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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三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三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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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 卷三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三破斥应成式连讲 1/4

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

整理依他实有无可证者:自证作用不转自身,他证又失唯识

自证 · 本方 · 立

所立
不应道理
因
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

他识 · 本方 · 立

因
若有余识为此识境

应成:即失唯识宗故

例剑(主论证喻)、指(主论证喻)、火(主论证喻)、眼(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如是已说若离外境定无内识。今当更破唯事有性。颂曰: 原段 ›

若离所取无能取 而有二空依他事 原段 ›

此有由何能证知 未知云有亦非理 原段 ›

若谓由能取所取二取空之依他起有者,此有汝以何识证知耶?若谓彼自证知所立不应道理。因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如剑不自割,指不自触,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火不自烧,眼不自见。此识亦非由他识证知违自宗故。汝说因若有余识为此识境,应成即失唯识宗故。故此有之能知毕竟非有。若谓不知而有,亦非道理。 原段 ›

下一段:对方接着提 →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三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2/4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

以是为断无穷过故,决定当许有自证分。

整理许经部义者以火声俱显及后念、他识无穷建立自证

自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决定当许有自证分
因
以是为断无穷过故

余识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犯无穷过
因
此后更须余识领受

内识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是顿了自体及境
喻
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

例火(对方喻)、音声(对方喻)

原段(5 段)

对方他曰:虽非他识能知,然有自证。唯由自证证知此识,故此得有。 原段 ›

本方此亦非有。颂曰: 原段 ›

本方彼自领受不得成 原段 ›

本方若谓由彼自证证知自识,亦不成立。 原段 ›

对方此中有许经部义。为成立自证故,谓喻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音声亦是,顿显自体及义。如是内识生时亦非渐知,所立是顿了自体及境,故定有自证也。即不许者亦必许有自证。不尔后时忆念其境谓先已见,忆念能领受境者谓我先见,皆不应理。以念唯缘曾领受境,识未领受,念则非有。由无自证故,且彼自识不自领受,余识领受亦不应理。以由余识领受,所立犯无穷过。谓见青识,若由后起余识知者,彼能知青识之余识,复应更有余识领受,因此后更须余识领受。故犯无穷。又应后识不缘余境,以初识继续所起诸识,皆缘前识为境故。诸有情类,是一识相续故。诸识次第起者,如刺青莲百瓣,由速转故,现似顿起。因以是为断无穷过故,所立决定当许有自证分。如是后时起念俱念心境,谓我先见,亦得成立。若不由自证了知识体,则后起念不应道理。由于后时能起彼念,谓我先见,故可比知其能引生后时俱念心境之念者,实有能领受内识自体与彼境体之心在。故由后时念,即能成立有自领受。既有自领受则亦有依他起性。汝问:“此有由何而证知。”今如上答。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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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三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4回应上段

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

整理以后念立自证因未成;无自证亦可起念,如水火不必水火珠

念 · 本方 · 立

所立
此念非有能立之用
因
汝所说念尚未成立

水火 · 本方 · 立

所立
见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见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
因
由降雨等及钻木等,亦有水火生故

例水珠(主论证喻)、火珠(主论证喻)、烟(教学例)

原段(4 段)

今为显示彼答非理。颂曰: 原段 ›

若由后念而成立 立未成故所宣说 原段 ›

此尚未成非能立 原段 ›

且依成立实有,如是说者。由无自他生故,则彼念心毕竟非有。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若依世间名言增上,亦无以自证为因之念。何以故?如火先成立者,方能以烟比知有火。如是要先成立有自证者,方能由后时所起之念,比知有自证。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譬如所立见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见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以无彼珠,因由降雨等及钻木等,亦有水火生故。如是此中虽无自证亦有念生,如下当说。故以自证为因之念,若无自证念亦非有,今为成立未极成之自证故,因汝所说念尚未成立,故所立此念非有能立之用。如为成立声是无常,云眼所见性。且止如是推察,亦不应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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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三破斥应成式连讲 4/4

以许念心是离领受境心之他性故。

整理纵许自证,后念是领受心之他性,亦不能念;以「是他故」之因,亦破一相续、因果等差别。

念心 · 本方 · 立

所立
能念彼等亦不应理
因
以许念心是离领受境心之他性故

刹那 · 本方 · 反诘

所立
非一相续所摄,非因果法
因
以是他故
喻
如他相续之心

例慈氏(主论证喻)、近密(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纵许成立有自证 忆彼之念亦非理 原段 ›

他故如未知身生 此因亦破诸差别 原段 ›

纵许内识能了自体及境,然说念心,所立能念彼等亦不应理,因以许念心是离领受境心之他性故。如慈氏识之自证与领受境,近密之识先未领受即不能念。如是自身后时所生识,亦应不念未曾领受之心境,以是他故,如不知者身中之识。 原段 ›

若作是念:一相续所摄者是因果法故,可有念者。 原段 ›

此亦非有,何以故?曰:“此因亦破诸差别。”以此“是他故”之因,亦能破除,一相续所摄,及是因果法等一切差别。谓领受心后所生之念心刹那,因以是他故,喻如他相续之心,应与能领受之心,所立非一相续所摄,非因果法。故可以此“是他故”之因广破一切也。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与自证毫无任何关系的忆念,不能了知也无法回忆自证的亲身感受。」(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