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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悲二者并存互不相违

释量论·成量品 · 第34课 · 连讲 6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子二 除彼诤论 › 丑一 离贪不住轮回中 › 寅二 除彼疑虑 › 卯二 除以悲住之诤论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真实

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6

我们承许离贪者住于世间有两种原因

整理答「离爱则应即入涅槃」:离贪者住世有两因,诸佛菩萨以大悲为利众生而住,有余阿罗汉因宿业未尽而住。

大悲利他故住世 · 本方 · 立

有法
诸佛菩萨
所立
而住于轮回
因
为了利益众生

旧业未尽故现住 · 本方 · 立

有法
有余阿罗汉
所立
我们承许离贪者住于世间
因
往昔所造业还没有消尽

例火烧木柴(主论证喻)

名相大悲心、宿业(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4 段)

本方许离贪者住,悲或由业感, 原段 ›

本方引中不退转。 原段 ›

对方对方说:如果爱是轮回最根本的因,那么一旦离开爱,就应该马上脱离轮回、趣入无余涅槃,因为已经断除了我见,没有一丝一毫对自己的爱或执著。概而言之,有爱才会住在世间,无爱则会趣入涅槃。 原段 ›

本方答:实际上也并不是这样,所立我们承许离贪者住于世间有两种原因:一是以大悲心而受生,即诸佛菩萨在菩提心或大悲心的引领下,因为了利益众生所立而住于轮回;二是有余阿罗汉由宿业所感而受生,即因往昔所造业还没有消尽,以此而引生,无勤当中自然无有退转,就像火烧木柴,在木柴存在期间火一直燃烧而不退转一样。虽然佛菩萨阿罗汉住于轮回,但跟凡夫完全不同,因为他们没有自私自利的心,不会再造转生轮回的业。对他们来说,死也没有痛苦,活也没有欢喜,一切随缘而行。就像雇工,只要有工资,回去也可以,在单位上也可以。同样,只要有因缘,菩萨、阿罗汉就顺缘而行,死亡或存活都无所谓。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卯一 除以业住之诤论

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破斥观察连讲 2/6接着破

以这种离贪之业绝不可能引生后世的其余身体

整理破余业现住即必再生:俱有缘爱尽则不引未来身

引证全知无垢光尊者

量界、限定除非以悲愿力而投生

离爱余业不引后身 · 本方 · 破

有法
以这种离贪之业
所立
绝不可能引生后世的其余身体
因
因为俱有缘的爱或对五蕴的贪执已经穷尽的缘故
原段(5 段)

本方超越有爱业,非能引其余, 原段 ›

本方俱有缘尽故。 原段 ›

对方对方说:倘若断除轮回之因的有余阿罗汉是以业而安住,因为现在仍旧见到业的能力的缘故,未来也将以业的能力而投生或流转三有。 原段 ›

本方驳:并非如此,因为这些阿罗汉已经超越了喜爱未来身体或轮回的有爱,以这种离贪之业所立绝不可能引生后世的其余身体,因因为俱有缘的爱或对五蕴的贪执已经穷尽的缘故。 原段 ›

转述在座的人,若通过修行真正断除对五蕴或轮回的爱执,即使相续中还存在一些前世的业,也会成就阿罗汉的果位。现在世间很多成就者,虽然他们已经获得了特别高的境界,但因前世个别业,即生也会感受许多痛苦,比如受到他人诽谤等。但是,他相续中的业并不会让他无休止地转生轮回。这一点,全知无垢光尊者也讲:圣者相续中未尽的业,不会引生地狱、饿鬼、旁生的身体,除非以悲愿力而投生,因为已经灭尽对三界轮回的爱执之故。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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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 除以悲住之诤论

