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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乘戒所护戒条

三戒论 · 名相与分类 · 共 5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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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所护戒条)分五:一、二十五条戒;二、五部誓言;三、宣说十四条根本戒;四、宣说支分粗堕;五、宣说大圆满之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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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论 › 密乘戒所护戒条 › 第 1

二十五禁行戒已有可用讲解

本部怎么讲

定义首先是二十五禁行戒:最初成为誓言所依的金刚萨埵誓言支分的二十五禁行戒在《时轮金刚》中有宣说,它共分五类: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密乘誓言所依之禁行戒

分类一、五根本罪:(一)包括细微生灵在内不用说是杀害,就是刹那以害心损恼也要禁止;(二)以自私自利欺骗他人的心态说妄语;(三)盗取旁生以上执为我所的他者财物;(四)依止他人的女人等行邪淫;(五)饮用产生罪过根源的迷醉之酒。此五种包括同分在内均必须断除。这些是将我们紧紧束缚于轮回的因,如同金刚绳一般,能摧毁自他一切善法。如果能够并且想守护这些戒条,再赐予其余二十条。因而这五条称为所断五种根本罪。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第一类五根本罪

分类二、五近罪:(一)通过打牌、下棋等方式赌博;(二)依靠别人为了饮食、钱财而杀的肉等非法食品维生;(三)以烦恼心引发而谈论战争、经商的话题等;(四)将吠陀中所说的祭祀祖先所信奉的神祇等视为解脱的善法、唯一依止以牲畜供施等魔法;(五)除了自己杀的肉以外以业力而死的肉不吃、穿着白衣、饮用鸡蛋清等,随学边地这些非法陋轨。如果以这些非法虚度时光,则失毁善法,故称为五近罪,切莫行持这五种非理之事。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第二类五近罪

分类三、五杀罪:(一)欲求善趣,为了供施而杀牦牛;(二)为了供神而杀孩童;(三)为了供施而杀男人;(四)为了女人而杀女人。这四种虽说可包括在前面五种根本罪的杀业中,但许多外道徒将总的杀业视为罪业却认为这些是善法,因而为了遮止而另外宣说。(五)所谓的杀人天上师是指毁坏佛菩萨像、经典以及佛塔,之所以立名为杀,是因为边地者认为这些也是正法,为了加以遮止,并且由于罪大恶极而如此称呼。如是共称的五杀罪均当断除。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第三类五杀罪

分类四、五怨恨:(一)对于正法与世间法的同行善友生嗔怀恨;(二)对依照二轨应当恭敬的尊者长者等生嗔怀恨;(三)对人天上师佛陀生嗔怀恨;(四)对比丘僧众生嗔怀恨;(五)对理当依止的堪布阿阇黎等上师生嗔怀恨。必须断除此五种憎恨。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第四类五怨恨

分类五、五根境罪:眼、耳、鼻、舌、身五根识不应贪执色、声、香、味、触五境,否则都是能引来世之业。对此,应当通过生起次第将根境转变为天尊,以收摄瑜伽之圆满次第而断除取境等,勤依正知正念来对治。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第五类五根境罪

辨析上述的这五类誓言称为金刚萨埵二十五禁行戒。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五根本罪、近罪、杀罪、怨恨、根境罪五类

归在哪一类

首先是二十五禁行戒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

「密乘戒所护戒条」原句,分类页上已列

丁一(所护戒条)分五:一、二十五条戒;二、五部誓言;三、宣说十四条根本戒;四、宣说支分粗堕;五、宣说大圆满之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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