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第0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5节选
大自在天绝对不可能是万物之因,因为两者没有随存随灭的关系
整理常因不变不应有时异果及生灭
常一因应无异果 · 本方 · 教学例 · 限定:若在这些方面没有差别
- 所立
- 所制造的瓶子也不可能有差别
常因应常果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因永远存在
- 所立
- 果就不可能时而灭、时而现,而会一直存在
无随存灭非因 · 本方 · 立
- 有法
- 大自在天
- 所立
- 绝对不可能是万物之因
- 因
- 两者没有随存随灭的关系
常因苦乐应不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常有的大自在天是造物主的话
- 所立
- 那现在快乐将来也会快乐,现在痛苦将来也会痛苦
例瓶子、火、烟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自性无差异,造作亦非理, 原段 ›
本方常无消逝故,功能亦难悟。 原段 ›
转述对方承认:作为常有、唯一自性的大自在天,前后及功能都没有差别。所以,在制造万物方面也不应该有差别。但这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自然界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不相同。也就是说,造物主没有变化的缘故,次第造作千差万别的果则不合理。 原段 ›
本方打个比方,在世间当中,要做大小不同的两个瓶子,在人工、材料等方面都会不相同,若在这些方面没有差别,所立所制造的瓶子也不可能有差别。人也是这样,若因没有变化,都是常有的大自在天所造,也不可能有胖瘦的差别,也没有人吃营养药和减肥药了。因此,形形色色的世间界不可能由恒常、独一的大自在天所造。 原段 ›
本方“常无消逝故”:因为大自在天是常有的,所以永远都不可能消失;“功能亦难悟”:而他有造作果的功能,也实在令人难以理解。为什么呢?因为大自在天永远都是存在的。如果因永远存在,那么所立果就不可能时而灭、时而现,而会一直存在。为此人们也会认为,大自在天不可能是万物之因。 原段 ›
本方大家都知道,因和果是“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的关系。也就是说,有因则有果,无因果亦灭。如火与烟,有火则有烟,无火则无烟。通过火灭烟不存,便可推断火是烟的因。但是,造作万事万物的因————大自在天,永远都是常有的、年轻的,而果却有生老病死、繁荣昌盛、悲哀痛苦等变化。所以,大自在天所立绝对不可能是万物之因,因为因两者没有随存随灭的关系。 原段 ›
转述昨天有一位老师问我:“在我一生当中,以前出现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将来的命运如何?还会不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事?”如果常有的大自在天是造物主的话,所立那现在快乐将来也会快乐,现在痛苦将来也会痛苦。但是,因为前世造了很多业,将来苦乐的现象就比较复杂。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因此,万事万物的因不可能是大自在天,就像前面所讲木块不是受伤和痊愈的因一样。否则,由大自在天所造的果就会永恒存在。或者说,若大自在天很累,一切众生都会很累;若大自在天笑,一切众生都会笑个不停。但我们的笑声、疲劳等,却一会儿就消失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