部分不齐全
也不会产生心识
息异心应异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不观待气息运行强弱等,不管如何运行也好,只要有气息运行,就是心识的因
强弱的气息中所生的果——心识也该有明显不明显等差别
不随因非果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心识不随从因的增减
例种子、地水、大小的灯发出的光、黄牛与野黄牛
本方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 原段 ›
本方如何有即因。识亦应有别。 原段 ›
本方何非依何别,而别非其果。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认为:气息的许多部分也是与自己同时的一个心之因,又有何相违呢?就像种子、地水等众多条件是一种苗芽的因一样。 原段 ›
本方驳:倘若如此,那么在气息的运行微弱以及闭气后不出气等阶段,即使气息的一部分不齐全,应成也不会产生心识,因为因如果因不齐全,则不可能生果,如同纵然具备种子等,但如果离开了一个水分,则不会产生苗芽一样。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不观待气息运行强弱等,不管如何运行也好,只要有气息运行,就是心识的因,如同酥油灯无论大小都有光芒一样。 原段 ›
本方驳:即便如此,但应成强弱的气息中所生的果——心识也该有明显不明显等差别,就像大小的灯发出的光有差别一样。假设心识不随从因的增减,所立那就证明心识不是气息的果,如此某果也不会由某因的增减、行相等不同中而形成它的差异,就说明这不是它的果,不随从因的缘故就像黄牛与野黄牛一样。如果把此颂以词藻组合起来,则如“何异生何者,非异非其果”。 原段 ›
巳一 真实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6/9回应上段
整理同类心无同时多分别过,等无间缘限定各境能力
等无间定次第 · 本方 · 破
专注无力取余 · 本方 · 破
例蓝色、黄色
本方识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 原段 ›
本方以识著他境,无力不取余。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即便按照你们所承许识是由自己的同类产生,但由于心识是种种对境之有境,同时产生多种的那一过失你们自己也同样难以避免。 原段 ›
本方驳:我们的观点绝不相同,原因是,尽管心识是种种对境的有境,可是缘取某对境的识依靠前前的等无间缘,后后也决定有缘取各自对境的能力,为此并不是同时缘取任意对境,因等无间缘的一个心识是中间没有被他法中断的后面一个心识的因,如此观待而所立决定是次第缘取对境。 原段 ›
本方如果问:如此怎么观待呢? 原段 ›
本方比如,虽然若干对境已经存在,但因以心识特别专注、执著“蓝色”之类的其他外境,而不具备缘取黄色等其余外境的能力,于是所立不缘取其余外境,因此由前面引力中产生取蓝色之识。由此可知,分别意是次第产生、无分别识按照三缘聚合的次第而产生。 原段 ›
午一 不同之理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7/9回应上段
整理答「初心由身生,后心由同类生」:身体与先前无别,生识能力何故消失?应生众多心识;后不生则先亦不生。
身同仍多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识没有以自己的同类作为前提而由身体中产生
也该产生众多心识
后不生前亦不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后来不产生
则先前也不该产生
未一 略说
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8/9回应上段
整理答「身灭则心独住」:离爱身之心,心确可不依身而住,如生无色界;五处为近取因、爱身之心为俱有缘,则现后身。
无色爱不现身 · 本方 · 立 · 限定:离开对身体的爱恋以后,那个心识不作为显现身体的俱有缘
潜习复苏再现身 · 本方 · 立 · 限定:它的因——具有我执根本的五处串习爱的习气也可复苏,只不过是暂时以随眠的方式存在,一旦现前以后
例种子被水分湿润、梦中的身体
对方谓身灭非依,故心独自住。 原段 ›
本方为彼因得转,心续安住因, 原段 ›
