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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这样毫不相干的因能证成所立存在或不存在,那么能遣的灯也应成具有黑暗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 ·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 · 连讲 4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应舍外道 › 癸二 广说 › 子六 论义五派 › 丑二 广说有五派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广说有五派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对方立论自续式连讲 1/4要连上下读

他们认为:地水火风只具一根,因为除身根以外无有其余。树具全一切根,如人一样

整理裸体派立地水火风与树有命、有根

四大有心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前四者有心
因
生、降、燃、动并发出声音

地水火风有身根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地水火风有身根
因
如果被压制,就会生病;如果被焚烧,就会灼热;如果被抛弃,则有恐惧感

树是有情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树决定是有情
因
丁都噶(印度胡桃)等在晚上叶子卷曲、白天枝叶舒展

树有耳根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树有耳根
因
当浓云中传出雷声时,芭蕉树等果实开始坠地

例人(对方喻)

原段(1 段)

(六)命:即是有心。有九种部类:地、水、火、风、树、二根、三根、四根、五根。所立前四者有心,因为因生、降、燃、动并发出声音。所立树决定是有情,因为因丁都噶(印度胡桃)等在晚上叶子卷曲、白天枝叶舒展,花朵绽放。寒冷时,卷缩、温暖时生长,皮剥掉会死亡。随着时间而变化就像人一样。树有眼根,因为葡萄树等攀附其他树木而繁茂。药树面朝太阳方向。所立树有耳根,因为因当浓云中传出雷声时,芭蕉树等果实开始坠地。树有鼻根,因为如果在枸橼的根部放置狗尸,依靠它的味果实就会生多。树有舌根,因为给庵摩罗等灌输乳汁,它会生出甜果。树也有身根,因为手一接触萨莫嘎与合掌(树名)它们就会收缩,如同百足虫一样。树有意根,因为无忧树不开花不结果时,被风华正茂的少女欲望所迷醉,并且一个美女的脚上戴上脚躅,涂抹紫梗之汁,脚踩它,它就会开花结果。如果革拉拉树不开花,少女口中喝满蔗糖酒喷洒,它就会开花。他们承许说:“一根者:所立地水火风有身根,因如果被压制,就会生病;如果被焚烧,就会灼热;如果被抛弃,则有恐惧感,由此可证明。二根:昆虫、海螺、牡蛎等有舌根,因为能品尝味道香不香。三根:萤火虫与蚂蚁等,由身根、舌根、鼻根来感受。四根:长嘴蜂蝇等具有眼以外的四根,也能听到声音。五根:人、四足马等、鸟兽等完整具足眼等五根,因此也能见色法。”他们认为:“地水火风只具一根,因为除身根以外无有其余。树具全一切根,如人一样。其余生灵相应具有二根、三根、四根、五根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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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2/4接着破

地等有所触、芭蕉树依靠雷声而生长等也同样是由因缘而成为这样的,因此并不能充当有心的能立

整理破非命(一):命与非命等同;「无关联」「因缘所显」两答都同样适用于地与树

无关联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无有关联而无法证成它们

地等同样无关 · 本方 · 破

有法
地等
所立
仅以具足所触而充当具有身识的能立也成不相关联

因缘如是显现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那些并不是有心的理由
因
仅是自本体产生明清实体,由因缘如此显现而已

不能充当能立 · 本方 · 破

所立
因此并不能充当有心的能立
因
地等有所触、芭蕉树依靠雷声而生长等也同样是由因缘而成为这样的
原段(5 段)

本方(1)命与非命等同:如果是通过所触来证成地等有身根与心,那么为什么不能以所闻等证成声香光等也有耳识等? 原段 ›

对方假设认为:所立无有关联而无法证成它们。 原段 ›

本方那么地等也是同样,所立仅以具足所触而充当具有身识的能立也成不相关联。再者,声音等不能来去并且不能任意缘取,因此为什么不能证成它们也有心?此外,由于虚空也无有所取,与器的形状相应而趋入,所以,为什么不能证成它是有情? 原段 ›

对方如果认为:所立那些并不是有心的理由,因为因仅是自本体产生明清实体,由因缘如此显现而已。 原段 ›

本方驳:因地等有所触、芭蕉树依靠雷声而生长等也同样是由因缘而成为这样的,所立因此并不能充当有心的能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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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观察连讲 3/4

如果说本性就是心识,那么每一微尘是每一识、多尘是一识这两者均不合理

整理破非命(二):与对方自己的安立相违

本性是识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本性就是心识

所立
那么每一微尘是每一识、多尘是一识这两者均不合理

共同基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无情法与心识有共同基

应成:那么声音等也应成了心识

具有心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说地等具有心识

因
存在澄清的身根并不相违

应成:那么也不能遮破声音等有心识

离触无识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承许离开所触的识不可能存在

应成:那么死者的心识也应成为具有所触等

剃发杀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倘若剃除自己的头发等

应成:那么应成杀生的过失

无受无心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认为由于它无有感受而无有心

所立
那么就成立地等也同样无心
原段(1 段)

(2)与你们自己之安立相违:请问你们,地等本性就是心识还是地等具有心识?如果说本性就是心识,所立那么每一微尘是每一识、多尘是一识这两者均不合理。如果无情法与心识有共同基,应成那么声音等也应成了心识,死尸也应成了心识不消失,前后世等应成不存在。此外也与你们自己教义相违,有众多理由,因此不该如此承认。如果说地等具有心识,应成那么也不能遮破声音等有心识,因为因存在澄清的身根并不相违。如果承许离开所触的识不可能存在,应成那么死者的心识也应成为具有所触等。倘若剃除自己的头发等,应成那么应成杀生的过失。如果认为由于它无有感受而无有心,所立那么就成立地等也同样无心。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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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应成式连讲 4/4

如果以这样毫不相干的因能证成所立存在或不存在,那么能遣的灯也应成具有黑暗

整理破非命(三):无相属之因则一切应成一切

一切成一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以这样毫不相干的因能证成所立存在或不存在

应成:那么能遣的灯也应成具有黑暗、所遣黑暗也应成具有光明

非能立 · 本方 · 破

所立
这样毫无关联的因并不是能立
原段(1 段)

(3)一切应成一切:如果以这样毫不相干的因能证成所立存在或不存在,应成那么能遣的灯也应成具有黑暗、所遣黑暗也应成具有光明;无手杖者应成没有手······一切应成一切,结果将泯灭一切所知的安立。因此,所立这样毫无关联的因并不是能立。《释量论》中云:“具者等一切,如是无相属,彼等会错乱,故即说非因。”与个别法随存,也并非一切均是此是彼。《释量论》中云:“一切二体性,遣彼差别故,劝勉饮酪时,何不奔向驼?”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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