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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是念者,是由先见与车相属,乃知轮等是车支分。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五 · 连讲 2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五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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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 卷五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五破斥应成式连讲 1/2

倘所言车少有自性,则瑜伽师审观察时,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得。

整理有性必属七相而观察全无所得,故车无自性

七相(即七相推理)·援用前证

自性 · 本方 · 立

因
倘所言车少有自性

应成: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得

车 · 本方 · 立

所立
实无自性可得
因
然实无所得
原段(3 段)

七相都无复何有 此有行者无所得 原段 ›

彼亦速入真实义 故如是许彼成立 原段 ›

因倘所言车少有自性,则瑜伽师审观察时,应成于七相中随于一相,定有自性可得。因然实无所得。故所言车,唯是由无明翳障蔽慧眼者之所妄计,所立实无自性可得。诸瑜伽师生是定解,即能速疾悟入真实义。亦字表示亦不坏世俗。故应许此是不加观察由共许而成立。诸有智者,当知此宗,唯有功德,全无过失。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五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2回应上段

起是念者,是由先见与车相属,乃知轮等是车支分。

整理有支破则支亦破:轮名车支须先知属车,慧烧喻示不独存

支 · 本方 · 立

因
有支无故

应成:支亦无

车支分 · 本方 · 立

所立
乃知轮等是车支分
因
由先见与车相属

例车(举例)、火(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问曰:诸瑜伽师虽不见有车,然见有彼支聚,此应是有。 原段 ›

答曰:汝于烧布之灰中寻求缕线,诚属可笑。颂曰: 原段 ›

若时其车且非有 因有支无故应成支亦无 原段 ›

设作是念:车拆毁时,岂无轮等支聚可得。云何可说无有支故支亦非有? 原段 ›

曰:此亦不然。起是念者,是因由先见与车相属,所立乃知轮等是车支分。余不知者,唯见轮等,观待各自支分,自是有支。由彼未见轮等与车相属,故亦不知是车支分。 原段 ›

复次,当依此喻了知彼义。颂曰: 原段 ›

如车烧尽支亦毁 慧烧有支更无支 原段 ›

喻如火烧有支之车,彼诸支分一定烧毁。如是以观察木互相摩擦,发生无所得之慧火,烧毁车时,则成为慧火燃料之支分亦皆烧毁不能独存。如为不坏世俗谛故,诸瑜伽师速能悟入真实义故,观察车义立为假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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