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6

空悲二者并存互不相违

整理答「大悲不离众生之见,必生贪嗔」之难:了知苦谛无常无我,对执实法的众生自然生悲;空悲并存不违,悲不与有情之见相系。

引证龙猛菩萨

证无生而生悲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真正证悟了一切万法本来无生的法性

有法
对沉溺在轮回中的众生
所立
自然而然会生起悲心
因
因彼等未通此理而沉溺故

悲不一体有情见 · 本方 · 立

有法
大悲心
所立
并不与有情之见连在一起,或者说是一体
因
因为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有情之见是解脱的障碍,而大悲心可使菩萨趋入佛地,显现各种圆满的功德

例奉献的爱与占有的爱(教学例)、两种表面看来差不多的食物,一个是毒一个是药(教学例)

原段(6 段)

本方知苦无相违,前行趋入者, 原段 ›

本方实法悲悯生,非与有情系。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所谓大悲心就是救度一切众生的心态,因此菩萨也没有离开众生之见,或者说没有断除对众生的执著。若已断除对众生的执著,当众生被加害、产生痛苦时,就不会救助;若有众生之见,当众生受害感苦时,就会对受害者生起贪执,对损害者生起嗔恨。这样的话,大悲心也并非没有过失。 原段 ›

对方很多人都有类似的想法,比如:菩萨对众生到底有没有执著?若有执著,则会像世间人对待自己的父母、亲朋好友、房屋等一样,生起贪执,而当他人毁骂、损害彼等时,则会生起嗔恨;若没有执著,则不可能像救度自己的父母一样,救度所有众生。这样的话,所谓的菩萨或离贪者到底有没有众生相?若有众生相,则不可能离开贪嗔;若没有众生相,则不会救度众生,因为没有对众生的贪执。 原段 ›

本方对此可以这样作答:菩萨的大悲心跟凡夫自私自利的执著完全不相同,就像奉献的爱与占有的爱,性质、目的、定义迥异一样,菩萨现量了知苦谛无常、苦、空、无我四相,与之无有丝毫相违的悲悯众生的大悲菩提心会自然生起,或者说对执著实法的众生(指众生将本来无常、无我的五蕴聚合体执为常有独一的我)自然而然会心生悲悯。正因为空悲二者并存互不相违,证悟空性后自然生起大悲心。所以才说大悲心所立并不与有情之见连在一起,或者说是一体,因因为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有情之见是解脱的障碍,而大悲心可使菩萨趋入佛地,显现各种圆满的功德。 原段 ›

转述前两天讲《修心利刃轮》时,曾引用龙猛菩萨的教证:“若从内心悟,本无生法性,于溺轮回众,自然生悲心。”其意是,如果真正证悟了一切万法本来无生的法性,对沉溺在轮回中的众生,所立自然而然会生起悲心,因因彼等未通此理而沉溺故。我觉得这个教证用在这里非常适合,因为它阐述了悲心跟空性无违的见解。按密法讲,万法的空性并非断灭,而是与光明无二无别,这就是所谓的大悲周遍。不过这种无缘大悲与有缘大悲不同,凡夫很难真正证悟。佛菩萨的无缘大悲是无私的爱,这种无私的爱与空性智慧并行,虽然其层次千差万别,但也不同于凡夫自私的爱,就像两种表面看来差不多的食物,一个是毒一个是药一样。虽然有缘悲心与众生之见相连,但在性质等方面还是存在差异,因为有缘悲心与菩萨后得相应,慢慢可以变成无缘大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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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回应辨析连讲 4/6回应上段

离贪者的悲心无有丝毫贪嗔痴的过失

整理辨增益与悲心:增益自他则生贪嗔,仅知苦相续则生悲;悲知众生可怜、不想占有、无伤害意,故无痴贪嗔。

引证《六祖坛经》

我见无则不由过因起嗔 · 本方 · 立 · 限定:若没有我见和众生相

所立
就不会由害自己或众生的过失之因中生起嗔恨等烦恼

悲无痴 · 本方 · 立

有法
认为众生很可怜
所立
没有愚痴
因
因为众生不懂真相,确实很可怜

悲无占有非贪 · 本方 · 立

有法
想度化众生
所立
不叫贪心
因
因为并不想占有对方

例一群牛(对方喻)

原段(9 段)