本方不成其分支。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心识同类相续不断产生,那么现在的这个身体灭亡时,那颗心不是以身体为依处的缘故,从此之后心就成了独自漂泊而存住,因为不是所依,也就不一定并存。 原段 ›
本方驳:假设为了后世身体的因得以不中断而流转,心之相续住于身体中的同类不间断的因存在,并且这样的心不成为身体形成的分支或俱有缘,那么心不依赖身体而独自存在的情况的确是有的,如同转生无色界一样。后世身体的因到底能不能得到直接形成后世身体的机会,这完全依赖于心,如果以不离开耽著色法的心作为俱有缘,那么它就会获得机会,如同种子被水分湿润一般。 原段 ›
本方如果有人想,所谓后世身体的因究竟是什么呢? 原段 ›
本方此生之五处,生余身之因。 原段 ›
本方今世的五处接近泯灭的最后刹那是产生后世其他身体的近取因,如果它具备爱恋身体之心的(俱有)缘,那么死有的末尾形成中有的身体以后就再投生入胎等。仅以如此说明的这一点就能证明根等同类作为前提,实际上心的习气一经苏醒,所立就会显现身体,这一点务必要明白,因为显现前面身体的习气复苏的五处作为近取因,意识爱恋身体作为俱有缘,进而再度使身心连续不断显现,如同梦中的身体一样。再者,如果像种子离开了水分一样离开对身体的爱恋以后,那个心识不作为显现身体的俱有缘,那么所立暂时就不会显现身体而转生到无色界,如同酣睡阶段一样。即便是在无色界,它的因——具有我执根本的五处串习爱的习气也可复苏,只不过是暂时以随眠的方式存在,一旦现前以后就会显现身体,如同从酣睡中再度显现梦中的身体一样。由此可知,分别念的习气在久经串习中连续不断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身体、住处、苦乐。 原段 ›
未二 证彼合理
释量论•成量品释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9/9接着破节选
整理他宗以有色根等证五处非后身因,是有余不定因;前根能生后根,根若由今心生,后身亦成由此心生。
所破他宗
有色根等因不定 · 本方 · 破
根变化非一 · 本方 · 破
根若从身常在 · 本方 · 反诘 · 限定:根明显、减退等并不观待自类的相续,而是由身体中产生
身体没有消失时心应成不消失以及众多心识同时产生等所发的太过也同样会招致
现在心生根许后身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是现在的心中产生现在的根
本方破彼分支事,是因不可得, 原段 ›
本方非定已详说。 原段 ›
转述对刚刚讲述的这一点,他宗提出下列相似的能害加以遮破:如此承许意识是身体之分支的事物或俱有缘,具足它的五处是自果后世身体的因,并不合理,对于以这样的因缘形成后世的身体,你们对方运用不可得作为因,并不是确凿的依据,这一点前文中已详细阐述完毕。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根等亦有余。可见前前根, 原段 ›
本方自类之能力。 原段 ›
转述认为这样的五处不是后世的近取因,是有色根的缘故,以及“等”字包括的意识不是缘,是心之故,还有是有实法之故、具有手之故等是能立,所立也是有余不定因,因为因是根等并不具备不结生后世的理由。为什么呢?我们可以见到今生的前前根具备产生或者饶益自己之后后同类的能力。 原段 ›
本方见变故生他,亦皆得成立。 原段 ›
本方若彼由身生,如前过亦同。 原段 ›
本方谓由心中生,余身成此生,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这一点并没有见过,因为身体与根并不存在先后灭尽的次第,乃至存住到死亡时方消失。 原段 ›
本方驳:事实并非如此,因明明见到根明不明显等阶段的变化,因此所立并不是一体,所以,由前面产生其他后面也是成立的。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根明显、减退等并不观待自类的相续,而是由身体中产生。 原段 ›
转述驳:这样一来,如同先前所说应成身体没有消失时心应成不消失以及众多心识同时产生等所发的太过也同样会招致。假设说现在的根是由现在的心中产生。如果是现在的心中产生现在的根,那么所立后世的另外身体也成了由此心中产生。 原段 ›
本方由离因之故,末心有结生。 原段 ›
本方许能立有余。 原段 ›
本方结尾:身体不是心识的因,由此离开身体之因的缘故,死时最后的所有心并非不结生后世的心,为此,我们认为离开身体之因等这样的能立是有余不定因。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