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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你们承认”作为理由,则不合理

释量论·成量品 · 第08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午二 后际相续随存理 › 未二 详细宣说彼意义 › 申一 遮破 › 酉一 比喻不成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未一 简略宣说无能立

释量论·成量品第08课展开自续式连讲 1/5

前世生命最后的心识,跟下一世第一刹那心,应该有结生

整理末心结生后心无相违能害

无能害故续生 · 本方 · 立

有法
前世生命最后的心识,跟下一世第一刹那心
所立
应该有结生
因
不能结生的理由根本找不到

例光明和黑暗(教学例)、无实法和有实法(教学例)

原段(2 段)

末心与他心,结生有何违? 原段 ›

在世间,前世生命最后的心识,跟下一世第一刹那心,所立应该有结生。比如我这一辈子是人,下一辈子变成牛,人的心识跟牛的心识之间,应该有结生。为什么呢?因为因不能结生的理由根本找不到。或者说,如果这一世的心跟下一世的心,存在如光明和黑暗一样的不并存相违,或无实法和有实法一样的互绝相违,那说不能结生也是可以的,但这种情况根本没有,故一定结生。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酉一 比喻不成

释量论·成量品第0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5回应上段

如果用“你们承认”作为理由,则不合理

整理顺世外道以阿罗汉死心为喻立无后世,喻不成:对方本不承认阿罗汉与佛教,不能以「你们承认」为理由。

所破顺世外道

顺世死心不续之式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即生当中最后的心
所立
不产生自果————后世之识
因
是死心的缘故
喻
阿罗汉的死心

自不许却取他喻 · 本方 · 立

所立
以此并不能证明后世不存在
因
你们认为佛教的观点不可能以正量成立,甚至不承认有阿罗汉,而现在却引用佛教的观点

例阿罗汉的死心(对方喻)

原段(6 段)

本方何故许罗汉,彼心无结生? 原段 ›

本方岂非已跟随,量不成义宗? 原段 ›

对方顺世外道说:心连续不断存在的说法不合理,因为,此生最后的心跟下一世第一刹那心不可能结生。为什么呢?它是死心的缘故。相当于你们所承认的阿罗汉的死心。也就是说,我们以喻阿罗汉的死心作为比喻,以因是死心的缘故作为因,成立即生当中最后的心所立不产生自果————后世之识的立宗。 原段 ›

本方驳:你们所运用的比喻没有意义,你们凭什么理由认为阿罗汉临入灭的心没有结生呢?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你们不是说,阿罗汉已经离爱、没有人我执了吗?你们不是承认,阿罗汉涅槃时,所有五蕴全部灭尽了吗? 原段 ›

本方驳:要建立一个观点,必须要有自己的依据。如果用“你们承认”作为理由,则不合理。为什么呢?难道你们自己已经跟随具有以正量不成之义的其他宗派了吗?也就是说,因你们认为佛教的观点不可能以正量成立,甚至不承认有阿罗汉,而现在却引用佛教的观点,这明显相违。如果放弃自己的观点跟随佛教,那倒可以。所以,所立以此并不能证明后世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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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一 许不成立

释量论·成量品第0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5回应上段

后世之心并非远离因

整理改因远离因亦不成:身非心近取

不定因

对方离因断果之说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心
所立
不可能再继续下去
因
因不存在

后心因未离 · 本方 · 立

有法
未来的心
所立
就会不断存在
因
因永远具足之故
原段(4 段)

本方若彼离因故,何故不说彼?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我们并不是单单跟随你们宗派而建立比喻的,因为在死时远离产生彼心的因————呼吸、根等之故。也就是说,因不存在,果也不会存在。 原段 ›

转述驳:那一开始你们为什么不说出“远离因”的那一因(理由)啊?也就是说,应该直接说:因因不存在,心所立不可能再继续下去。而不应该举出“是死心之故”的不定因。而且,后世之心并非远离因。前面已经讲了,产生后世之心的因是存在的,并非不具有因。故《成量品释》云:“为什么没有说出后世之心非远离因的这一道理?”因此,“彼离因”并不是能立。 原段 ›

本方这个道理大家一定要明白!并非人死了以后,心就不存在了,因为身体并非心的近取因,它(包括呼吸、根)只是俱有缘,这在前面已经讲过。正因为心的近取因是心,未来的心所立就会不断存在,因为因因永远具足之故。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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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一 破由具根身所生

