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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由此罪业因缘当受地狱等苦,更生广大之安忍。

入中论自释 · 入中论自释 卷一。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入中论自释 卷一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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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自释入中论自释 卷一立论观察

整理加害者将受地狱果,故三地菩萨对割者悲忍增长

量界、限定设有

安忍 · 本方 · 立

所立
更生广大之安忍
因
知由此罪业因缘当受地狱等苦
原段(3 段)

设有非处起嗔恚 将此身肉并骨节 原段 ›

分分割截经久时 于彼割者忍更增 原段 ›

又此菩萨善护他心故,有如上慧故,实非他人三世可嗔之处,损他之身语意业皆不现行。故云:“设有非处起嗔恚。”设有如是暴恶有情,于菩萨身,分分渐割其骨肉,经长久时,然菩萨于如是割者,非但心不嗔恚,且因知由此罪业因缘当受地狱等苦,所立更生广大之安忍。 原段 ›

另见「在大悲心的驱使下,反而对砍割者生起更大的安忍。」(同一论题)另见「想到对方将承受如此漫长而剧烈的痛苦,菩萨对他的悲心便会愈发增盛。」(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