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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业作非一,故彼自证不应理。

《入中论》讲解 · 《入中论》讲解 第22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彼义 › 破自证作为证明依他起存在之量 › 以彼理证不成立而广说 › 以现量不成立自证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22课破斥应成式节选

整理破现量自证:能知所知了知作三者不能为实有一体

所破唯识宗

量界、限定具有自性

原文提及的量比量、现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自证 · 本方 · 破

所立
故彼自证不应理
因
作者作业作非一
喻
世间的宝剑不能割伤自己,指尖也无法触碰自己

例宝剑(主论证喻)、指尖(主论证喻)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是故自证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 原段 ›

本方因作者作业作非一,所立故彼自证不应理。 原段 ›

本方既然前面已通过比量观察,证明自证并非真实存在,那么你们唯识宗所承许的依他起,究竟要由何法来了知呢?就像作者、作业与所作行为这三者,不可能是同一本体,所谓的自证并不真实成立。 原段 ›

本方前面我们以比量进行观察,实有的自证了不可得;接下来再以现量观察,同样一无所获。实际上,任何一法如果真实存在,要么由现量见到,要么通过比量证成;如果这两种方式都不能成立,那它肯定是不存在的。 原段 ›

转述既然你们用来安立依他起的依据——自证,到现在都无法成立,那你们所承许的具有自性的依他起,又到底要通过什么有境来了知呢?如果对方辩解说,依他起识本来就是自己了知自己,并不需要靠其他法来证知。我过去读中学时,有位新来的老师天天对学生说:“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们怎么这么调皮?”就像这样,依他起识并不需要其他有境来了知,对方的思路正是如此。 原段 ›

本方实际上,如果承许的是现而无自性的自证,那么我们平常说的“自我批评”“自我观察”“自我监督”这类说法,在名言层面也是可以成立的。但如果像唯识宗那样承许自证实有,所谓自己了知自己,就根本不能成立。如果自证真的具有自性,那么能了知的“作者”是自己,所了知的“作业”是自己,了知的“作”本身也是自己,三者是同一个本体,这显然不合理。正如《楞伽经》云:“犹如宝剑锋,不能自割自。手指不触己,自心亦如是。”意思是说,喻世间的宝剑不能割伤自己,指尖也无法触碰自己,同样的道理,实有的心识也不可能自己了知自己。 原段 ›

本方这里最终要阐述什么呢?就是心识无实的道理。在名言中,现而无自性、如梦如幻、缘起性空的心识是存在的,承许无自性的心识能够自我了知、能够忆念过去,这完全可以成立。比如我昨天做了一个梦,在没有询问任何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知道自己梦到了什么。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包括自己之前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当下是什么感受,在不详细观察的情况下,以如梦如幻的方式安立自证和忆念,都是合理的。可如果要安立自性实有的自证,就根本不能成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总而言之,所谓“自己了知自己”的自证,仅仅是名言假立而已。除此之外,正如本颂所说“故彼自证不应理”,唯识宗所承许的自性实有的自证,无论何时,以现量、比量观察都无法成立,也不可能有其他成立的方式。 原段 ›

另见「作者,所作业,作用,应成一体,从不曾见有如是事。」(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