本方非彼本性法,增益自他贪, 原段 ›

本方仅知苦相续,即将生悲心。 原段 ›

本方痴乃过之本,彼亦执有情, 原段 ›

本方彼无则非由,过因中起嗔, 原段 ›

本方故许悲无过。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问:缘有情的见解与缘法的悲心到底有何差别?比如,看见一群牛,都会生起这是一群牛的认知,只不过一者会生起“我拥有这群牛多好”的贪心,一者会生起“这些牛真可怜,它们相续中没有无常苦空无我的境界,我有机会度化它们该有多好”的善心,虽然两者有差别,但都是执著,又怎么可能离开有情之见呢? 原段 ›

转述驳:通过增益,把本来不是彼本性之法执著为彼本性,就会产生自他分别而生起贪执。什么叫增益呢?本来没有而认为存在、本来丑陋而认为漂亮、本来假合而认为实有、本来不净而认为清净等。此处则指,事物本来是刹那性或空性的,但我们却认为是恒常或实有的。因为这样的增益,会进一步分判自他,从而贪执自方、嗔恨他方,产生痛苦。若远离增益,仅仅了知所谓有情是将刹那性痛苦之所依蕴的相续假立,或了知有情依缘而生、如梦如幻、无有实质、远离四边八戏,从中就会生起离贪的悲心。《六祖坛经》亦云:“前念著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意思是,执著对境叫做烦恼,如果对对境没有执著,这叫做菩提。若懂得此理,则会对没有了悟心性的人生起大悲。因此,虽然两者都是执著,但一个是智慧的障碍,一个是智慧的妙用,有这样的差别。 原段 ›

本方愚痴是贪嗔等一切过患的根本。所谓愚痴,即不能如实了知万法的本来面目,而产生众生和我实有的执著。若有我见和众生相,则会贪著自方、嗔恨他方;若没有我见和众生相,所立就不会由害自己或众生的过失之因中生起嗔恨等烦恼。刚才讲过,贪嗔等就是没有认识五蕴假合的本体而产生的取受、乖离等心态。 原段 ›

本方因此,离贪者的悲心无有丝毫贪嗔痴的过失,比如认为众生很可怜,这有所立没有愚痴呢?没有愚痴。因因为众生不懂真相,确实很可怜。想度化众生,这叫所立不叫贪心呢?不叫贪心,因因为并不想占有对方。那这是不是嗔心呢?也不是,因为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意乐。所以,在菩萨的大悲心中,贪嗔痴等烦恼过患确实不存在。表面上看,安住轮回的菩萨救度众生过程中也有分别执著,实际其心态与凡夫有很大差别。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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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 宣说住亦无过失

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6回应上段

在大悲愿力和行业能力未尽之前,彼等住于轮回是没有任何过患的

整理答「住于轮回即无解脱」之难:昔行灭尽后不结生余世;行力与悲愿未尽时,住于轮回无有过患,如莲不染泥。

引证《经庄严论》、《宝性论》

旧行尽不再结生 · 本方 · 立 · 限定:一是消尽余业

有法
在先前之行业消尽后
所立
不会结生他世
因
则不会新造转生轮回之业

无贪因住无患 · 本方 · 立 · 限定:在大悲愿力和行业能力未尽之前

有法
彼等住于轮回
所立
是没有任何过患的
喻
就像莲花不被淤泥所染一样

例莲花(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本方并非无解脱,昔行灭尽已, 原段 ›

本方不结生余故。行力若未尽, 原段 ›

本方彼住无过患。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无论是依靠业还是大悲,只要住在轮回当中,就没有从轮回获得解脱,那他们也跟凡夫一样,一定会被生老死病、贪嗔痴慢嫉等烦恼过患所染,故其相续也并非纯洁无垢。 原段 ›

本方驳:虽然最细微的习气要到获得佛果时才能断除,但只要是圣者,如阿罗汉、一地菩萨等,其相续绝不会有粗大的烦恼和障碍,因而即使住于轮回,也不能说没有获得解脱。从很多前辈大德的传记来看,他们虽然已获大成就,但在生活和弘法利生的过程中,显现上也要感受病痛等众多苦难和违缘,如目犍连、舍利子等大阿罗汉,以及白玛邓灯、乔美仁波切等大成就者。 原段 ›

