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三品 发光地立论观察
整理既受苦能尽旧业,嗔报复反造来苦,应不转利为害
更引当来苦种子 · 本方 · 立
- 所立
- 这是不应该的
- 因
- 这会再次招引未来的痛苦,成为彼苦的种子
例良药
原段(3 段)
另见「如果我们不修安忍,反而心生怨恨甚至伤害对方,无异于再次与众生结下恶缘。」(同一论题)另见「由此最后苦果令彼一切皆尽,如最后药能疗身中残疴。」(同一论题)
修安忍之理 › 以世俗门修安忍之理 › 思维嗔恨过失而修安忍之理 › 思维能利不应转成损害而修安忍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三品 发光地立论观察
整理既受苦能尽旧业,嗔报复反造来苦,应不转利为害
更引当来苦种子 · 本方 · 立
例良药
另见「如果我们不修安忍,反而心生怨恨甚至伤害对方,无异于再次与众生结下恶缘。」(同一论题)另见「由此最后苦果令彼一切皆尽,如最后药能疗身中残疴。」(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