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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当思维并称扬加害者的恩德,或者应当将此视为良药而依止

入中论释 · 入中论释 第三品 发光地。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修安忍之理 › 以世俗门修安忍之理 › 思维嗔恨过失而修安忍之理 › 思维能利不应转成损害而修安忍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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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三品 发光地立论观察

整理既受苦能尽旧业,嗔报复反造来苦,应不转利为害

更引当来苦种子 · 本方 · 立

所立
这是不应该的
因
这会再次招引未来的痛苦,成为彼苦的种子

例良药(教学例)

原段(3 段)

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 原段 ›

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 原段 ›

既然承许敌人等加害者用兵器等击中带来的痛苦,是能无余灭尽自己往昔所造不善业感受恶趣的异熟果和余留的等流果之方便,就应当思维并称扬加害者的恩德,或者应当将此视为良药而依止,那么为何以嗔恨去报复和损害他呢?因为因这会再次招引未来的痛苦,成为彼苦的种子,自己怎么能将自己引入恶趣中呢?所立这是不应该的。 原段 ›

另见「如果我们不修安忍,反而心生怨恨甚至伤害对方,无异于再次与众生结下恶缘。」(同一论题)另见「由此最后苦果令彼一切皆尽,如最后药能疗身中残疴。」(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