本方当然,这些住于轮回的离贪者感受痛苦有两种情况,一是消尽余业,二是代众生受苦。若是第一种,因则不会新造转生轮回之业,故在先前之行业消尽后,所立不会结生他世;若是第二种,完全是菩萨度化众生的悲心和大愿。因此,在大悲愿力和行业能力未尽之前,彼等住于轮回所立是没有任何过患的,喻就像莲花不被淤泥所染一样,不被生老死病等苦和爱、业、我执等集所染。 原段 ›

转述如《经庄严论》云:“观法如知幻,观生如入苑,若成若不成,惑苦皆无怖。”菩萨了达诸法如幻,视投生如入花园,故而现前人天安乐的自在圆满时,不必惧怕为贪等所缚,现前人天身及受用之衰败时,亦无有由诸痛苦引生之怖畏。 原段 ›

转述在《宝性论》中,也讲到了菩萨没有痛苦,如魏译云:“老病死诸苦,圣人永灭尽,依业烦恼生,诸菩萨无彼。”生老死病等所有痛苦,圣人已经永远灭尽;依靠业和烦恼受生,菩萨是没有的。那为什么他们会示现生病、衰老、痛苦等呢?相关经论中诸大德都讲,这是为了让众生明白寿命无常、轮回痛苦等真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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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34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6/6回应上段节选

由于大悲心微弱,就不会长期住于轮回精勤利众

整理答阿罗汉厌离而菩萨长住:发心与悲力不同

引证华智仁波切

量界、限定有些小乘行人

声缘悲弱不长住 · 本方 · 立

有法
他们
所立
就不会长期住于轮回精勤利众
因
由于大悲心微弱

佛菩萨悲等故长住 · 本方 · 立

有法
他们
所立
才会在众生面前长久安住轮回而行利益
因
正因为佛菩萨有大悲心,以及远超小乘的智慧、方便、大愿、福德等

例父母(主论证喻)

原段(6 段,节选)

本方悲心微弱故,亦无住大勤。 原段 ›

本方彼者大悲心,于他前安住。 原段 ›

对方若对方提出疑问:有些经论中讲,阿罗汉把自己的五蕴当作仇敌,看都不想看,只想很快入灭尽定。既然证悟人无我的阿罗汉住于轮回没有任何过患,那他为何还要对轮回生起厌离心而不想度化众生呢? 原段 ›

本方驳:这是声闻缘觉不同于大乘菩萨的发心所致。声闻缘觉主要以五蕴为对象勤修空性,并不像大乘菩萨那样为了度化众生修持大悲心,所以在他们获得离贪的境界后,因由于大悲心微弱,所立就不会长期住于轮回精勤利众。这也是有些小乘行人在证悟后就入于涅槃,而不住于世间度化众生的原因。而佛菩萨,从发菩提心那一天开始,其目的就不是为了自己享受安乐,而是为了将自己所了悟的真谛传递给他人,让芸芸众生摆脱束缚、获得暂时与究竟的安乐。因正因为佛菩萨有大悲心,以及远超小乘的智慧、方便、大愿、福德等,他们所立才会在众生面前长久安住轮回而行利益,即使变成旁生或入于地狱,也不会有丝毫畏惧。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正因为菩萨的唯一任务就是度化众生,所以不会在拥有修行境界后为了自利而前往极乐世界。华智仁波切曾说:成就是为了度化众生,而不是自己享受安乐,否则就等同世间平庸之流。当然,相续中没有相应的证悟境界,也是很难办到的。比如,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感受病苦,为了帮助他,不会顾忌自己的痛苦,而旁人往往会视若无睹;与此相同,菩萨因为有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会奋不顾身,而凡夫则会以自己的利益为重。世间人也有这种说法:若心力足,再苦再累也是享受、快乐。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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