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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存在而我们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听到的事物和真理比比皆是,所以根本不能以此作为根据

释量论·成量品 · 第20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巳二 他不同此 › 午二 除疑 › 未二 证彼合理 › 申一 他宗破彼无能害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未一 略说

释量论·成量品第20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5节选

五根的习气也可在后世显现

整理答「身灭则心独自漂泊」:前世五根的习气作近取因,贪执身体作俱有缘,就显现后世的身体;离开对身体的爱恋,就转生无色界。

引证麦彭仁波切

量界、限定唯识宗

习气心法可续显根 · 本方 · 立 · 限定:按照大乘唯识和中观的讲法

所立
所以才可以在后世显现五根
因
正因为它是心法

碍色不能如此传续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有阻碍的色法

所立
则没有这个机会

例梦中的身体(主论证喻)、酣睡阶段(主论证喻)

原段(12 段,节选)

对方谓身灭非依,故心独自住。 原段 ›

本方为彼因得转,心续安住因, 原段 ›

本方不成其分支。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心识同类相续不断产生,那么现在的这个身体灭亡时,那颗心不是以身体为依处的缘故,从此之后就成了一种独立的实体,无依无靠地独自漂泊而存住于世,因为身体不是所依,也不一定与后世的身体并存。 原段 ›

本方驳:“为彼因得转,心续安住因,不成其分支。”意思是说,众生死后,心为了后世身体的因得以不中断,而不断在轮回中流转,在此过程中,心之相续安住于身体中的因虽然存在,但若心不成为身体形成的分支或俱有缘,就不会形成后世的身体,而独自漂泊。因此,心与身能否互相成为助缘,关键看心上是否有此习气。若心上有将来转生色界或欲界的习气,就会转生在色界或欲界当中。比如某人死后,心仍执著色法,就会转生这两界。若在流转时,心没有对色法的爱执,则会转生到无有色法的无色界。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此生之五处,生余身之因。 原段 ›

转述这句话非常重要。很多高僧大德在成立前生后世时都要引用,因为它宣说了后世身体的因究竟是什么。其意是说,即生的五处(五根)接近泯灭的最后刹那,是产生后世五根的近取因。可能有人会想: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五根都是色法,那今世的五根怎么会成为下世五根的因呢?其实,这是从唯识宗的观点来讲的。也就是说,任何众生在此世离去时,其眼耳鼻舌身五根都会以习气的方式存在,如果这种习气复苏,以此作为近取因或主因,再加上对色法或身体贪著的俱有缘,就会显现后世的身体。 原段 ›

转述对很多人来讲,这是一种新鲜知识,容易产生怀疑:今世的五根怎么可能由前世的五根产生呢?虽然刚开始接受这种观点并不容易,但逐渐思维、慢慢通达以后,就会深信不疑。举个例子:从同一母胎出生的双胞胎,一个眼根好,一个眼根不好,这是什么原因呢?如果不从他们前面的因上找,从父母等因缘是找不出依据的,因为这些因缘完全一样。那前世的根怎么会来到今世呢?其实,这就像这个印章上的花纹在另一个印章上出现,老师心中的智慧在学生心中显现一样。所以,很多回忆前生后世的人都说:前生被刀捅有特别大的伤痕,今生身体上也有;前生脖子上有某种伤痕,今生脖子上也有……因此,前世五根就是后世五根的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对此观点,麦彭仁波切在注释中以三个比喻作了说明:以前世五根的习气复苏显现前世身体的五处作为近取因,以意识贪执身体作为俱有缘,而使身心连续不断显现,如同梦中的身体一样。如果离开了对身体的爱恋,那个心识不作为显现身体的俱有缘,暂时就不会显现身体而转生无色界,如同酣睡阶段一样。即便是在无色界,因和缘也可出现,只不过暂时以随眠的方式存在,一旦现前就会显现身体,而转生色界和欲界,如同从酣睡中再度显现梦中的身体一样。 原段 ›

本方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懂得,不仅心上的习气可以在后世显现,五根的习气也可在后世显现。可能有人会问:五根的习气到底是心法还是色法?按照大乘唯识和中观的讲法,它是心法。因正因为它是心法,所立所以才可以在后世显现五根。否则,若是有阻碍的色法,所立则没有这个机会。当然,在后世的身体上也能表现出前世身体的习气。若懂得这个道理,前生后世的很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申一 他宗破彼无能害

释量论·成量品第20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5回应上段节选

本来存在而我们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听到的事物和真理比比皆是,所以根本不能以此作为根据

整理未见不能断无前后世

不定因

量界、限定自己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感觉到

未见不定无 · 本方 · 破

所立
“不可得”是不定因,并非确凿的依据
因
本来存在而我们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听到的事物和真理比比皆是
原段(6 段,节选)

转述破彼分支事,是因不可得, 原段 ›

本方非定已详说。 原段 ›

对方为了遮破我们刚刚讲述的道理,对方列举出了下列相似理由:承许意识是身体之分支的事物或俱有缘,前世五根是后世五根的近取因并不合理,因为根本见不到。 原段 ›

转述现在很多人经常讲:佛教所说前生后世,五根产生五根,心识产生心识的说法并不合理,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全部以“不可得”作为因,而且是以自己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感觉到作为理由。其实,因本来存在而我们没有发现、没有见到、没有听到的事物和真理比比皆是,所以根本不能以此作为根据。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因此作者说“非定”,即“所立不可得”是不定因,并非确凿的依据。其理由,在前文中已详细宣说完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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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 说他能立无意义

