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3节选
没有聚合与聚合阶段的微尘不成立无有差异
整理微尘聚合功能有别,故可见及能障不待实体有支
所破能明派等
对方聚合不可知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所谓“瓶子等如此这般”并不是心了知的
- 因
- 身体等的本体也是极微尘的缘故
聚合根境有别 · 本方 · 破
- 所立
- 没有聚合与聚合阶段的微尘不成立无有差异
- 因
- 聚合的一切有差别性微尘是根的对境
原段(8 段,节选)
对方谓多则如前,无有差异故, 原段 ›
转述极微故非知。不成无差异, 原段 ›
本方有别是根境,是故非微尘。 原段 ›
对方能明派等声称:如此遮破有支的实体不合理,原因是,如果所谓有支不存在而只是若干法聚合性,则如同先前没有聚合阶段的极微一样,聚合时也与先前无有差异;再者,因身体等的本体也是极微尘的缘故,如同极微不是以根执受一样,聚合时也超离根(的对境),因此所立所谓“瓶子等如此这般”并不是心了知的。 原段 ›
本方驳:瓶子等尽管已经安住在极微的本体中,但是所立没有聚合与聚合阶段的微尘不成立无有差异,因为因聚合的一切有差别性微尘是根的对境,为此并不是先前没有聚合、超离根(之境)的微尘,因为具有能产生根的特征。它是由因聚合力所致,而并不是由极微自本体所致,就像前文中宣说地等聚合与没有聚合的阶段有差别一样。所以,聚合时不用极微的名称,而用瓶子等名称,就像氆氇不叫毛线一样。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依此亦遮破,无有能障等。 原段 ›
本方凭借宣说并非与先前无有差别的这一正理,也能一并遮破有支粗大实体如果不存在则如极微一样柱子、瓶子等相互之间无有能障、有碍等说法。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