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对方立论应成式连讲 1/2要连上下读
业的作者与果的感受者独一无二的人我必定是存在的
整理有部(不可言说之我)立:无我则作已虚耗、未作遇果
立不可言说之我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业的作者与果的感受者独一无二的人我必定是存在的
否则,如果人以守持戒律而投生为天人,则守戒的人蕴已经灭尽,结果应成作已虚耗,天人的蕴未曾守戒而感受果报,结果应成未作遇果
名相不可言说之我
原段(1 段)
四、不可言说之我:所立业的作者与果的感受者独一无二的人我必定是存在的,应成否则,如果人以守持戒律而投生为天人,则守戒的人蕴已经灭尽,结果应成作已虚耗,天人的蕴未曾守戒而感受果报,结果应成未作遇果。因此,连续不断转世时,虽然会舍弃蕴,但那独一的我感受曾经造业的果报。《毗奈耶经》中记载:“我于彼时成为婆罗门子,供养宝顶如来鲜花,依此于五百世中获得天人身,甚至现在成佛也为妙相庄严。”由此也可知晓。我以往积累善业,当时的积累者,后来享受者的我成为它的依怙。《毗奈耶经》中云:“自己乃是自怙主,何者成为我怙主,自己所造之诸业,唯独自身得感受。”尽管如此,但那个我既不是这个蕴,也不是除蕴以外另行存在,既不可说是常有也不可说是无常。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