释量论·成量品第2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5

若是习气,前世眼耳鼻等五根是后世五根的因就合情合理

整理以「根是色法」「意识是心识」等理由否认前世之根生后世之根,都是有余不定因;这里所说的根指习气,不指色法。

有余不定因

根色因不定 · 本方 · 破

所立
对方观点是不定因
因
这里所谓的根并不指色法而指习气
原段(4 段)

本方根等亦有余。可见前前根, 原段 ›

本方自类之能力。 原段 ›

转述认为前世的五根产生后世的五根不合理,因为根是色法之故,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意识不是身体的缘,是心识之故,还有是有实法之故,具有手之故等,也是有余不定因,因为是根等并不具备不结生后世的理由。比如说“根是色法之故”,但因这里所谓的根并不指色法而指习气,若是习气,前世眼耳鼻等五根是后世五根的因就合情合理,所以所立对方观点是不定因。 原段 ›

转述而且,前世五根的习气还能延续到后世,我以前讲过:日本军人死后在缅甸投生为人,还特别喜欢日本风味的食物等等。对此,有人可能会产生怀疑,其实这以今世根的习气也可说明,比如:喜欢吃辣椒的人无论到哪里都喜欢吃辣椒,口味清淡的人无论到哪里都喜欢吃清淡的食物等。也就是说,因为现见今生的前前根具备产生或者饶益自己之后后同类的能力,所以这种观点并非不合理。当然,今世根的习气的形成,与地理环境等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我们懂得这些道理,对依靠自类因前世根的力量而形成后世根的观点就会深信不疑。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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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2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5接着破

若是一体,身体常有的缘故,根就不会有明不明、锐利不锐利等差别

整理根变异说明与常身非一,根若从心生即许后身

根身一体无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是一体

因
身体常有的缘故

应成:根就不会有明不明、锐利不锐利等差别

身生后后常生根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身体常有

应成:在第二刹那乃至后后一切时段都应该产生

心生根许后身 · 本方 · 立 · 限定:若承许当下的根从心中产生

所立
下世身体从前世心产生就完全成立
原段(9 段)

本方见变故生他,亦皆得成立。 原段 ›

本方若彼由身生,如前过亦同。 原段 ›

转述谓由心中生,余身成此生。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前前根具备产生或者饶益后后根的能力这一点并没有见过,因为身体与根并不存在次第灭尽的情况,到死时它们一同灭尽。 原段 ›

本方驳:“见变故生他,亦皆得成立。”意思是说,这种说法并不合理,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可以见到根有明不明显等阶段的变化,因此身体与根并非一体。若是一体,因身体常有的缘故,应成根就不会有明不明、锐利不锐利等差别。这样的话,所有人都应该变成一样,但这并不符合事实,比如我家乡就有一位学生读了十三年小学。因此,由前面的根产生其他后面的根也都能得以成立。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根明显、减退等并不观待自类的相续,而是由身体当中产生。 原段 ›

本方驳:“如前过亦同”,即:如同前面所说,身体没有消失心也不会消失,以及同时产生众多心识等过失一样,根也应该变成如此。比如:身体在第一刹那产生根以后,应成在第二刹那乃至后后一切时段都应该产生。而且,身体有众多有支的缘故,根也应该同时产生众多,而不止五根。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根并非从身体当中产生,而是从心中产生的。 原段 ›

转述此时法称论师满意地说,这就是我们的观点,因为根从心中产生,心不断延续下去,即生末尾的心就会产生来世第一刹那的根。对此唯识宗则说,习气归根结底还是心,心上的习气成熟时,就会显现万事万物,如《入中论》云:“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总之,若承许当下的根从心中产生,所立下世身体从前世心产生就完全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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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20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5/5

前世末尾的心一定能结生来世,因为心识的近取因是心识

整理离身不等于末心不结后心

有余不定因

所破他宗

离身不灭心续 · 本方 · 立

所立
前世末尾的心一定能结生来世
因
因为心识的近取因是心识

离身否后心不定 · 本方 · 破

所立
他宗所许离开身体之因等理由或能立,则是有余不定因
原段(3 段)

本方由离因之故,末心有结生。 原段 ›

本方许能立有余。 原段 ›

转述如果通达身体不是心识的近取因,就会明白:离开身体,死时最后的心并非不结生后世的心,而一定会结生。如果身体是心的近取因,那离开了身体心就会消亡,而不可能结生来世,就像唯物论所说那样。但是,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常有的身体不可能产生心,无常的身体也不可能产生心,身体的有支不可能产生心,身体的分支也不可能产生心……因此,所立前世末尾的心一定能结生来世,因因为心识的近取因是心识。而所立他宗所许离开身体之因等理由或能立,则是有余不定因。既然是不定,就是非量,而非正量。所以当别人说:“人死以后,心肯定会灭尽,因为心依靠身体而产生。”那我们就可以说“不定”,从而否定对方的观点。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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