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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常有不可能动摇,因此从手里移到别的手中不合理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 ·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 · 连讲 3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应舍外道 › 癸二 广说 › 子六 论义五派 › 丑二 广说有五派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广说有五派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自续式连讲 1/3

实体常有不可能动摇,因此从手里移到别的手中不合理

整理破布施自性:常无常、接触不接触、粗细都不成

量界、限定自性

常不可动 · 本方 · 破

所立
从手里移到别的手中不合理
因
实体常有不可能动摇

无常已灭 · 本方 · 破

所立
无常不会到手中就已灭亡

不接触无益 · 本方 · 破

所立
不接触也就无有利益
因
乞丐的口手与食物没有接触

细物不可施 · 本方 · 破

所立
布施细微之物也不存在
因
无分微尘不可见
原段(4 段)

A、总破自性又分为常与无常布施不合理、接触不接触不合理、粗细不合理。 原段 ›

a、常与无常布施不合理:无论是谁布施谁,都不存在丝毫布施,因实体常有不可能动摇,因此所立从手里移到别的手中不合理;所立无常不会到手中就已灭亡。 原段 ›

b、接触不接触不合理:接触已经遮破过;所立不接触也就无有利益,由于因乞丐的口手与食物没有接触,因此不能消除饥饿。 原段 ›

c、粗细不合理:布施粗大事物不存在,如破总一样;所立布施细微之物也不存在,因为因无分微尘不可见。《般若经》中云:“无有普皆布施、接受与受者,自性清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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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3回应上段

只是迷乱显现的一种善分别念,而不承认是真正的有实法,因为诸法如梦

整理答「你们不也承认布施吗」:显现中有、实无实有

量界、限定迷乱显现

布施非实 · 本方 · 立

所立
而不承认是真正的有实法
因
诸法如梦
原段(2 段)

对方如果对方说:那么,你们不也承认布施吗? 原段 ›

本方这只是迷乱显现的一种善分别念,所立而不承认是真正的有实法,因为因诸法如梦。《般若经》中云:“诸法如梦如幻。”仅此不遮破显现布施,但彼此均无实有,如《幻师善贤请问经》中云:“无施舍此施,无受之众受,此于皆逝去,此等积功德,何施施何者?如何不得施,愿以平等施,善贤普圆满。”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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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自续式连讲 3/3

以杀生的肉作布施不是正法

整理别破名言:杀生之肉布施非正法

杀肉施非法 · 本方 · 破

所立
以杀生的肉作布施不是正法
因
表面是善法而实际是恶业、布施者没有慈悲心
原段(1 段)

B、别破名言:所立以杀生的肉作布施不是正法,因为因表面是善法而实际是恶业、布施者没有慈悲心,求名求利的毒气遍布。《念住经》中说:“杀害生灵而作布施,二者投生极热地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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