释量论·成量品第08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5

身体并不是意识的近取因

整理逐根或聚根皆非意识近取因

所破机械唯物主义等

量界、限定近取因

逐根生意识应根境局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说每一根是因,比如单独的眼根是意识的因

应成:意识也成了只是明了缘取眼根对境的色法

单根不能生意识 · 本方 · 立

所立
无论具有其中任何一根也不可能产生意识
因
意识并不像根识一样缘取对境,所有对境皆可辨别

聚根亦非一意因 · 本方 · 立

所立
并不是由所有根产生一个意识
因
这些根产生各自识的功用不同的缘故

依总根则一缺意识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对方说五根合起来产生意识

应成:一根不缘对境意识便不存在

原段(6 段)

本方如识成取故,具根非生心。 原段 ›

本方生识用异故,亦非一切生。 原段 ›

转述其实,本颂的观察方法,相当于胜义谛的观察方法,但这样观察也是可以的。对方说具有根的身体是意识的因,那请问每一个根是因还是所有根聚合是因?如果说每一根是因,比如单独的眼根是意识的因,那么就像眼识一样,应成意识也成了只是明了缘取眼根对境的色法,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因为意识能够判断所有对境,即便眼根不存在,但分别色法的意识依然存在的缘故。同样,耳等其余所有根也可依此类推。因此,所立无论具有其中任何一根也不可能产生意识,否则与现量相违,因为因意识并不像根识一样缘取对境,所有对境皆可辨别。 原段 ›

转述如果对方说五根合起来产生意识,这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因这些根产生各自识的功用不同的缘故。比如,眼根产生缘取色法的眼识,耳根产生缘取声音的耳识,皆各不相同。因此,也所立并不是由所有根产生一个意识。否则,意识要见到所有对境,应成一根不缘对境意识便不存在,但这与意识执著共相、不观待根识而存在相违。 原段 ›

本方这样观察之后,我们就会知道,身体并不是意识的近取因,或者说从具有根的身体中,并不能产生意识。前面讲过,意识有它自己独特的近取因,即由前面的同类相续产生,并不观待根。 原段 ›

转述虽然机械唯物主义等认为,在眼耳鼻舌身聚合后会出现意识,或不同感官会产生不同的识,但这些识并非从整个身体或身体的各个部位产生。那心识是怎么产生的呢?是自己明清的心识不断产生的。当然,与不同根配合,其取境能力会不相同。如《俱舍论》云:依靠眼根能取色法,依靠耳根能听声音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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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二 破由无根身所生

释量论·成量品第0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5

从不能缘取对境的无根的头发、指甲等中更不可能产生意识

整理无根的头发、指甲等无心,不能生意识,否则尸体、石木也生;若无能立仍执己宗,顺世也该承认前后世等。

所破顺世外道

无根无心非识因 · 本方 · 立

所立
并不是由无根的他者中产生意识的
因
无有根的头发、指甲等没有心的缘故

若无根生识则无情亦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对方说:是由无根的身体中产生意识的

应成:从尸体、石头、木头等无情法中也可产生意识

无能立执宗亦应许他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没有能立还要坚持自己的观点

因
你们没有依据也要承认故

应成:那你们顺世外道也要承认前世后世、业因果、阿罗汉和佛菩萨了

例头发(举例)、指甲(举例)、尸体(举例)、石头(举例)、木头(举例)

原段(4 段)

本方无心故非他。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是由无根的身体中产生意识的。 原段 ›

本方驳:既然从具有能缘取对境的眼耳鼻舌身五根的身体中都不能产生意识,那从不能缘取对境的无根的头发、指甲等中更不可能产生意识。为什么呢?因无有根的头发、指甲等没有心的缘故,所以所立并不是由无根的他者中产生意识的。否则,应成从尸体、石头、木头等无情法中也可产生意识。因此,你们的观点没有任何能立。 原段 ›

本方如果没有能立还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应成那你们顺世外道也要承认前世后世、业因果、阿罗汉和佛菩萨了。为什么呢?因为因你们没有依据也要承认故。但你们是不会这样承许的,所以应该放弃自己的观点,而随顺有正理的他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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